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结合”与中国音乐理论体系构建

2026-08-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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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音乐理论研究中,“中外关系、古今关系、雅俗关系”是每一代学人不可回避的理论命题。从一代宗师杨荫浏先生开始,一代代学者从不同领域为之求索,探讨中国音乐的中西交流和古今融合,不断推进对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理论体系的认知。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国家级专业音乐学术研究机构,该所自1954年正式建所以来,历经七十余年发展,构建起覆盖中国古代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考古、乐律学、音乐文献、近现代音乐、民族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音乐美学、西方音乐、世界音乐等学科的中国音乐学理论框架,产出大量奠基性、标志性学术成果,成为中国音乐学术研究的核心高地和重镇。

  老一辈学者的学术建设工作,无不以“中外、古今、雅俗”三大关系为核心,在古今、中外格局中探寻中国音乐的自主之路。无论是抢救性田野采录建设中国传统音乐音响文献库、注重文献与工具书编纂搭建中国音乐文献完整体系、开创多分支学科理论建立中国自主音乐学学科框架,还是创办核心学术期刊搭建全国音乐学术交流重要阵地、培养高端人才建成国内音乐学最高层次教育平台、推进非遗保护与文化传承支撑国家文化战略顶层设计、推动国际学术传播塑造中国音乐学术国际话语,都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当下,新一代音乐学人在面对世界新格局下的中外关系、古今关系时,应不断深化“第二个结合”,在中外交汇、古今融通中推进中国音乐事业发展。这是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增强历史自信、文化自信的必由之路。

  当前,中国音乐在表演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与世界各国成熟的、体系化的音乐理论建设相比,立足中华民族自身文化特色的音乐理论体系建设却明显滞后。我们至今没有形成系统的、完善的、普遍应用于教学实践的、为中国乃至世界学界公认的民族音乐理论体系。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我们认为,必须在中外文明互鉴的视野中,以更加开放的格局,重新审视中华民族的音乐文明构成。八九千年前的贾湖骨笛、战国初期的曾侯乙编钟、秦汉时代的鼓吹乐、以龟兹乐为代表的西域部伎、文盛一时的隋唐燕乐等,都是中华民族音乐文明的突出代表,也是古往今来人类不同文明在中华大地积淀、交融的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未来,中国音乐实践与理论必须以这五个突出特性为依托,使自身获得风格独具、源源不断的传统文化动力。

  中华民族拥有多民族的丰富艺术资源,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具有世界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民族音乐理论体系,同样离不开对各个民族音乐音律、调式、节奏、节拍、音色、结构等因素的深入挖掘。这是一笔巨大的传统音乐文化财富,是我们发掘中国特色音乐理论话语、凝练中华音乐文明标识、构建具有“中国人的思路、风格和气派”的音乐理论体系的重要民族艺术资源。202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强调:“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中国各民族传统音乐的历史与现实特质,无论是律、调、谱、器等形态的技术理论,内涵丰富的表演艺术理论,还是独具东方神韵的美学价值追求,都是未来亟待加强的基础研究,是未来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发展的理论基石。

  “世界之中国”时代,中国音乐的未来发展,必须以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为基石,以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为核心,以推进“高原—高峰”创作为总目标,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扎根传统、守正创新、放眼国际、面向未来,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音乐非遗基础理论体系建构研究”(26ZD1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编辑:项江涛(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