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事穷理的朱熹格物说新论

2024-10-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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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物”出自《大学》,是朱熹的核心话题之一。作为朱熹认识论思想的主体部分,格物说为“朱子在一般理学思想中之最独特亦最伟大处”(钱穆语),是“朱子学体系的重要理论特征”(陈来语),在受到历代学者重视的同时,也引发不少争议。追溯这些争议的根源可以发现,对“格物”之“物”的不同理解常被忽视。张东荪、梁漱溟等早就提出中国人历来重视事,而西方人重视物。有鉴于近年来赵汀阳、陈少明、杨国荣等学者重提“事”的哲学观念,以事观之,结合朱熹的相关论述,朱熹格物说以事为核心的理论特征得以彰显。

  事上教育为前提

  从为学次第来看,格物是小学之后大学阶段的起始工夫。朱熹一再指出,小学与大学有着不同的任务:“小学者,学其事;大学者,学其小学所学之事之所以。”“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只是教他依此规矩做去。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小学与大学都以“事”为核心,小学是学习如何按规矩做事,大学则要就这些事上探究其背后所以然与所当然之理。十五岁以下童蒙的生活内容远未完全展开,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事不太可能成为他们的生活内容。朱熹所作《小学》就以“明伦”与“敬身”为题围绕童蒙所做之事具体展开,明伦即与他人的交往相处之事,包括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间的相处。敬身涉及与自我有关的身体行为,既包括内在的精神活动,如认知、情感、意志等,还有外在的威仪与衣食活动等。小学即通过具体可行的道德规范教育以养成儒家所提倡的做事方式,这些做事方式是修身成人的基础。随着年龄的增长,认知能力不断提升,对于义理的认知需求也一并增加,同时他所面临的“事”越来越复杂,以事上教育为主的小学也必须发展到强调探求事之理的大学阶段,这就是朱熹所说“及其长也,令入大学,使之格物、致知,长许多知见”。格物、致知即认知的增长,与正心、诚意一起“皆是修身内事”,这为从事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大事奠定了主体基础。这就是格物在整个为学过程当中的地位。

  事为格物对象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通常物与事不分。朱熹在解释“格物”时,就直接引用郑玄的注解“物,犹事也”,还讲“盖天下之事,皆谓之物,而物之所在,莫不有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物、事不分的表述习惯是造成后世朱熹格物说被误解的重要原因。而在强调逻辑分析的现代学术语境中,物与事存在显著差异。物指人之外的客观存在,故称外物,是理论学科认知的对象;事则是人之所作所为,是实践学科认知的对象。人正是在不断的大小作为中展现其存在,包括与外物打交道的实践行为、与人打交道的人伦交往和与身心性情相关的内在心事等。如何做好这些事,是儒家的核心关切。在区分物与事的基础上,朱熹所言格物对象是外物还是事,就成为必须明确的重要问题。

  程颐曾说,“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君臣父子之间的人伦关系属于伦理学对象,自然物如火、水等属于自然科学对象,它们都被视为应格之物,这样的物必然是广义的。朱熹说得更精准些:“眼前凡所应接底都是物”,眼前应接可以是认识意义上的接触,也可以是实践意义上的改造利用。具体来说,这样的物包括身心性情、人伦日用、天地鬼神与鸟兽草木等,它们都是在“随事遇物”的意义上才成为格物对象。其中,身心性情与心事直接相关,人伦日用对应人际交往活动,天地鬼神与鸟兽草木是人之存在的背景和改造利用的对象。这样的物不能理解为与人毫无关联的自在之物,而是进入人的所作所为中的“事”中之物,因此朱熹也常用“事物”“事事物物”等词指称物。他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之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处饮食言语,无不是事。”这些表述的重心不是物而是事。一念之微是人之内在心事,事事物物当是外在行为、事物,有动有静,而居处饮食言语是日用常行。从根本上讲,事才是格物的对象。

  内事为先

  在朱熹看来,事分内外,内事是与自家身心直接相关的内在心事和人伦交往,外事则是与万物直接相关的实践行为。“内事外事,皆是自己合当理会底,但须是六七分去里面理会,三四分去外面理会方可。”内事外事均需理会,去里面理会即在内格物的工夫,去外面理会即在外格物的工夫。在内格物“穷得到后,遇事触物皆撞着这道理:事君便遇忠,事亲便遇孝,居处便恭,执事便敬,与人便忠,以至参前倚衡,无往而不见这个道理”。在外格物最关心的则是自然物的如何种植和使用等事。“如麻麦稻粱,甚时种,甚时收,地之肥,地之硗,厚薄不同,此宜植某物,亦皆有理。”“至若万物之荣悴与夫动植大小,这底是可以如何使,那底是可以如何用,车之可以行陆,舟之可以行水,皆所当理会。”体察外在事物的目的,既要寻找一套可以解释万物生成变化之所以然的理性知识,更要在此理性知识基础上形成一种恰当的所当然的待物方式。

  朱熹特别强调两种工夫应有先后缓急的次第,首先应该关注内事,即先在自家身心性情理会,然后再拓展到外事,在天地万物上穷理。朱熹讲道:“格物,须是从切己处理会去。待自家者已定叠,然后渐渐推去,这便是能格物。”初学者不可直接存心于天地万物上穷理:“且如今为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木一器用之间,此是何学问!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饭也。”如果没有对与身心直接相关的天理、人伦、圣言和世故有所体察的话,只是在草木器物等外在客观物上进行格物,那就失了根本,好比炒沙欲成饭,自然是失败的。程子称之为“游骑无所归也”。理想的为学是先内后外,内事工夫与外事工夫相互启发促进。在这个意义上,后来王阳明的格竹实践是不合朱熹要求的。

  即事观理

  理本身是形而上之物,人多把道理作一个悬空的物,如佛老总是在空无宏阔处寻理。朱熹早年为学也曾务为笼统宏阔之言,好同而恶异,喜大而耻于小,李侗指点他“理不患其不一,所难分殊耳”,这点成为朱熹日后为学的重要指导。朱熹讲“圣人不令人悬空穷理”,大学之道不曰“穷理”,而谓之“格物”,只是使人就实处穷尽,强调求理不能脱离具体实事,应当“遇事接物之间,各须一一去理会始得”。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在具体穷理的方法上,他经常举程伊川的格物之方说,“或读书,或处事,或看古人行事,或求诸己,或即人事”;在《大学或问》中也说:“或考之事为之着,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读书、求诸己、人事都属于朱熹所言的内事,处事、古人行事则通常是可以外在考察的外事,事为、念虑、讲论都是人之所为,都属于广义的事的范畴。朱熹强调格物必须在从事这些具体事务的过程中逐一切实考察求索,反对佛老的悬空穷理,具有科学认识的成分,但也与强调主客二分的自然科学研究有所区别。

  理解格物还有以物观之和以心观之两种常见思路,最典型的当属王阳明。他从以物观之的角度理解朱熹的格物说,选择外在的竹子作为格物对象。格竹失败后,经过龙场悟道,他意识到向之求理于外物的道路存在方向性的错误,转而采取以心观之的理解。他认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格物只能在心之内,格物即正心,“为善去恶是格物”。然而,事是统合心物、知行的综合性概念,以事观之,朱熹所言格物并非对外物的自然科学式认识,而是基于事上经验基础,探求事之背后原理的活动,外物只是作为事之关联要素才被纳入穷理的视野,事才是格物的真正对象。与其讲朱熹格物说是即物穷理,还不如讲是即事穷理,才更能体现儒学的核心关切。

  (作者系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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