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简牍属性重估

2026-08-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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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出土于湖南龙山里耶古城的约3.7万枚简牍,是21世纪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里耶简牍被视为秦代地方行政的原始档案,享有“秦代县级百科全书”之誉。然而,若将这批材料不加区分地视作清一色的“秦简”,则可能遮蔽其中更深层的历史信息。

  计时之别

  这批总计20余万字的官署档案,下限虽为秦二世元年(前209),但其实际的时间范围远不止于此。当我们将目光从简牍所载的行政内容转向其计时书写的形式本身,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便浮现出来:这些被统称为“里耶秦简”的材料,内部是否可能混存着来自不同政权、不同时期的官方文书的文本?已有学者在研究中注意到某些简文的计时方式与秦制明显不合,这一细节恰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其属性的切入点。循此线索,系统比对里耶简牍的计时体例,可以发现其中隐藏着区分秦、楚两套文书的关键标识。

  秦统一六国后,强力推行“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的标准化政策,历法的统一是其中重要一环。秦国地处关中,具备观测天象的条件,其官方历法以月亮的运行周期为基础,能够准确推算出每月初一的“朔日”。因此,在正式的行政文书中,秦人形成了一套严谨的计时格式:先列年份和月份,继之以本月朔日干支,最后注明当日干支。如简9-2344载:“卅三年六月庚子朔丁巳”,一个“朔”字,既是天象观测的技术产物,也是秦朝式官方文书标准化行政的鲜明烙印。秦朝建立后,这一制度更趋严密,不仅标注朔日,还推行“水下百刻制”精确到时,并以“端月”取代“正月”,以避始皇嬴政之名讳。凡具备上述特征的简牍,方为严格意义上的秦朝简牍。

  然而,并非所有简牍都循此格式。9-2330的残简计时方式与上述秦制迥然不同:

  献马之月己未之日,尉大夫、士尹□□以司马令□府及仓处尹平□□□□□□□负甲Ⅰ五□Ⅱ

  这里的“献马之月”,并非秦朝式的数字月名,而是楚国特有的“事名月”——以当月的重要祭祀或农事活动来命名月份。据学者考证,“献马之月”约为秦历九月。这类月名在楚地出土文献中并不罕见,如“刑夷之月”“冬夕之月”等,构成了一套与秦制数字月名截然有别的计时系统。一枚简牍上出现楚式月名,本身就暗示着它很可能出于秦人接管此地之前的楚国官方之手笔,或至少保留了楚国计时传统的深刻印记。

  更为直接的证据来自另一枚计年简。简9-947载:

  □□□□自占,昭王卌二年产。□

  此处的“昭王”,即秦昭襄王。秦昭襄王在位57年(前307—前251),其四十二年是前265年。这个年份比秦军接管迁陵县的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早了43年。彼时,此地尚属楚国黔中郡辖境,但秦国势力曾深入此地。史载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前280),司马错率大军从巴蜀出发,沿乌江酉水攻入黔中,此后秦楚两国在湘西一带反复拉锯,黔中郡数次易手。简9-947正是这一动荡时期的历史遗存,它不是楚王纪年的楚简,而是以秦国先王的年号,标示出一个楚地尚属楚治、而秦国势力已渗透其间的时间坐标。更有意味的是,这枚简同样没有标注朔日,与前述9-2330“献马之月”简共同指向一种不标注朔日的计时习惯,与后来标准的秦朝简牍形成了微妙的对照。

  由此,一条相对清晰的判断线索浮现出来:凡计时中带有“朔”字、使用数字月名的简牍,可判定为秦简;凡使用楚式“事名月”,或虽用数字计年却缺失朔日且年份早于秦王政二十五年的简牍,则大概率属于楚简或保留楚国计时习惯的文书。秦王政二十五年构成了一道明显的时间分界。这一年份之后,秦历全面推行,朔日标注、水漏计时、端月避讳成为行政文书的固定格式;这一年份之前埋入古井中的简册,则呈现出另一种计时面貌。

  三个认识方向

  基于上述判断,重新审视里耶简牍属性,将开启三个值得探讨的认识方向。

  其一,“里耶秦简”的定名需要再斟酌,其属性更接近“楚秦合简”。长期以来,这批材料被默认为清一色的秦朝档案,其年代被表述为“自秦王政二十五年至秦二世元年”。然而,简9-947“昭王卌二年”(前265)的存在,已将上限大大提前——早于秦朝治迁陵四十余年,是楚地尚属楚治、秦楚两国拉锯时期的产物;而简9-2330以“献马之月”计月,则更是楚国文化传统的直接体现。这两枚简的存在表明,里耶一号井中不仅保存了秦朝接管迁陵后的行政档案,也保存了一定数量的、来自战国楚秦两国并存时期乃至深染楚风的文书。另有简8-757明确记载:“今迁陵廿五年为县”,这句话本身就承认了二十五年是迁陵成为秦朝县之始。事实上,简5-5上一组楚国文字特有的合文写法“夌(迁陵)”,以及楚制官名“县公”,是目前所见里耶出土最早的行政文书,证明楚人早已在此设县治理。因此,这批材料并非纯粹的秦朝文献,而应更准确地被定位为涵盖战国楚秦两国乃至秦朝地方行政档案的“合简”。

  其二,郡县制的推行并非始于秦朝,楚国在更早的时期已有实践。传世文献多将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归功于秦始皇建立的秦朝,视其为大一统体制的伟大创制。然而,里耶简牍中楚国迁陵县的存在,对此构成了补充。迁陵县非秦朝所建,而是秦朝从楚国接管。简5-5上的楚文字“迁陵”与楚官制“县公”,为这一判断提供了直接的考古证据。这意味秦朝郡县制并非全然是“废分封、建郡县”的骤然创举,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六国既有地方行政遗产的继承、整合与改造。楚、赵、魏等国在战国中晚期可能都推行了某种形式的郡县制。这说明从分封到郡县的制度转型,或许是一个更为漫长、涉及多国实践的渐进过程,而非一次性完成的颠覆性制度改变。

  其三,秦楚计时体系存在系统性差异,其背后是不同的文化传统使然。“献马之月”与数字月的差异,并非孤立的个别现象,而是两套计时体系的系统性区别。综合学界已有研究,楚国的计时传统至少在三方面与秦制不同:在月名上,楚用“事名月”(献马、刑夷、冬夕等),承载着祭祀与农事等文化内涵,秦朝用数字月(十月、正月等),纯为行政便利;在计时精度上,楚用十二时段制,划分粗略,秦朝则推行“水下百刻制”,可将一日精确到刻;纪年方式上,楚兼用大事纪年与王年,地方色彩浓厚,秦朝则统一采用帝王年号,全国整齐划一。简9-2330“献马之月”与标准秦简在计时格式上的并立,正是这两种文化传统在里耶这个特定空间交叠的物质遗存。秦王政二十五年秦军占领迁陵后,立即在官方文书中全面推行秦历,楚历被废止。但行政制度的更替不等于文化记忆的消除,秦末大乱之后,张楚政权又曾在部分地区恢复了楚国的计时旧制,直至最终融入大一统的洪流。秦朝在地方治理中兼具制度刚性与务实弹性,这从迁陵县在接管初期对楚国旧有土地、户籍档案的整理移录中便可窥见端倪。

  里耶简牍并非一堆扁平、均质的秦朝遗物,而是一份层累形成、有历史纵深的多层文本。“献马之月”与“昭王卌二年”这类与秦朝计时制度格格不入的方式,如同藏在简牍海洋中的几枚异色贝壳,提示我们这批材料的来源比想象中更为复杂。秦朝的大一统,并非在白纸上作画,而是在六国留下的丰富而多样的制度底色上进行的统合与革新。里耶“楚秦合简”所折射的,正是这幅历史画卷中,变革与延续相互交织的耐人寻味的历史瞬间。

  值得强调的是,目前已刊布的里耶简牍,仅是一号井第五、六、八层等部分层位的遗存,更深层位乃至整个遗址尚有大量简牍等待考古发掘。随着后续整理工作的推进,更多战国时期楚国或秦楚交替时期的文书有可能重见天日。在此背景下,尽早厘清“秦简”与“楚简”的判别标准,避免将混合档案笼统归为“秦朝简牍”的常识性误判,便具有切实的学术规范意义。从命名层面修正,不仅是尊重出土文献自身属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也为后续研究划定了一个更为全面的文化内涵。

  (作者系吉首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张云华(报纸)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