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乡村建设深入推进,这为数字化背景下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一些挑战。如何在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更加有效破除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而实现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目标,成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一、数字化为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1.数字技术赋能城乡精神文化资源均衡化发展
长期以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资源要素不均衡且缺乏流动性,信息孤岛、资源孤岛、文化孤岛现象一直制约着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这主要表现为农村地区往往面临精神文明建设的资源匮乏、设施落后等问题,而数字技术通过打破时空限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增强互动参与,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资源的均衡化发展提供了创新路径。
其一,利用数字化平台突破地域限制,实现城乡优质文化资源共享。具体来看,一方面是数字技术赋能乡村传统文化的创新、传承与发展,传统农耕文明蕴含的深厚文化内涵及精神意义被进一步挖掘阐释,其传播速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随着城乡数字基础设施的均衡布局,多种数字文化平台及数字化视听资源为农村地区输送了诸多优质的精神文明建设资源,实现了优质资源在乡村的下沉。
其二,数字技术激活了城乡居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热情,推动基层群众在内生共创中共享精神文化资源。数字技术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降低参与门槛、丰富互动形式、拓展传播渠道等优势,其通过设计沉浸式体验(VR/AR线上红色教育体验)、社交化传播(短视频平台发起#文明餐桌#等话题挑战,用户通过拍摄创意视频获得流量激励,形成裂变传播)、游戏化设计(“学习强国”积分兑换将理论学习、志愿服务转化为可量化的激励)等方式,将传统“自上而下”的精神文明建设转化为全民参与的“双向互动”。如此,这种虚实结合的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将进一步打破时空限制,推动形成内生共创共享的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数字技术赋能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城乡精神文明的“连接器”,通过技术普惠实现资源下沉、参与上行,最终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从“资源均衡”走向“发展共生”。
2.数字技术有助于推进城乡文化互动
数字化背景下,“互联网+”成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常态,这种开放性、交互性的文明培育新模式使得城乡之间的文化传播、文化互补、文化互动愈发频繁,缩小了城乡文化鸿沟,城乡居民之间的理解和认同得以增强,形成互融共生的新型城乡文化关系。
具言之,一方面,“数字+协同”为畅通城乡文化要素流动开辟了全新路径,有助于构建共享共育的城乡文化多元联动体系,塑造城乡文化共同体。数字技术通过打破时空壁垒、重构资源分配和激活文化创新,正深刻重塑城乡文化从二元对立走向互融共生的新型关系。这种技术驱动的文化生态变革主要体现在城乡文化记忆的数字化重构、城乡文化生产的分布式协作、城乡文化消费的拓扑化网络、城乡文化治理的智能化耦合等方面。
另一方面,数字媒介因其便捷性、趣味性、社交性和获得感强的特点,有效弥合了城乡居民的文化和价值分歧,促进了文化认同和价值共识的形成,推动城乡关系和谐发展。如微信、抖音等数字媒介平台,方便了城乡居民的日常互动,而在该类平台进行的短视频创作则推动了城乡共有的数字化文化符号再生产;县级融媒体平台等公共数字平台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对抗信息茧房,打破城乡居民各自的信息孤岛和认知壁垒。此外,数字民主平台构建出城乡文化发展的协商机制,有效实现了多元共治过程中的城乡精神文明融合。
数字技术不仅解决了城乡文化传播的效率问题和资源孤岛问题,更通过创建数字第三空间,使城乡文化获得持续对话的界面。而公共数字平台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过程中正从“信息中介”演变为“文化调解者”,这种数字媒介加持下的新型城乡文化关系,正在形成“城市作为创新引擎,乡村作为意义锚点”的共生格局。
3.数字化技术赋能城乡精神文明资源供给精准化
长期以来,精神文明建设秉持的是“下沉式”的资源供给模式,该供给模式往往缺乏对城乡居民实际需求的深入调研,所以供给的文化资源无法精准对接居民的实际需求,从而影响了精神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群众的满意度。数字化时代,通过建立健全动态式的城乡精神文化资源统计和监测网络,实时跟踪城乡居民对精神文化资源的需求变化,创新城乡数字文化服务机制,有助于准确判断城乡精神文化资源供需的缺口和趋势,提升精神文化资源供给精准性。如借助大数据优势,对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文化参与及文化需求等方面的海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可以精准把握城乡居民精神文化共性需求。同时,通过建立“订单式”的普惠服务机制,有助于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向城乡居民提供既“对味”又多元的数字文化科技节目。通过数字技术能够有效破解了精神文明建设资源的单向流动以及文化产品供需两端错位的问题,实现了更高质量的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二、数字化赋能城乡精神文明融合面临的现实挑战
1.数字鸿沟与数据安全风险
虽然近年来数字化基础设施在城乡地区逐渐均衡化发展,但部分老年人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欠缺,无法有效运用数字技术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来,同时部分农村居民因经济能力有限,难以承担数字设备或宽带、流量费用,这种“不会用、用不起”而引发的城乡数字鸿沟可能导致城乡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度的分化。
在数据安全风险方面,数字化背景下的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涉及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数据共享,个人隐私(如身份信息、文化活动记录)、基层治理数据可能因系统漏洞或管理不善被泄露。同时,数据滥用与伦理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挑战。如算法歧视问题,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数据融合中,若算法设计存在偏见(如资源分配偏向城市),可能加剧城乡文化服务的不平等;再如由于基层文化部门缺乏数据处理的专业能力,可能出现对居民相关数据过度采集或违规共享;又如商业化滥用数据的问题,城乡居民文化参与的相关数据可能被用于精准营销,从而侵犯其文化权益。
2.引发城乡文化差异与认同冲突
如前所述,数字化加速了城乡文化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但也在客观上加大了城乡价值观发生碰撞的可能性,由此引发城乡居民文化认同的分化和混乱。此外,线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往往重流量而轻内涵,重工具理性而轻价值理性,如过度依赖技术手段而进行打卡签到、流量考核,却忽视了精神文明的情感联结本质,线上文明评比、宣传活动可能流于表面,脱离实际需求……如此种种数字形式主义容易导致精神文明建设流于表面,并产生同质化与边缘化的风险。
3.影响资源整合与协同深度
一方面,城乡数字化精神文明建设联席制度未有效建立,缺乏系统性的联席工作机制和明确的职责分工,跨部门协调机制、共建共享数字平台、城乡数字化人才交流机制不完善,城乡互动和统筹机制欠缺,甚至出现权限管理混乱问题。另一方面,数据主权壁垒与合规挑战也是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困境。实际操作中,城乡精神文化数据存在采集标准、管理权限不统一的困境(如文化设施使用数据、志愿服务记录等),特别是跨区域共享数据时还易引发主权争议。同时,数字化背景下精神文明建设涉及基层政府、企业(如文旅平台)、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容易出现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界定困难,甚至可能出现“数据割据”或滥用。
未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需从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合共识、加强居民数字素养、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机制法规、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增强城乡差异化内容生产等方面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推进路径研究”(23YJC71009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新时代乡村德治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2022M722537)】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