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 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人工智能技术正迅速渗透至新闻创作领域,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加拿大多伦多都会大学新闻学院助理教授安吉拉·米斯里(Angela Misri)、副教授妮可·布兰切特(Nicole Blanchett)和荣休教授艾普瑞尔·林德伦(April Lindgren)运用场域理论,对加拿大11个新闻采编机构的13名记者进行了半结构化访谈,并于近日在“对话”网发文探讨了相关成果。文章表示,新闻行业在人工智能伦理认知方面仍处于较低水平,且缺乏统一的伦理规范。这一状况不仅让从业者对如何使新闻伦理与技术发展同步感到困惑,也使新闻界传统共识如何适应新技术发展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米斯里等人研究发现,在新闻行业中,专业人士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伦理认知存在显著差异。虽然大多数受访者认同人类记者应监督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但对于人类记者应在人工智能新闻生成流程的哪个环节介入,尚未形成共识。例如,人类记者是应该参与人工智能工具的编程,还是仅在文章发布前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此外,尽管许多记者认为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遵循了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但在加拿大新闻行业内,对于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应用的具体“规则手册”仍未达成统一认知。
在新闻采编机构内部,记者们对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透明度问题表现出明显担忧。一方面,不同记者对同事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是否遵循相同伦理准则缺乏明确了解,部分受访者仅凭推测判定,同事被聘用就意味着其职业道德观念与自己一致。另一方面,新闻采编机构在向受众披露内容是否由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方面,需要改进其披露流程和方式。多数情况下,编辑仅在内容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后发布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却未向受众明确告知新闻内容生成方式。
米斯里等人认为,人工智能工具的伦理困境不仅削弱了新闻从业者间的协作与信任,还对受众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构成了潜在冲击。在政治极化与虚假信息泛滥的当下,新闻业的信任危机愈发严峻。研究显示,加拿大受众强烈希望了解新闻采编机构中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并对是否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付费持谨慎态度。
米斯里等人通过列举一系列事例,揭示了在新闻行业应用人工智能工具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这些事例不仅暴露了在新闻采编领域应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局限性和风险,而且凸显了新闻采编机构在人工智能工具使用伦理规范方面的明显缺失。
米斯里等人总结道,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新闻从业者和采编机构急需在快速变化的技术环境中达成对人工智能工具的共识,例如明确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场景、正视其编程局限性,并探索能够增强而非削弱受众对新闻媒体信任度的最佳实践方式。唯有在技术创新与伦理规范之间达成平衡,才能维护公众对新闻媒体的信任,保障新闻业在数字时代的稳健发展。
(刘雨微/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