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振兴构成乡村全面发展的根基性支撑,其发展核心在于提升农民福祉与实现共同富裕。基于中部一个县域内两种农业产业发展的比较研究,调研团队发现在同一地区相似政策支持与技术条件下,白莲与大棚蔬菜两种经济作物形成截然不同的产业轨迹:白莲持续30年覆盖95%的农户,而政府强力推动的蔬菜大棚四年内弃种率高达90%。只有通过建构“制度性作物”与“弥散性作物”类型学框架,才能揭示作物特性如何通过生产组织、市场过程和社会亲和性三个维度塑造产业形态,进而影响其在乡土社会的扎根深度。
制度性产业与弥散性产业
作物特性机制包含三重互动关系:自然属性决定生产组织形式,社会属性影响产业与家庭生活的融合程度,市场属性关联价值实现路径。部分作物在资本与技术加持下深度改造自然属性,如大棚蔬菜的反季节生产,形成标准化生产链却剥离于社会生活,可以称为“制度性作物”。另一类作物则保持自然节律,如白莲的间歇性采收,其生产实践嵌入家庭伦理与村落共同体,可以称为“弥散性作物”。这种分野本质是“作物特性—经营逻辑—生活伦理”的调适结果,当资本改造突破作物社会性阈值,产业将脱离乡土基础。杨庆堃的制度性宗教与弥散性宗教理论为此提供了类型学启发,前者试图再造生活方式,后者则巩固既有社会制度。
大棚蔬菜呈现典型制度性特征。其生产依赖高成本设施(亩均投入较高),要求温湿度精准控制与标准化操作,迫使农民成为“产业和技术的被动接受者”。为追赶茬口市场,生产者劳动强度很高,宗族活动与社会事务参与率下降。单一种植模式容易引发病虫害交叉感染,而市场风险更为严峻,蔬菜价格单日波动较大,缺乏多元产品缓冲机制。企业主导的生产体系催生社会排斥,仅年轻劳动力能承受其强度,导致85%的大棚由外来客耕农经营,在地农民参与率不足10%。
白莲产业则展现弥散性特质。低投入模式兼容家庭全员参与,如家庭内部六岁孩童剥莲蓬、八十岁老者晒莲叶,形成庭院式生产单元。烟—莲—稻的轮作传统降低病虫害,莲藕、莲叶等多元产品构成风险缓冲网。在地经纪人网络串联分散农户,市场稳定度达行业前列。更关键的是其时间弹性:农民清晨采莲后赴镇务工,莲田成为生产与社交复合空间,维系着换工帮工的互助伦理。这种“半工半农”的兼业模式使白莲产业与家庭生活达成共生。
农业社会学认为作物的本质属性皆蕴含生命节律与季节周期,其弥散性或制度性特征并非与生俱来。然而当农业生产被纳入产业化轨道后,任何作物都可能分化形成制度性与弥散性两种形态中的一种,并催生相应的产业类型。这种分野取决于两大关键机制:其一,作物的自然属性是否具备资本与技术可塑性。以白莲与蔬菜为例,二者虽同具自然性,但蔬菜更易被标准化生产体系改造,通过设施农业重构生长环境、制定技术规范、建立管理流程,最终形成独立运行的制度性产业。其二,改造后的社会属性是否引致生活冲突。蔬菜从庭院生产转向大棚种植的历程表明,庭院经济阶段其本质仍属弥散性作物;而“大棚化”引发的生产节奏异化,导致其与农民社会生活形成非此即彼的对抗关系,致使制度性蔬菜难以回归弥散状态。反观白莲的产业化路径:尽管生产规模扩大伴随资本技术渗透,但其加工采收等环节深度嵌入家庭生活网络,在丰富农民生活的同时,成功实现从分离性生产向弥散性产业的转型。
作物—产业特性之于农民社会生活的关联
作物特性差异通过三重机制影响产业命运。其一,时间冲突维度。大棚蔬菜的生物时间支配社会时间,挤占宗族仪式与家庭照料;白莲的间歇生产则保留农闲周期,兼容兼业化生计。其二,空间张力维度。大棚物理隔离割裂村落互助网络,而莲田开放特性促进邻里协作,其换工率达70%。其三,风险响应维度。面对自然风险,蔬菜依赖设施抵御推高成本,白莲则通过套种养鱼实现生态缓冲;应对市场波动,蔬菜种植户承受40%亏损率,白莲种植户借多元产品组合维持稳定收益。核心在于弥散性作物将产业活动转化为社会生活实践,而制度性作物迫使生活屈从于生产。
两种类型根本差异在于与“家庭制度”的结合度,白莲加工强化劳动力兼业、家族协作,其收益支撑起赡养、抚育的家庭责任乃至宗族的集体事务;大棚蔬菜却解构家庭功能,使之因全天守棚被迫牺牲家庭生活与村落公共性事务。这揭示了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矛盾,当资本改造深度突破农民与作物之间的社会性承载力时,产业将丧失乡土根基。
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以制度性作物为载体的生产方式,试图通过标准化与规模化重塑农村经济结构,却在实践中日益暴露其双重局限:既受制于自然条件的客观约束,更受限于农业社会属性与农民生计逻辑的内在张力。必须认识到,农业本质是人类与自然环境长期互动的复杂系统,其多样性远非单一现代化模式所能涵括。农民在应对自然不确定性中积淀的劳动智慧,诸如轮作、套种等传统技术,既是对生态规律的深刻遵循,亦构成土地高效利用的实践范式。
从作物的弥散性与制度性的比较,可以反观农民生计逻辑作为理解乡村社会的核心维度,体现为劳动时间弹性与农业自然性、家庭经济的有机整合。其内在机理在于,通过农闲期兼业经营实现非农就业与农业生产的动态互补,依托家庭成员协作,尤其女性与儿童的参与拓展劳动力效用边界,构筑多元化的家庭收入缓冲机制。这种弹性结构不仅是农民抵御市场波动的风险分散策略,更是维系经济韧性的关键保障。反观制度性的农业生产模式,其在推行标准化过程中存在双重遮蔽,既忽视了家庭内部分工的网络化价值,亦消解了土地复合功能的深层意义。当经济活动被简约为单一市场逻辑时,就会形成“生计手段单一化”的风险敞口,不仅瓦解传统模式赋予的安全感与制度性信任,更因过度依赖特定生计路径,最终侵蚀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根基与农民提高生计质量的内生动力。
基于作物特性适配的产业振兴政策
政府经营治理视角下的乡村振兴需确立“弥散性主导、制度性改造”的产业原则。对于白莲类弥散性作物,应延伸加工链,通过地理标志认证提升溢价空间,但需保护家庭生产单元的核心地位。针对大棚蔬菜类制度性作物,应推动“轻简化转型”,研发低成本棚体与简易化生产种植操作技术,建立在地经纪人网络衔接小农户与大市场。更根本的是治理逻辑转变,从“生产要素赋能”转向“社会基础适配”,将轮作传统纳入产业规划,承认农民“消遣经济”的合理价值。应优先考虑与农民社会生活密切关联的弥散性产业,同时适度布局制度性产业。制度性产业若欲扎根乡土,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性,避免过度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农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平衡弥散性与制度性产业,乡村产业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障农民的生活空间与主体地位。
农业社会学视角由此展现出独特解释力,既剖析作物生产的物质特性,更聚焦“作物—社会”互构关系的动态演化。这种理论自觉要求政策设计超越技术中心主义窠臼,通过对农业社会逻辑的深描式理解,建构包容多元地方知识的新型发展范式。
综上,农业产业发展的本质是自然属性、经营逻辑与社会生活的三元调适。作物特性既非单纯的生物事实,亦非经济要素拼贴,而是深植于地方性知识网络的意义体系。试图通过资本与技术彻底改造农业自然性的努力,往往因忽视作物社会属性而遭遇隐性抵抗。未来的作物研究应深入从育种到餐桌的“作物生命历程”,在微观实践中捕捉产业转型的社会临界点。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小农户生产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机制研究”(23ASH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