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教育法治联盟成立大会暨教育法治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郑新业宣读《教育法治联盟成立倡议书》,并宣布教育法治联盟成立。
把握教育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教育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表示,教育法典是对教育领域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对于实现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教育法典编纂研究正日趋深入,教育法治联盟成立正当其时。希望教育法治联盟把准政治方向、价值取向与实践导向,服务教育法典编纂,强化教育法治实施体系研究,提炼教育法治领域的标识性概念与原创性理论,合力打造教育法治知识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创新共同体,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华东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郭为禄表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法治建设必须从教育的战略属性和政治属性出发理解教育法治的高度,基于教育的人民属性把握教育法治的温度,在历史纵深与复杂性应对的层面体悟教育法治的深度,着眼全球化进程中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拓展教育法治的宽度。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教育室原主任叶齐炼从立法工作者的视角提出,教育法典兼具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由双重属性引申出的是法典的双权结构,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构成了整个法典的权利权力框架:教育权对外体现为国家的教育主权,对内体现为国家的教育事权与公共服务职责,国家通过提供经费、校舍及各项资源保障教育供给;受教育权则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路径,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承载着个人对国家发展的责任与义务。
探索适度法典化的编纂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耿宝建介绍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教育领域行政案件的相关情况,提出四点主张:坚持保障合法权益与规范权力运行并重,厘清各类主体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坚持适度前瞻性与可执行性相统一,夯实良法善治的制度根基;顺应数智时代教育发展趋势,适配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法治需求;注重司法实践成果转化,推动理论研究与实务深度融合,促进立法、行政、司法良性互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李红勃认为,教育法作为领域法典,应从中国教育实际出发,坚持适度法典化的思路,在形式法典汇编与绝对的实质法典编纂之间寻求平衡;既要看到法典自身必须具有的稳定性和系统性,也要看到中国教育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新变化、新情况及其复杂性,在两者之间尽力寻求平衡,编纂出一部可行、管用,面向未来和数字时代的中国版教育法典。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提出,未来以教育法典为中心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宜采取“1+X+Y+Z”模式:“1”是教育法典,“X”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其他具有教育属性的法律,“Y”是国务院有关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规,“Z”是地方性法规以及教育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申素平以1995年教育基本法的立法史为依据提出,当年《教育法》首次确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我国教育行政诉讼与司法审查实践由此发端,法典编纂必须继承这一权利保护底线思维,同时厘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受教育者”等核心概念的内涵外延,为法典的逻辑自洽奠定基础。
为关键教育要素健全规范
首都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劳凯声系统梳理了我国教师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他提出,在教师制度改革中,教师与政府的法律关系经历了由纵向向横向改革的进程,这一改革思路深刻改变了教师与政府、学校、学生的关系,带来教师群体法律身份的分化。编纂教育法典必须立足于当前教师群体的真实分化状况,突破传统单一的法律身份预设,通过科学的立法技术,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教师的权利、义务与救济途径作出层次清晰、分类规范的制度安排。
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提出,教材作为核心教育要素和教育活动载体,其核心难题在于如何在“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之间寻求法律平衡,这一过程既涉及国家权力、社会权力和个体权利的协调,也交织着教师的教学自主权与科研自由权;其根本底线,依然是必须立足于教育本身的公益属性,绝不能将其完全等同于普通的市场交易标的。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向和提出,数智时代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典中的规范再造,其逻辑机理在于:第一、二层解决法典的价值引领与原则确认,第三层确立受教育权作为普遍性实体权利规则的共通基础,第四层实现各教育类型和学段的具体落地。通过这种阶梯式、融贯性的制度设计,既维护了宪法受教育权规范的延续性,又充分回应了数字时代教育变革对法治建设提出的全新诉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喻文光认为本次论坛讨论体现出鲜明的体系性、实践性与时代性,并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法典编纂的根本价值旨归、国家教育职责与受教育权保障两条主线,以及通过功能主义进路统合体系、制度与实践三个逻辑层次,对论坛的学术研讨进行了系统提炼。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霞表示,教育法治联盟的成立与此次论坛的召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的坚实一步,意义重大。联盟汇聚学界与实务力量,将协力推进教育法典编纂,加快构建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教育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为联盟创始单位,使命在肩,将与各方携手,为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育学院承办。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张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