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关键时刻”谋划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权力监督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是中国共产党在百余年不懈奋斗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重要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着眼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以“治权”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刻彰显了党在重大历史关头以自我革命赢得历史主动的决心意志,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造福人民,为实现“十五五”时期任务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重在治权”取信于史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现代社会中的权力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本质上是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的力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家理性主义权力观的基础上,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有组织的暴力机关,拥有并行使对社会中各方阶级关系进行调控的公共权力。恩格斯指出,“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可见,区别于原始社会基于血缘关系形成、依靠传统习俗维持公共利益的权力意识,阶级社会中的权力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往往与特定主体的既得利益息息相关,其运行过程也是特定利益分配格局日益固化并再生产的过程。但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还需要调和的阶级社会里,权力时常面临偏离正常运行轨道的政治风险,这就提出了从社会中产生的权力必然要受到社会监督与制约的时代课题。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明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持续求解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答案,形成了人民监督与自我革命有机结合的“治权”方案。1945年7月,毛泽东与黄炎培在延安窑洞中的对话中指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局部执政、加强自身建设经验的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从历史逻辑来看,人民监督与自我革命具有内在一致性,根本上都是以权力监督维护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就是在内外“治权”的有机统一中,保障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此时刻将“治权”作为党的自我革命的抓手,意味着党的自我革命不仅包含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更包含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政治要求,在底线和高线的有机统一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规约“治权”走向
制度作为政治上层建筑,与人的实践活动息息相关,在社会需要中产生和定型,其与生俱来的强制性又对人与社会的发展产生影响。面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以及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的局势,要充分认识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互为表里的生成关系,本质是特权思想、以权谋私在作祟。“治权”要靠制度。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权力规范运行要进一步到位,通过持续努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真正解决风腐交织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立铁规矩、强硬约束,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厉行法治、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了大量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让各项制度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以不断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行稳致远。
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确证着人类对美好社会的追求,为实现社会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权力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需要回应的关键问题,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治权”表现为制度治权、依规用权,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也就是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切实将党的自我革命的“治权”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面对“十五五”时期更加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更加艰巨繁重的国内稳定任务,需要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有力行动和实际成效推动“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顺利实现。
“治权”价值归于人民
历史是人的活动创造的历史,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权力监督理论与西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理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站在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高度,揭示了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最终实现人类解放和人自身解放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人民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将“人民”内核贯穿到领导权力监督理论与实践的过程中,以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厚植党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所以,科学有效的“治权”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只有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才能使党的主张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真正的民主、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
科学看待权力来源、正确有效使用权力,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正确行使、对人民负责,党内不允许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存在,更不允许出现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不仅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也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底气来源。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防范和纠正什么。“治权”重在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农业农村等方面,精准发现人民痛恨之事、及时破解百姓憎恶之风、摸清摸透群众急难愁盼之题,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护航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的执政权的一部分,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我们要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让人民监督权力,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势不可挡的历史趋势,立足“十五五”宏伟蓝图开局之年的关键时刻,必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我革命这根弦必须绷得更紧,新征程的中国共产党要将人民群众的监督放在“治权”的核心地位,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保障,赢得人民信赖、获得人民支持,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只有秉持“重在治权”的历史使命感,才能在取信于史、取信于制、取信于民的有机统一中,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回答好新时代“窑洞之问”。
(本文系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历史周期理论视域下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学理化研究”(25CKS03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当代政党研究平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