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这为我们在学理层面展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思想指南。在我们看来,只有从唯物史观关于“意识”的存在论分析、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辩证思维的方法论原则等维度入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大基础性问题展开学理性研究,才能真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唯物史观与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是国家认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纽带,是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是中华民族绵延不衰、永续发展的力量源泉。因此,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最为根本的是在唯物史观的“意识”的存在论维度中展开追问,重新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
马克思哲学是基于对思辨观念论哲学的批判,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出发,追问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探索人类自由解放的科学理论。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一哲学思想的结晶就是唯物史观,并首要地体现为在意识形态的批判中展开的对“意识”的存在论追问。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这表明,任何意识都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人类创造自我的历史的现实过程中的产物;任何意识都不是虚幻的存在,而是具有主观性与客观性、个体性与社会性、生成性与可塑性特质的客观精神。这一“意识”的存在论分析启示我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即在社会历史活动中形成的“我们是一家”“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具有客观性的意识,是民族自我认同在精神层面的集中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历史客观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心理意识。
站在五千多年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维度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与塑造,植根于五个重要的维度:第一,根植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塑造形成的整个历史过程。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创造了幅员辽阔、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美丽家园。第二,植根于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夯实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基础。第三,植根于各民族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最终形成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共同铸就了自己的历史。第四,植根于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共同汇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成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根基。第五,植根于各民族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在漫长的历史中,农耕文明、草原文明、海洋文明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特质和禀赋,共同熔铸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成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
在上述意义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塑造和形成,植根于现实的生活世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植根于对现实生活世界的改造。在我们看来,只有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例如,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才能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断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
与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思想结晶。面向新时代,我们理应重新领会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真实意蕴,开掘其思想资源,探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具体路径。
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及其手稿等经典著作中,均使用了“政治共同体”“现实的共同体”“资本家的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古典古代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等20多种不同的称谓,并集中体现为三种形式的共同体类型:“自然共同体、资本共同体”(虚幻共同体)、“真正共同体”(共产主义)。在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中,在“建构”和“批判”的双重视域中阐释了自然共同体的形成,批判了资本主义共同体的虚幻本性,科学预判了作为“真正共同体”的共产主义共同体的未来途径。特别是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了具有丰富思想内涵的共产主义共同体理论:扬弃私有财产、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或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的共产主义共同体;作为“现实运动”的共产主义共同体;作为瓦解资本逻辑的共同体;等等。并将其价值旨趣确定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即建立实现个人的自由和美好生活的真正共同体。这对于我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是要建设具有科学共同体理念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这一历史就是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的疆域、各民族共同书写悠久的历史、各民族共同创造灿烂的文化、各民族共同培育伟大的精神的历史,由此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一理念原则性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基。二是建立具有民族实体、政治实体和文明实体之内涵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表明,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济纽带越来越紧,大一统意识越来越强,文化认同越来越深。这个共同体是客观存在的民族实体、政治实体和文明实体,是具有强大凝聚力和生命力的共同体,绝非“想象的共同体”和“空壳子”,其根本的价值指向在于,实现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团结,推动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三是建立以“五个认同”特别是中华文化认同为根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具体而言,强调加强和增进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主张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才能巩固;倡导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构筑具有共有精神家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辩证思维与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
一与多的辩证关系问题,是古往今来中西方哲学共同关注的重大基础性问题,人类在这一重大基础性问题的追问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哲学理论,并最终形成了辩证思维的方法论原则:就是要辩证看待一与多的关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以辩证思维为方法论原则,处理好基于在一与多的辩证关系中所衍生的四个方面的重大关系问题。
一是正确把握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发展,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民族实体,是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脉相连、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并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中逐渐呈现出共同性增多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强调共同性是主导性原则,不能因为差异性而削弱和危害共同性,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与此同时,保护差异性,将各民族在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方面优秀的东西挖掘出来,加以保护和传承,从而在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二是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服务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客观性意识,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根本意识。各民族意识只有始终服从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置于最高的位置,各民族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特别是只有消除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才能在整体推进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中保护好各民族利益。三是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中华文化是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于一体的文化。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并不相悖,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在中华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各族人民基于自身的地理环境、生存境遇、历史传统等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从根本上讲,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内在相容,中华文化形成的历史实则也是各民族群众创造自身文化的历史,二者相互补充,形成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四是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辩证关系。我们应客观认识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即通过各类具体政策来消除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存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但同时也要意识到,经济社会发展并不自然带来民族团结和自然形成“中华民族是一家”的意识,因而更要注重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让“我们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的意识扎根于每一位中国人的心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大成就,也要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续写新的辉煌。面向新时代,在哲学上阐释清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使命和担当。我们相信,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够早日完成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知行讲席教授、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