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一篇论文署名13位作者,其中甚至有与论文所涉专业毫不沾边的行政人员;某论文已走完全部编审流程,临刊发前,作者才向编辑部说明为学生代写,并要求将学生列为第二作者;某出版社出版的博士论文文库中,一本书的作者的导师千方百计要求在博士论文中署名;某学者抄袭他人此前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还将原作者列为第二作者……这些看似荒诞的场景,却真实发生在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
近年来,“荣誉署名”“权力挂名”“顶替冒名”等不当署名乱象频发,各类违规操作不仅扭曲了学术评价体系,更侵蚀了科研诚信基石,其危害不容小觑。本报记者通过深入走访调查,揭开不当署名乱象之源,探寻净化学术生态之道。
不当署名乱象频发
何为“不当署名”?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发布实施的《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不当署名,即与对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提供虚假的作者身份信息等。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副院长苏金燕将不当署名的形式进一步归纳为四类:一是包含了不该包含的作者;二是未包含该包含的作者,如“幽灵作者”“影子作者”等;三是作者排序不当;四是作者信息不实。“当前AI技术的普遍应用,也给署名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她补充道。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了两批科研不端案件的处理结果,共涉及51名学者,其中有9名学者被认定存在“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或“未经同意使用多人署名”的不当署名行为。同年,在多所高校发布的情况通报中,也有多名学者涉及不当署名行为。例如,2025年4月,A大学通报称,该校关注到某平台发布“国内学者论文被指翻译抄袭7年前英文论文”的信息,经调查确认,该校教师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和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值得警惕的是,涉事作者之一为该校时任副校长,若其利用行政身份获取不当署名,不仅触碰了学术伦理红线,更凸显了权力介入学术署名的危害性。
无独有偶,2025年5月,B大学发布的通报同样引发关注。该校关注到网上“本科生发表14篇SCI论文”的舆情,公众质疑该校某学院2021级本科生刘某某涉嫌学术不端。经调查核实,刘某某之父为该校时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其安排刘某某参与本人部分署名论文和专利的研究工作,存在论文和专利署名不当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之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撤销刘某某凭借不当署名成果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等荣誉奖励。这种“亲属搭车”式的不当署名,彻底背离了学术成果署名的基本准则,沦为权力变现的工具。
本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有多位学者深受不当署名之害。在一项课题中,某高校青年教师沈源(化名)实际承担了大量数据整理和分析工作,但在发表的成果中,不仅未被署名,其为课题所作的贡献也只字未提。某高校博士生江澜(化名)向记者反映,自己的研究方向与导师并不完全契合,导师几乎未给予有效指导,但在导师要求下,其读博以来撰写的每一篇论文,自己不得不退居第二作者。这两位青年学者的经历在高校中并不鲜见,折射出学术权力不对等背景下青年学者的弱势处境。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四川大学期刊社副社长兼《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常务副主编周维东认为,署名是否正当,不仅是学术伦理问题,也是学术规范问题。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多以团队形式开展研究,署名常体现集体协作,而传统人文学科以个体研究为主,署名多为个人或少数合作者。然而,随着研究方式的变化,社科领域乃至部分人文学科的研究呈现出明显的“工程化”“项目化”趋势。在此背景下,若只承认第一作者而忽视大量承担基础性工作的研究人员的贡献,并不合理。他强调,署名是否正当,首先应当考量其是否合理。唯有公正界定每一位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才能推动学术生态健康发展。
学术净土不容蒙尘
频频发生的不当署名现象,使学术净土屡屡蒙尘。“此类乱象成因复杂,涉及科研全链条多个环节,是上游、中游、下游问题叠加的结果。”从知识生产视角,苏金燕进一步分析,在上游的课题设计阶段,尽管“唯项目”“唯帽子”的倾向有所改善,但课题申报中依赖资深学者影响力以提高中标概率的做法,仍为“馈赠作者”“荣誉作者”埋下隐患;同时,一些实际参与研究工作的研究生因未被列入初始课题名单,在成果产出时沦为“幽灵作者”,其贡献被无形抹杀。在中游的研究实施环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思想启发、理论建构等智力贡献难以量化,导致“影子作者”频现。在下游的成果发表与评价环节,个别期刊将作者身份作为审稿中的潜在考量,对研究生独立署名持审慎态度,而科研评价体系若仅依据署名顺序量化贡献,也进一步弱化了约束机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从师生关系角度补充认为,导师与研究生署名乱象的背后,是期刊规定、评价制度与权力失衡交织的结果。例如,不少期刊要求研究生与导师合著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否则不予录用,这种“潜规则”迫使研究生被动退居第二作者,导师则可能借机“挂名”侵占成果。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高校将研究生培养经费压力转嫁给导师,使师生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为“劳资关系”,进一步加剧署名不公。
马亮认为,这类不当署名行为不仅损害学生权益,也扭曲了学术传承的本质。苏金燕进一步强调,不当署名对学术生态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抑制创新活力,青年学者的贡献得不到准确认可,积极性受挫;二是冲击科研诚信体系,模糊成果责任边界,削弱学术界自律能力;三是削弱学术公信力,降低社会对研究成果的信任度。
为遏制不当署名风气、净化学术生态,需要从制度、文化与操作层面多管齐下。苏金燕建议,优化评价体系应贯穿科研全链条。在立项环节,弱化“唯资历”倾向,聚焦研究方案的创新性,防范“荣誉作者”;在研究实施阶段,通过规范化记录和数据存档,明确贡献归属,避免“幽灵作者”;在成果产出环节,推行作者贡献声明制度,清晰界定每位成员的具体角色;在评价环节,构建多元化指标体系,关注数据、方法等多维贡献;在人才培养中,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署名观。同时,仍需持续强化惩戒体系。
当前,我国已出台《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将不当署名明确列为科研失信行为,并采取约谈、撤销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惩戒措施。苏金燕呼吁,应建立覆盖科研全生命周期的动态跟踪与预警机制,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协同治理格局,并发挥学术共同体的自律作用。
围绕如何防止导师“侵占”学生成果这一问题,马亮提出了一些更具操作性的建议。首先,期刊界应主动打破陈规,打造“青年友好型期刊”,吸引优质稿源。如《探索与争鸣》自2022年起,每年第2期推出“青年学人”专刊,至今已策划出版4期。《探索与争鸣》主编叶祝弟表示,编辑部推出“青年学人”专刊,旨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者将第一篇文章或代表性成果发表在期刊上,为其提供展示学术成果的平台,促进学术思想交流与碰撞。其次,高校应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行导师组制度,避免一对一“强捆绑”,明确培养经费由学校或学生承担,弱化导师对成果的“掠夺式署名”。再次,设立学生权益保护机构,为遭遇署名不公的研究生提供投诉和指导渠道。最后,科研评价体系应承认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的同等贡献,鼓励合作研究。马亮强调,唯有从师生关系、期刊政策、教师激励等根源入手,才能真正扭转署名乱象。
不当署名是学术肌体上的顽疾,治理既需要制度刚性,也离不开文化涵养。唯有社会各方共同发力,通过评价改革、严格惩戒与诚信教育协同推进,才能重塑清朗的学术生态,让署名真正成为贡献与责任的见证。当每一位研究者的智力劳动都得到应有尊重,学术创新才能持续迸发活力,为知识进步提供不竭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班晓悦 陈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