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核心范畴,强调基于职分的责任担当;《左传》载,“上思利民,忠也”,将民生关怀纳入忠诚的伦理内核。系统梳理“忠”的思想文化史,精神内核指向“尽心竭力”“天下为公”“临患不忘国”的责任伦理与家国情怀。这一传统智慧,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形成深刻的历史共鸣,为理解“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根基。
“忠”的责任伦理。长期以来,“忠”在公众认知中被简化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符号。然而,当我们进入历史语境,便会发现一幅更为复杂的图景。先秦儒家为“忠”赋予了奠基性内涵:它首先是“忠信”之德,是“仁”的实践基础,《论语》中的《学而》《子罕》《颜渊》篇均提到“主忠信”,将内在的真诚无妄视为立身之本。其次是“忠恕”之道,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推己及人精神,曾子更以“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概括孔子思想的核心。最为关键的是,孔子提出“敬其事而后其食”,将“忠”的核心定位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这在其回答子张问政时说得尤为分明:“居之无倦,行之以忠。”
这一理解内嵌着对统治者的规范性要求。孔子本人“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实践,以及“勿欺也,而犯之”的谏诤主张,彰显了“忠”所蕴含的批判精神与对更高价值的忠诚。当鲁定公耽于女乐、三日不朝,孔子毅然辞官周游列国,这正是“不可则止”的生动写照。孟子将其升华为“忠道不离”,倡导“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节,其“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论断,将忠诚的终极指向民众与邦国。在回答齐宣王“臣弑其君可乎”时,孟子直言“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明确将失道之君排除在忠诚对象之外。荀子则强调“逆命而利君谓之忠”,忠臣典范在于能够“谏、争、辅、拂”,匡正君过、安国利民。他区分“大忠”“次忠”“下忠”之别,而以“以德覆君而化之”为最高境界,体现了对忠诚品质的精细辨析。
由此可见,传统“忠”思想的优秀内核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尽己”的敬业品格,对岗位职责的尽心竭力,如《论语》所言“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二是“利他”的公共精神,以“公”灭“私”,关怀社稷苍生,《左传》中“公家之利,知无不为”正是这一精神的写照;三是“守道”的价值坚守,在原则问题上敢于担当,孔子“义之与比”的教导为此提供了价值依归。这共同构成了以责任为核心、具有强烈公共关怀的伦理体系。正是这一责任伦理,使“忠”超越了人身依附,成为历代仁人志士报效国家、服务民众的精神支柱。从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到范仲淹的“先忧后乐”,从岳飞的“尽忠报国”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忠”的精神血脉绵延不绝。
对传统责任伦理的升华与超越。中国共产党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这是对“天下为公”“民惟邦本”思想的根本性超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政绩观确立了根本价值坐标。
正确政绩观,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在执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它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政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由人民共享,这与传统“忠于民”的思想内核相通,但将其置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上升为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将人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则意味着要让政绩经得起群众的评判。在追求利在长远的高质量发展方面,正确政绩观超越了历史上“忠”被工具化、服务于短期权势的局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坚持打基础利长远,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而对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坚持党性原则,对党忠诚、不负人民,这是超越历史局限的更崇高的政治责任。因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可见,这种责任性直接上升到党性修养的高度。
以忠励绩的创造性转化。在“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指引下,推动传统“忠”思想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正确政绩观提供丰厚的文化滋养。
化“尽己之诚”为“为民之实”。传统“忠”思想强调内在真诚与竭尽全力。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内化为履职尽责的务实作风,把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放在心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惠民政策。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不但要去做那些能让老百姓看到、摸到的实事,还要去做那些能够为后人打下基础、做好铺垫的好事。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从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入手,无论是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还是农村饮水安全、厕所革命,都要用心用情用力去推动,让政绩不仅有“显绩”的温度,更有“潜绩”的厚度。
化“天下为公”为“国之大者”。“忠”的高远境界在于超越一己私利,胸怀家国天下。这要求党员干部跳出小圈子利益,始终以党和国家事业为重,算政治账、民心账、长远账,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自觉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之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布局,既要为局部争取荣誉,更要为全局增添光彩。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达地区要多考虑如何带动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各地都要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不能只顾本地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
化“守道不迁”为“党性原则”。传统士人“从道不从君”的气节,蕴含着对原则的坚守。共产党人的“道”就是马克思主义真理,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守党性原则,对违背规律、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敢于说“不”,确保政绩经得起检验。要发扬斗争精神,在原则问题上决不退让,坚决反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抵制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这种对真理和原则的坚守,正是传统“忠”思想中“守道”精神在新时代的生动体现。
化“谏争辅拂”为“求真务实”。传统忠臣以谏诤为己任,荀子将其概括为“谏、争、辅、拂”四种方式。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活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有闻过则喜的胸襟和自我革命的勇气,使工作思路符合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搞“拍脑袋”决策;要勇于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批评建议;要敢于直面问题、修正错误,在检视反思中不断校正政绩观偏差。
“忠”的思想薪火相传,其生命力正在于责任伦理内核的不断诠释与实践。从先秦儒家的“尽心竭力”“以道事君”,到中国共产党人的“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一条清晰的精神血脉贯通古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忠”的最终归宿——将传统责任伦理升华为对党的信仰、党的组织、党的事业的绝对忠诚,升华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传统“忠”思想中敬业、奉公、守责、求真的精华融入共产党人党性修养,转化为“为民造福”的自觉行动,正是“两个结合”在干部队伍建设领域的生动体现。
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史为鉴、承古开新,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业中书写属于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忠诚篇章。
(作者系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