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与家庭社会学理论新探

2026-07-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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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国家庭社会学领域个体主义范式与家庭主义范式的论争,看似是研究立场和角度的差异,其背后更为核心的议题或许是家庭社会学如何研究人。费孝通晚年曾谈及社会学研究不能“只见社会不见人”,这种对“人”的重视,对于当前的中国家庭社会学研究尤为重要。

  从“真实的人”超越范式对立

  一直以来,家庭社会学作为一门分支学科,都是以家庭和家族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这虽然理所当然地包含了对家庭中人的研究,但是主要的研究议题还是集中在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变迁、家庭文化等中观层面。近20年来,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剧,以及社会科学研究的日益丰富,更多与家庭相关的新议题开始出现,比如家庭内的性别分工、母职与育儿、养老与家庭资源分配等。“人”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开始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如对女性、老年人权益的关注,不过在具体的分析中,对“人”的理解仍有单一化、片面化的倾向。比如,更倾向于将家庭中的人看作理性化的个体,过于关注其利益诉求,忽略其对于情感、利他和其他人生价值的追求。

  家庭社会学如果要致力于维护家庭中个体的幸福、人际的和谐,就要打破这种对于“人”的片面理解,回到一个真实的、全面的“人”。世界上的人固然存在各种差异与不同,但是在一定意义上又受到很多相似价值观念的影响。对当代中国人来说,传统儒家文化中对于“己的扩充”的生命追求,以及对现代价值观念中主体性权利、平等和自由的体验与认同,是影响个体观念与行为的两类文化要素。教条化的范式论争,倾向于将这两类文化要素看作完全对立的存在。但是,对一个真实的人来说,这两种价值观念显然不是全然对立的,而是复杂交织的。展开来说,中国社会一直以来呈现出的对关系特别是对家庭关系的重视,并不只是一种社会表象与社会结构,其内核是个人对于自我生命更大整体性的追求;同时,现代个体对自我利益和情感的诉求,也不只是现代性的产物,而是契合了个体内在的“自爱”需求。两者都有着相当的正当性,但与此同时,也为潜在的冲突埋下了伏笔。如何平衡这两种价值观念与需求,构成了现代个体面临的最为核心的一个命题。

  就这两大文化要素而言,现有的家庭社会学研究对第二类要素,即人的主体性权利、平等和自由较易于理解,而对第一类要素,即中国文化中人对“己的扩充”的生命追求缺乏一定的认识。费孝通等学者都曾强调,中国家庭的特征是个人总是处于三代之中,这固然是家庭制度的一种反映,但其内在的核心是人对自我生命更大意义的追求。具体来说,传统中国人对自我生命的理解,与西方学界的“人的研究”有着一定的差异。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响,西方学界倾向于研究内在精神性的自我(self),认为这个自我与外在的肉体有着显著的差异;或者倾向于研究自我(individual)与他人、社会之间的差异与关联。而在传统中国文化中,人最重要的特征不是其内在精神与灵魂,也不是区别于他人的主体性,而是其所具有的“反思性”——“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传统中国人眼中的自我,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而是以“己”为中心,在己与外在他人、社会乃至宇宙的关系中的自我。具体来说,既有“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观念背后对自我与他人关系的思考,也有“天地人”三才观对人与宇宙关系的探寻。

  反思性的“己”

  “己”这个概念的独特性是什么?为什么它更适合形容中国社会中的自我?《说文解字》解释道“己,中宫也”,也就是说当人想到自己的时候,就像确定了一个中心的位置,这必将涉及其他的人、事、物与这个中心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人的“己”不是一个固定的个体性存在,而是一种反思性地“由己”出发,对于外在他人、社会乃至世界的思考。进一步说,中国人认知中的自我,始终具有涵纳他人与外物的意愿与能力。自我的成熟,不在于划定边界、捍卫私人领域,而在于不断推扩己心,在待人接物、人伦日用之中完成自身的成长与成全。这一过程的起点便是每个“己”内在的反思性,人们依托这种具有存在论意义的心灵秩序,建构起属于自身的生命世界。在具体的历史环境与情境中,这种反思性的“己”的生命观会产生一些不同的人格形象,不过,儒家思想最为根本的育人进路——通过“己的扩充”拓展个体生命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仍然是该文化的精华。

  理解了“己”这一中国文化中的重要概念,才能进一步理解为什么这一概念在当前中国家庭社会学研究中有着新的发展契机。“己”的反思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并不排斥个体的多样化价值观念和生命体验,也就是说,它能将传统和现代这些不同的生命体验都包纳在内,并指向一个具有内在反思性、成长性的人。一直以来,对儒家家庭伦理的解读往往强调家庭的整体利益,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人”的位置与内在生命追求。西方个体主义和个体思潮虽然重视人,却往往只看到权责的人、理性化的人,容易忽视人的反思性与整体性。就此而言,“己”的包容性与开放性就在于,它的内涵既不局限于西方意义上的个体概念,也并非只指中国文化背景下家庭的一分子,而是一个现代中国人,通过反思不同文化价值,试图找到面对他人、家庭、社会、自己,乃至命运的内在方式。在这个通过反思不断调整和权衡的过程中,人生得以展开,社会生活亦得以展开。可以说,“己”是一种有着中华文明特质的个体存在方式。

  从“己”出发,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理论探索需要进一步融合中西、推陈出新。从实践层面来说,家庭问题之形成,固然有外在环境、社会制度和历史因素的影响,但也与每个人的观念、心态和行为息息相关。现代性精神形成于陌生人之间的生活方式,习惯于从个体权利与义务出发,在捍卫权利、保障平等与自由方面虽具有开创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消极性,即如孙向晨所言,容易陷入“在道德上的利己主义,在价值上的虚无主义,在文化上的相对主义”。与之相比,中国文化中延续已久的“宽容”“清明”“克制”等品德,如果能够摒弃外在规范性理解的遮蔽,回到“己的扩充”,强调人心层面的塑造,必定能为我们提供思想与实践的诸多启发。“己的扩充”对己的不放松,对己之德性的追求,并不走压抑本能的路向,而是“调和本能”。此外,传统儒家思想对现代性诸多弊病固然有缓解之道,可是焉知自由、主体性乃至权利思想,不能解后世历代儒家之蔽?虽然 “己的扩充”“己”等概念都援引自儒家经典,但这并不意味着未来的家庭研究只需要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理论。百年来,中国人对自由、权利、主体性、理性已有着相当的接纳和运用,如何看到这些经典思想内在的关键处,其对人性的滋养及其内在的困境,也是相当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规避仅从主义与立场的角度讨论现代性与个体主义,看到自由、权利等思想与中国社会的真正契合之处。

  不论是个体主义的研究范式,还是家庭主义的研究范式,如果不能对构成家庭的“人”有更切实的考察,那么就只能停滞于伦理观与价值观的抽象对立。如果说反思西方现代化理论在中国本土的适用性曾推动中国家庭社会学研究过往几十年的发展,那么对于当下这一家庭主义范式的反思,能否再次让中国家庭社会学开创出新的局面?这一问题有赖于每一位家庭社会学学者的反思与努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编辑:王亮(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