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制定国家和地方‘十五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等,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这一看似技术性的表达,实则蕴含着国家治理的深层逻辑,标志着中国正在完成从规划“内容导向”向规划“体系导向”的范式转换,体现了现代国家制度建设在规划领域的持续深化。
国家规划体系建设的
时代命题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中国政治实践的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从“一五”到“十五五”,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情况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战略规划。从“优先发展重工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全面协调发展”到“统筹战略方向”等,党在国家宏观战略指引下,不断调适阶段性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向。
规划并非简单的指令性计划或发展蓝图,而是一套融合了方法论与制度逻辑的认知框架。在解释国家如何治理这个问题上,其要素和结构都是围绕“规划”的理念、体系和功能展开,是解释“中国之治”的轴心原理。这套规划体系的设计初衷,深植于对中国治理现实问题的深刻洞察。
作为一个超大规模的国家,中国的国家治理始终面临治理职能专业化分工与治理对象整体性之间的张力。“十五五”规划体系的制度设计,有力回应了这一困境。“定位准确、边界清晰”这八个字,事实上是在作“制度归位”:厘清不同规划的功能边界,该管宏观的管宏观、该管空间的管空间、该管区域的管区域,在分工基础上建立协同机制。这是从“碎片化治理”走向“整体性治理”的制度安排。
国家规划体系蕴含的治理理性
国家规划体系的核心,是四类规划的功能分化。这种分化本身即治理理性的体现。
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地位,处理的是“国家意志的纵向传导”问题。在单一制国家结构中,中央的战略意图如何穿透行政层级抵达地方执行,是一个永恒的治理命题。五年规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位居国家规划体系最上位,具有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它将党的二十大确立的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转化为规划期内可操作、可量化的阶段性目标,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进而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处理的是“发展与保护的边界划定”问题。现代国家治理中,空间是最稀缺的资源,也是冲突最集中的场域。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旨在细化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冲突前置”,既是对发展的约束,也是对发展的保护。它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同时也对其他规划提出的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
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支撑”功能,则分别对应“条”与“块”的治理需求。专项规划是“条”的深耕,旨在细化落实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聚焦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绿色生态、民生保障等需要集中力量突破的重点领域,制定细化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区域规划是“块”上的协同,旨在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对特定区域提出的战略任务,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着力打破地区行政壁垒,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
这四类规划并非平行并列,而是形成了“统领—基础—支撑”的层级结构。发展规划定方向,空间规划定边界,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定路径,形成一个战略、空间、路径相互支撑的完整链条。
国家规划体系实现的
核心机制
一个科学的规划体系,不仅要有清晰的职能分工,更需要一套能够将战略意图层层传导,最终转化为治理实践的微观机制。国家规划体系中的“统一衔接”就是要回答如何使国家规划从中央的“纸面”走向基层的“地面”。从政治学视角观察,统一衔接的实现依赖于以下三种核心机制,共同构成规划落地的制度闭环。
一是以项目化机制提供资源整合平台,构建战略意图的实体化载体。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最终需要分解为一个个具体的工程项目。中央通过项目制这一特定的资源分配方式,将财政资金、社会资源和部门力量整合起来,引导资源向国家战略方向流动。项目化机制在宏观战略与微观执行之间搭建了转化桥梁,也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提供了互动协调和资源统筹的制度平台。
二是以责任化机制构建激励约束体系。规划战略确定后,如何有效激励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顺利完成和落实规划目标成为重点。从“十一五”规划开始,国家在规划编制中引入了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的区分。约束性指标带有法定效力,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确保完成;预期性指标则更多体现政策导向,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实现。这些指标被分解下达到各级地方政府,转化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问责奖惩直接挂钩,形成了一套覆盖规划全周期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中央的战略意图转化为地方和部门的责任清单,规划也从“软约束”变成了“硬约束”,有效克服了因组织规模扩大和等级链条延长可能带来的执行衰减。
三是以政策试验机制保障动态调适能力,构建规划调适的制度化通道。规划体现的是对未来的预期和安排,但未来总是充满不确定性。面对复杂多变的治理环境和风险较高的改革任务,国家往往采取“试点先行”的策略——在部分地区或特定领域先行探索,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总结推广。从早期的经济特区到近年来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从数字乡村试点到气候投融资试点,政策试验已经成为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修正机制。政策试验机制既保障了国家政策目标的稳定性,又提供了调整和创新政策的灵活性。
上述三种机制环环相扣,构成了一套完整系统:项目化提供载体,责任化注入动力,试验机制保障弹性。正是这套微观机制的协同运转,使得国家规划体系既保持了战略定力,又具备了适应变化的制度韧性。
七十余年的规划史,是一部国家治理能力的演进史。早期的规划更多是经济建设的工具,今天的规划已经成为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领域的治理体系,成为一种连接中央与地方、统筹条条与块块、协调当前与长远的治理机制。规划体系的完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政党意志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规划体系转化为国家行动,战略愿景依托层层传导的治理机制落地为发展实效。它向世界展示了一种可能:在超大规模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长期战略与阶段目标何以统一、集中领导与各方活力何以兼顾、制度稳定与政策弹性何以并存。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部规划体系的演进史,正是一部浓缩的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迈向现代化的历史——它以制度化的方式呈现了一个百年大党将理想浇筑于现实、以规划塑造未来的历史自觉与制度定力。
(作者系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