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鹘历史上与其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推动了中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回鹘文化自形成以来,始终扎根于中华文化的沃土,深受中华文化浸润滋养。汉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从政治历史的记录、文化典籍的译介到社会生活的交流,汉字已融入回鹘各类文献之中,成为中华文化交融的重要历史见证。
汉字的载体形态
回鹘与中原王朝的交流源远流长,汉字作为文化传播、文明互鉴的重要载体在各种回鹘文献中留下了鲜明印记。回鹘文献时间跨度大、覆盖领域广,数量颇丰,因此,汉字的存在载体呈现出多元特征,碑铭、写本、题记等各类文献皆为汉字留存的重要载体。
回鹘人通过碑铭记录回鹘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发挥了记事、颂德、纪功、传教的多重作用。汉字参与合璧书写是回鹘碑铭类文献的主要书写特征之一。现已发现的碑铭《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有元重修文殊寺碑铭》《大元肃州路也可达鲁花赤世袭之碑》为汉字、回鹘文合璧书写;《九姓回鹘可汗碑》为汉字、突厥文、粟特文三种文字合璧书写;“居庸关过街塔六体文字石刻”和“莫高窟六体文字真言碑”为汉字、回鹘文字等六体文字合璧书写。
回鹘写本文献中的汉字更为常见,佛教典籍、蒙学经典、译事类典籍与世俗文书等写本文献中均有汉字的遗存。佛教典籍《阿含经》部系列经典和《阿毗达磨俱舍论》《华严经》《说心性经》《俱舍论颂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以及儒家蒙书经典《千字文》、回鹘社会经济文书中的汉字主要以夹写方式存在。译事类典籍《高昌馆课》《高昌馆杂字》中汉字与回鹘文形成对译体系,汉字为核心书写文字之一。
题记作为兼具纪事性、标识性与纪念性的文字形态,也是回鹘文献中汉字存在的载体之一,如吐峪沟26窟B室题记以及柏孜克里克千佛洞第9窟(现第20窟)题记为汉字和回鹘文字合璧书写而成。
汉字的分布类型
回鹘人在使用汉字时,会根据语言特点、用字功能和使用场景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使用策略,从而使得汉字在不同的回鹘文献载体中的呈现方式也各有不同,包括以下类型。
第一类是合璧书写。合璧书写指的是在回鹘文献中汉字与回鹘文或其他文字共同书写、记录相关内容的现象。例如,上述碑铭为二体、三体甚至六体文字共同书写,其中都包含汉字部分,且常刻于碑阳,这一布局足见当时汉字地位之高。除了碑铭文献,写本文献如元代的《佛说温室洗浴众僧经》《佛名经》,明代的《高昌馆课》《高昌馆杂字》中汉字同回鹘文也采用了合璧书写的方式。此外,回鹘题记中也有汉字同回鹘文合璧书写的现象,柏孜克里克千佛洞、吐峪沟石窟中的相关题记便是例证。
第二类是夹写汉字。夹写汉字指在回鹘文书写过程中夹杂汉字的现象,这种现象多出现于翻译类写本文献中。根据文献中汉字与回鹘文的关系,可将夹写汉字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对照翻译型。对照翻译型指在回鹘文中先写某些汉文中的原词句,然后将回鹘译文附于其后。如回鹘文《增壹阿含经》中,“思维法观”“无事不练”“语常含笑”等夹写汉字是回鹘译者在翻译该佛经时引录汉语原文的术语,后面附上回鹘译文,二者语义完全对应,回鹘文自成体系,即使不懂汉字也可通过译文理解文义。
其二,语法融合型。语法融合型指夹写在回鹘文中的汉字与回鹘文浑然一体,在文中直接与回鹘语词语进行组合,缀加回鹘语附加成分,汉字是语句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如回鹘文《俱舍论颂疏》编号Or.8212(108)号写本第34a页的残片中13行内容中就夹写了127个汉字,译者对这些夹写的汉字并不做任何翻译,直接放在回鹘语译文中,类似于语码混用现象。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汉字采用回鹘语训读模式,需基于回鹘语词根的语音属性缀加附加成分,如此可让佛经诵读者借助熟悉的语音习惯,精准关联汉字对应的语义。
其三,文意补加型。文意补加型指译者根据上下文自行添加原文中没有的汉字,以完善汉文的语义表达,进而更好地理解回鹘译文。如回鹘文《阿毗达磨俱舍论》中,在问句前写汉字“问”,在答句前写“答”,在另一种回鹘文译法的前面写“又”。对核心语义的补充与强化,既为佛经诵读者清晰梳理上下文逻辑关联提供了支撑,也直观印证了回鹘译者高超的汉语驾驭能力。
其四,信息标识型。信息标识型指回鹘文献中夹写汉字的目的在于标注文献的标题、叶数、译者姓名、提示原文位置及主旨内容等基本信息。如回鹘文《华严经》的一叶残片上保留汉字“华”,在其反面有回鹘文和汉文写的叶数“十七”。回鹘文禅宗文献的一个残片在版心上写有回鹘著名翻译家“胜光法师”的名字,应为该文献译者的姓名。回鹘文《长阿含经》每隔一段会夹写一个汉字,能起到标记原文信息便于查找汉文原文位置的作用。回鹘文《说心性经》中,“心”字作为其核心主旨,通篇共出现汉字“心”132次,突出了文献主题内容。
上述分类是根据回鹘文献中夹写汉字的具体情形而划分的。需进一步说明的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会基于多元翻译目的,采用差异化的夹写汉字策略,因此同一文本内部或同一文本的不同版本中夹写汉字表现形态不尽相同。如回鹘文《千字文》不同的版本就有不同的夹写汉字方式,有的版本汉字只写每行首字,起提示作用;有的只在翻译专有名词时,或采用原文,或先音译后夹写汉字;有的则用回鹘文音写汉字,再附上回鹘文译文。
第三类是直书汉字类。回鹘人对汉字的运用并非局限于合璧书写和夹写,还存在直接用汉字进行书写的情况。根据某些吐鲁番写本文献中汉字书写的熟练程度、行次顺序以及语法错误可以推测出这些文献应出自回鹘人之手,如柏林藏吐鲁番文献《佛说法宝礼》第15行至17行有回鹘语burxan(即“佛”)的字样。其汉文部分还出现“上字须弥山如”这样的回鹘式词句。该词句在汉语中令人费解,但若根据回鹘语的语法规则和思维习惯去阅读该词句则很容易理解,反映回鹘人使用汉字时受到了母语的影响,产生了负迁移。
文字是人类文明发展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历史的见证者和文明的传播者,具有传递情感信息、形塑情感纽带的作用。汉字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维系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核心纽带。回鹘文献中出现汉字绝非偶然,而是回鹘人接触、吸收、融合中原文化的产物。
回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始终与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层面。丝绸之路的繁荣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往来,回鹘作为丝绸之路沿线的重要民族,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丰富的文化典籍、独特的艺术形式等,都吸引着回鹘人去学习和借鉴。回鹘人通过各种方式接触并使用汉字不仅直观展现了回鹘人对中原文化的学习与接纳,更成为回鹘文化深度融入中华文明沃土的鲜活见证,为研究中华民族的文化交融提供了珍贵的文字实证。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的回鹘语与汉语接触研究”(22YJA740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