红军长征与党的民族工作实践

2026-10-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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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农红军的漫漫长征路途,跨越了十几个少数民族居住地区。长征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大范围、多民族、跨地域的复杂条件下系统开展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党得以突破此前民族理论的抽象化局限,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社会实际进行大规模结合,完成了从理论向实践的重大跨越,奠定了党的民族理论体系的实践根基。

  长征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调整。中共在革命初期缺乏对我国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社会形态、民族关系、宗教文化、权力结构的直接感知。直到长征前,党对国内少数民族的认识,主要来自共产国际、苏联的经验传导以及对相关文献的阅读分析。长征本质上成为党进入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开展大规模社会调查的一场连续性实践活动。长征途中,红军近距离观察不同民族社会的制度、组织、结构,推动党不断修正此前照搬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苏联经验的简单化认知,并意识到我国民族问题不是单一阶级问题,而是民族压迫、阶级剥削、文化差异相互交织叠加的复合型问题。

  长征途中,党妥善处理瑶苗民族问题,反对民族压迫,强调民族平等。同时,党开始摆脱教条化的认识,明确指出瑶苗民族上层人士在反对军阀、官僚、地主等压迫斗争中具有积极作用,要与之建立政治军事联盟。这是党立足民族地区特殊社会结构作出的重要调整,反映出党对民族地区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复杂性的认知实现了质的飞跃,标志着党的民族工作从抽象的文本认识转向现实的治理实践。随着红军进入更多民族地区,党逐渐认识到宗教在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重要地位,强调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寺庙及其财产,主动与开明的宗教人士建立联系。

  民族工作不能套用苏联经验,更不能陷入教条主义。长征时期,每一次民族政策的调整,都是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生动体现,标志着党对我国民族实际的把握从文本走向实践,为成熟的民族工作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民族工作的创新性实践。长征时期,党没有机械地移植汉族地区土地革命的模式和经验,而是形成严格纪律约束、动员基层群众、联络上层人士、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多元实践。这也是长征时期党的民族工作实践中最具有创新性的内容。

  第一,严明军纪是党开展民族工作的基础抓手。面对国民党反动舆论宣传,红军政治部反复强调全体指战员要“绝对服从命令,严格遵守纪律”,把土地革命时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细化为适配不同民族的专项纪律要求。在苗族居住地区,要求加强纪律检查工作,杜绝一切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在藏族居住地区,确立“买卖自由公买公卖”等原则;在回族居住地区,尊重回民生活习惯,不得随意动用回民的锅碗。

  第二,区分不同的社会阶层,开展差异化的统战工作。针对普通民众,红军通过布告、标语、歌谣、演说、会餐等方式开展通俗化、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民族政策方针,破除其对中共和红军的误解,从而争取各族民众拥护、支持和参加红军。针对上层人士,党明确指出只把国民党军阀、官僚视为革命对象,在特定条件下将土司、活佛、喇嘛、阿訇等视为革命同盟者,实施争取、团结方针。例如,在彝族居住地区,刘伯承与小叶丹按彝族传统习俗歃血为盟,彝族民众护送红军过境;在甘孜藏族居住地区,朱德与白利寺格达活佛建立密切联系,格达活佛主动宣传党的政策,救助伤病红军战士。这些分层统战策略,突破了早期民族理论局限,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尝试。

  第三,因地制宜开展苏维埃政权建设,探索民族自治的实践道路。在川康藏族居住地区,红军领导藏族民众通过自主选举、吸纳社会上层和宗教人士参与,建立苏维埃政府。这不是简单移植内地的苏维埃政权建设模式,而是由藏族民众自主管理本地事务的政权建设试验,是党探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早期实践。此外,红军还在川康冕宁建立彝汉族联合苏维埃政权,在茂县建立羌族苏维埃政权。这些政权虽然存在时间短,随红军转移而结束,却为新中国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党的民族工作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党的民族平等主张和民族自治实践,夯实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基础。党高举民族平等大旗,承认各民族的独立身份、文化习俗、宗教信仰权利,提出“彝、番、藏人一律平等”等口号,建立起跨越民族界限的平等叙事。红军要求文书、标语中禁止使用侮辱性文字。同时,党还提出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的口号,这是特定历史环境下提出的革命方案,其目的是在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解放,建立各民族联合的革命政权。这些政策承认少数民族作为中华民族内部平等成员的主体地位,将少数民族的解放事业纳入中华民族整体革命框架,引导各族民众意识到,民族解放事业需要各民族平等联合、共同斗争。这为后续各民族在革命行动中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重要基础。

  各族民众为红军过境提供帮助,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的现实表征。在湘黔,苗、瑶、侗族民众不仅给红军输送粮食、修补桥梁,而且充当向导、提供情报,指引红军绕开敌军封锁线;在川滇,彝族民众为红军采买粮食、提供骡马,部分彝族青年直接参加红军;在川康甘,藏族民众向红军捐献粮食、食盐,甘愿冒风险收留红军战士。这是各族民众在接受党的民族政策后,跨越民族界限形成的集体行动,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战争环境下鲜活直观的现实表征。这充分证明,红军长征将分散的民族命运联结为紧密整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中的鲜活实践。

  长征时期,党的民族工作建构起各民族共同反抗压迫的革命认同,塑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内核。长征中党提出全新革命叙事,强调各民族共同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只有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联合起来,团结一致开展革命斗争,才能实现民族解放。这套革命叙事将分散的各民族苦难记忆整合为中华民族遭受多重压迫的集体记忆,将各民族的解放诉求统一纳入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解放的宏大叙事中,从价值层面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总之,长征使党突破文本层面的民族认识,推动党展开民族工作的多元实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长征中遵循的工作方法和积累的历史经验,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作者系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编辑:武雪彬 李淋栋(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