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理念的实践路向

2025-08-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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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层级,城市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时代,全面践行党的人民城市理念,必须坚持党对人民城市理论和实践建构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路,持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城市建设的理论自信和实践自觉,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篇章。
  加强党对城市建设的全面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是落实落细人民城市理念的政治保证。新时代建设人民城市,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人民城市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推动各级城市干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切实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为建设人民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构建党领导人民城市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城市理念,做好新时代城市工作,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城市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领导城市治理面临的棘手问题,就是构建合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和实现路径,为城市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
  推进党领导人民城市建设的最新理论阐释工作。人民城市理念契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在城市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全新思路与模式。要深化对新时代人民城市理论的研究和阐释,切实加强党对人民城市理论研究的总体谋划,探索人民城市建设规律,以理论研究新成果推进人民城市建构,实现城市新发展。要深刻领会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主体力量、人本价值、战略使命和精神品格,从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外的对比中把握人民城市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让人民城市理念在城市发展中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汇聚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磅礴伟力。
  深化党领导人民城市建设的典型经验总结。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上海在建设人民城市方面率先探索,走在全国城市建设的前列,提出要努力打造“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的城市、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的城市、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的城市,明晰了建设人民城市的宏伟目标,开拓了人民城市建设的新境界,为推动全国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样板。“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委要鼓励城市建设先进典型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推广,并使之上升为科学理论,不断丰富人民城市的理论内涵。
  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人民城市回答了“城市发展为了谁”这一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化高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广阔空间,城市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阵地。坚持人民城市理念,要把握城市治理逻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优化和调整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维护人民利益、尊重群众地位、满足民生之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价值取向,要处理好三对关系。第一,处理好“骨头”和“肉”的关系,就是要协调好工业生产和生活福利之间的关系,让生产发展为人民服务,同时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好城市生产和生活空间,让“工业锈带”成为“生活秀带”。第二,处理好“面子”和“里子”的关系,就是要更加注重贴近百姓生活的“里子”工程,在城市建设中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彰显城市治理人文温度。第三,处理好前两对关系的实质,在于处理好城市发展与民生保障间的关系,既要有负责经济发展的“钢铁厂”“化工厂”,也要有直接观照群众生活水平的“理发店”“便利店”;既要在城市发展中保障民生,亦要在推动城市民生建设中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政策导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凝聚城市人民智慧力量,诠释新时代群众路线的新内涵。
  新征程上处理好三对关系的根本着力点,在于坚持人民群众在城市治理共同体中的主体地位及目标导向。城市发展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这一关键领域作为工作重点,以人民认可和满意为标准,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将“让群众生活更舒适”这一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血脉里、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坚持将人民城市这一张宏伟蓝图绘制到底。中国共产党视人民立场为根本政治立场,始终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持续追求。新时代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坚持为民造福的目标指引,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城市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
  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城市发展要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聚促进城市发展的正能量。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需要在城市治理方面形成一套相对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提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推进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新时代党领导城市建设,要深刻把握建设人民城市与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辩证关系。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之中,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功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办实事”。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终目的是创建人民城市,使城市发展的各项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科学,使城市更加宜居、富有活力,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发展空间,更好实现“人民城市人民享”。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是城市发展利益的最终所得者和共建共治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我们要着力培养城市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房前屋后实事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真正打造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这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城市基本组织模式。
  城市治理从来不是简单的城市管理,也不是政府的大包大揽,而应是城市各方主体凝心聚力,通过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集合城市参与主体,统筹推进城市发展,从而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社会协同的城市治理共同体。关键要坚持以“共享”为最终目标,即在城市治理共同体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城市发展的成果由城市居民享有。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坚持政府与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城市治理,鼓励逐步形成汇聚多方合力的城市治理模式,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构筑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党的城市工作中落地生根。新时代,我们要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3CDJ02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
【编辑:韩卓吾(报纸) 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