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关键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5-09-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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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2025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重申“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畅通经济循环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应对国际变局,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一方面,内外贸一体化企业不断成长,已培育2200多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另一方面,内外贸生产标准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底,我国国际标准总体转化率超过83%。然而,我国较高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仍然给企业一体化经营与成长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割裂了国内外市场间的联系,影响了我国企业对国内外资源的整合和市场潜力的充分利用,亟待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多重因素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

  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市场主体因遵守政府制定的各种不统一、不合理及不协调的制度、法律、政策、规则与程序等而付出的各种货币和非货币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实质上是市场和社会运行的摩擦成本,市场主体很难通过自身行为或努力来消除这一成本,因其并不随经营规模的扩张而降低,也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固定成本。它不仅带来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更会降低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从而影响企业的长期投资及持续性投资。

  具体来说,四方面因素造成我国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一是在产权、准入、竞争、标准等制度规则方面的不统一。这不仅包括法律法规措施的不统一,还包括办事流程和执行力度的不统一。各地对全国统一负面清单执行不到位或存在差异,地方性准入规则不统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不力;等等。二是歧视性的优惠政策和干预措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常重视对外贸易,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出口的政策措施,尽管近些年来已做出大量调整,但许多外贸优惠政策工具仍然存在。在外贸方面,有出口退税、财政补贴、金融保险支持、出口促进及服务体系、贸易便利化等多种优惠支持措施;而在内贸领域,不仅政府支持措施少,还面临多种多样的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三是流通体系衔接不畅成本高。当前,我国交通、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但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居高不下。2024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达19.0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4.1%,显著高于美、英、日、德等国家的8%—9%。究其原因,主要源于一些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省际、市际断头路依然存在;省际大型运输公司偏少;多式联运枢纽的区域布局不合理,缺乏全国性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中心和交易平台。四是各部门及地区间政策协同配套不足。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涉及十多个部门,各政府部门间不仅存在审批监管流程烦琐、数据不互通等问题,部分领域还存在不公平竞争、地方利益保护,以及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以制度型开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此情形下,打破现有的体制机制规则障碍,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国内外制度规则的统一与对接,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加强内外贸规则制度标准的衔接统一。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加强对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的审查工作,建立第三方审查机制。完善并实施统一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制度。持续抓好贸易重点热点领域国际标准研制与实施推广,不断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快推进内外贸监管体制、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领域标准对接或国际互认,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内外贸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支持与服务。统一税收政策,探索出口退税与内销增值税抵扣衔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放内外贸一体化专项信贷,完善和丰富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在支持内外贸一体化中的作用。加强内外贸信用保险协同,增强信用保险对内外贸一体化的支持,优化承保与理赔条件。培育一批内外贸融合展会和内外贸融合商品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内外贸转换的专业服务机构,特别是第三方的市场分析、商务咨询、品牌培育、信用评级等服务机构。

  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立体交通网络,促进设施互联、服务共享、管理协同。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发展多式联运,打造“一带一路”高效物流网络。加快建设完善跨境物流基础设施,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物流产业园、配送中心、共享海外仓等基础设施网络。完善流通体制,健全衔接一体的流通规则标准,构建“港口群+内陆节点”立体化联运网络。提升交通枢纽、港口与海关物流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优化政策协同保障机制。打破现有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和完善包括决策、执行、监督、仲裁等功能的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机构,实现多层次协调互动。重点打造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区域间部门间市场监督协作制度。建立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特别是在交通、环保等重点领域。推动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实施、监督、评价和考核体系,并将其纳入当前政府的激励和考评体系。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编辑:问严锴(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