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高校产业学院建设进入规模化推进阶段,成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重要载体。然而,多数高校产业学院仍停留于物理共建的表层合作,签协议、挂牌子、拼设备等看似资源聚合,实则各行其是,始终难以催生真正的“化学反应”。推动产业学院从挂牌凑数走向实质创新,关键在于实现从物理共建到化学融合的深层变革。
“物理共建”指向一种组织并置但功能疏离的状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体协同“形式化”。理想图景中,产业学院应成为高校、企业、政府等多元主体协同共生的制度化创新平台。但实践中,三方价值取向分化,合作多停留在点对点的项目思维,难以形成共建共享的生态化协作。许多产业学院的理事会形同虚设,其应有的治理职能未能有效发挥,决策权实际仍由高校单方掌控,企业沦为“资源提供者”而非“治理参与者”,协同治理沦为“高校主导、企业配合”的单向模式。二是资源整合“碎片化”。硬件层面,校企设备虽实现物理集中,但数据标准不一、接口互不兼容,形成“数据孤岛”;实验室共建但使用时段错配,共享效率低下。软件层面,高校“学术崇拜”与产业“市场导向”存在逻辑冲突。教师职称评定仍以论文、项目为核心指挥棒,投身产教融合缺乏晋升通道。同时,“产业教授”难入主流学术体系,教师进企业多为短期挂职,难以实现知识的双向流动,更无法实现知识、技术与人才的深度融合与高效配置。三是办学功能“短视化”。产业学院建设需要长周期投入,但高校面临资源约束与考核压力,易陷入路径依赖,将产业学院简化为订单班或培训中心,以快速回应考核指标,弱化其作为人才培养改革“试验田”的制度创新功能。同时,资源稀缺性与投资长期性的矛盾,使产业学院难以形成“自我造血”能力,一旦政策红利消退,便陷入“人走茶凉”的困境,难以保障办学功能的长效化与稳定性。
“化学融合”区别于“物理共建”的根本标志,在于各主体要素不再维持原有属性的简单拼接,而是在特定组织场域中发生结构性重组与实质性转化,生成新的价值形态。
在结构层面,化学融合体现为组织边界的消融与重构。校企双方不再是各自封闭、泾渭分明的独立单元,而是通过权力共享、人员嵌入、流程再造,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的交织结构。这种结构不是简单的空间拼贴,而是生成了具有独立治理逻辑的“第三空间”。它既非传统意义上的高校院系,也非企业的附属机构,而是学术逻辑与市场逻辑深度耦合的制度化创新平台,是一种全新的组织形态。
在机制层面,化学融合表现为要素的流动反应与能量交换。知识、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在跨组织边界流动时,不再是简单的输入输出或搬运转移,而是在交互中发生“化学反应”。学术知识在与产业需求对接中转化为应用型技术方案,企业技术在与教学场景融合中重构为课程资源,双方在持续互动中生成新的知识生产模式和人才培养范式。这种反应不是一次性、单通道的项目交换,而是持续生成、循环放大的多通道创新过程。
在价值层面,化学融合意味着校企关系从利益交易到命运共同体的深层跃迁。物理共建中的校企双方本质上是交易关系,各自计算投入产出,追求单次博弈中的利益最大化;而化学融合中的主体则形成了价值共生关系,构建起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稳定格局,从而共同面对市场波动与技术变革的挑战。这种共生格局并非单纯道德呼吁的结果,而是制度耦合的必然产物。当组织结构深度交织、要素流动形成闭环时,双方利益自然趋向一致,真正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格局。
实现从“物理共建”到“化学融合”的跨越,需要一场触及权力配置、规则厘定、文化认知的系统性治理变革,以制度创新破解产教融合深层难题,推动校企协同从形式走向实质。
做实治理架构,破解“谁说了算”的难题。推动搭建制度化的校地共治平台,夯实产业学院多元协同治理根基。将产业学院理事会从咨询机构升级为决策机构,明确校企双方在战略规划、人事任命、人才培育、资源配置、绩效评估中的实质性权力,保障企业在治理中的平等话语权。建立“共同院长”制度,由高校与企业高管轮值或共同担任院长,确保双方诉求在决策层实现直接对话、高效衔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治理成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政策支持挂钩,防止治理机制流于形式、沦为挂牌。
整合资源要素,破解“人才怎么流”的难题。统筹校企硬件设施与知识技术资源,逐步打通设备、数据、实验室等资源互通堵点,建立统一的资源共享协调机制,推动各类要素按需调配、高效匹配。同时,建立常态化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推动高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的实质性双向流动,而非短期挂职。将产业服务经历纳入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完善产业教授认证体系,设立“产教融合型”教授岗位,与“教学型”“科研型”岗位并列,给予同等学术地位与薪酬待遇。允许产业学院实行“双聘制”“项目制”等灵活用人机制,打破编制束缚,吸引产业高端人才全职或长期兼职参与育人工作。
创新评价激励,破解“成果怎么评”的难题。建立契合产业学院发展定位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对产业学院的评估不能只关注论文、专利数量,更要注重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技术成果转化的实际效益以及对区域产业升级的贡献度。针对不同类型产业学院的办学基础与发展目标,引入长周期评价机制,对技术攻关型产业学院给予合理培育期,以规避短期考核滋生的功利化弊端。建立增值评价机制,对比产业学院建设前后区域产业人才结构、技术密度、创新效率的变化,精准衡量其真实贡献。同时完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激活校企双方深度合作的内生动力,引导双方深耕长期共生价值。
产业学院治理模式的重塑,表面是校企合作机制的升级,实质是高校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中的功能重构。唯有推动产业学院从物理共建走向化学融合,使其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的试验田、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服务发展的桥头堡,方能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作者系宁波大学/浙江省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智库联盟特聘研究员;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