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不仅回应了人工智能如何发展、如何治理的技术与制度问题,也提出了人工智能时代世界经济向何处去的重要命题。人工智能治理的实质,是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统筹创新协同、风险分担与收益分配。从世界经济发展的视角看,人工智能治理不能被简化为技术监管问题,也不应完全受制于大国地缘经济竞争。我国应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促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实现开放合作、普惠共享,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人工智能更好发挥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增进全人类福祉的国际公共产品作用。
发展人工智能需要开放的全球创新网络
技术革命与经济全球化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新技术不断突破生产、分工和交换的空间边界,推动知识、资本、产品和人员在更大范围内重新组合;世界市场则为技术扩散、规模应用和持续迭代提供条件。人工智能作为具有显著通用性和外溢性的技术,更加依赖广泛协作形成的创新网络。
人工智能对全球创新网络的依赖集中体现于创新链条的专业化分工以及技术研发和应用所具有的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一方面,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横跨基础研究、芯片制造、算力基础设施、模型训练、软件工具、场景开发和安全评估等多个环节,形成了高度专业化、彼此衔接的全球创新链条。任何国家都难以长期脱离全球知识交流和产业协作,独立完成所有环节的持续创新。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研发需要大量前期投入,扩大模型、工具和基础设施的应用范围,有助于分摊研发成本,提高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体现出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同时,参与使用和开发的主体越多,应用场景越丰富,知识反馈、工具供给和技术迭代之间的联系就越紧密,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的整体价值也会随之提升,进而形成开发者、使用者与应用场景相互促进的网络效应。因此,开源不仅是一种技术路径,也是扩大创新参与、发挥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促进知识扩散和培育应用生态的重要机制。
这表明,开放合作不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附加选项,而是由技术创新规律决定的内在要求。人为设置排他性壁垒,或以意识形态划线割裂全球创新网络,或许能够在短期内改变部分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流向,但长期却会提高全球研发成本,削弱知识扩散,最终压缩各国共同受益的空间。智能经济时代的开放,应从商品和资本流动进一步拓展到知识共享、标准协调、人才交流和能力建设等方面。
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治理规则
强调各国之间开放合作,并不意味着忽视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多种风险。人工智能广泛嵌入生产、金融、医疗、交通和公共治理后,算法偏差、隐私侵害、虚假信息、技术滥用和系统失控等风险可能跨越国界传播。单一国家的监管体系难以完全处理这些跨境外部性,不同规则之间如果缺乏有效衔接,还可能造成监管空白、标准冲突和合规成本上升。因此,人工智能越是深度全球化,越需要相应的全球治理能力。
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人工智能应成为人类的可信工具,这一原则必须贯穿人工智能研发、部署和应用全过程的治理安排,成为构建法律法规、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的原则指引。技术发展为安全治理提供必要支撑和实践基础,安全治理则通过明晰责任边界、稳定社会预期,为创新发展营造可持续的制度环境。发展和安全并非零和关系,而是相互促进、彼此支撑的统一过程。
同时,维护安全必须警惕安全概念的泛化和无边界扩张。有效的风险治理应以可识别、可评估、可处置的具体风险为对象,坚持必要、适度和非歧视原则。如果将技术竞争普遍泛化为安全威胁,将本国安全建立在限制他国发展权利的基础上,安全治理就可能异化为排他性竞争工具,进而演变为阻碍技术进步和国际合作的制度壁垒。“反对在人工智能领域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把本国安全凌驾于他国安全之上的做法”,这既有助于划清正当风险治理与技术遏制之间的边界,也为各国超越制度差异、凝聚基本治理共识提供了重要遵循。
以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弥合智能鸿沟
经济全球化能否持续不仅取决于跨境联系是否扩大,也取决于发展机会和技术收益能否更加公平地分配。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算力基础设施、专业人才、数据治理和制度能力支撑。对不少发展中国家而言,真正的困难已不只是能否使用某项大模型或服务,而是能否理解技术、评估风险以及培养人才,并根据本国发展需要形成自主应用能力。如果这种能力差距长期扩大,人工智能就可能在创造新增长空间的同时,加剧全球发展失衡。
把人工智能视为国际公共产品,其核心不在于简单输出某一项技术、产品或服务,而在于通过可持续的制度安排提升技术的可及性、可用性和可治理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发展成果共享,这是习近平经济思想鲜明的价值立场,也体现了我国支持智能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的全球主张。202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向2025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致贺信时指出:“人工智能应该是造福全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主旨讲话中,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宣布,未来5年,中国将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5000个人工智能专题研修培训名额;面向东盟、阿盟、非盟、拉共体、上合组织、金砖国家建设国际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并推动气象智能预警方案“妈祖”在30个国家落地应用。这些举措把普惠理念转化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和场景应用等可操作的公共产品供给。
进一步来看,弥合智能鸿沟需要形成多层次合作体系。在知识层面,应支持开源社区和科研合作,降低技术获取与再创新门槛;在能力层面,应加强人才培训、基础设施和治理经验交流,帮助发展中国家形成内生发展能力;在规则层面,应发挥联合国的重要作用,提升全球南方在规则制定、标准协调和风险评估中的代表性与发言权。只有使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制度传统的国家都能平等参与、共同受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才具有稳固的正当性基础。
人工智能正在拓展全球分工与合作的技术基础,也对全球治理的包容性、协调性和行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面向未来,各国应以开放合作拓展创新空间,以共同规则管控跨境风险,以国际公共产品促进普惠发展,使技术进步不成为制造分割和扩大差距的力量,而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的新动力。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涉外法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