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民族交往的主流和常态

2024-04-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对于中国古代的民族交往,以往学界较多关注出于各政权统治需要的政治理念或官方行为,如“大一统”思想、“因俗而治”治理政策以及和亲、互市、屯田、移民和武力纷争等交往方式,但很少关注各族民众出于自身需求而进行的日常交往。实际上,历朝历代统治者在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时,都离不开各族民众之间日常交往的参与和实践,而且即使是没有统治权力的支配,各民族之间自发的日常交往也是长期普遍存在的。

  第一, 各民族的日常交往史不绝书。

  在以《史记》为代表的官方记载中,关于各族民众之间日常交往的专门记述比较少见,大多散见于某些相关事件对本统治政权或所在地区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时。例如,在时常遭到禁绝的贸易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其背后各族民众之间日常贸易的普遍存在。唐中晚期,降服的党项部众逐渐强盛,经常寇掠唐边,因其“器械钝苦,畏唐兵精”,而经常“以善马购铠,善羊贸弓矢”。于是,大臣上表请求禁止商人将旗帜、甲胄、五兵等器械卖给党项。辽政权屡次下令,禁止将生铁和熟铁卖给回鹘、阻卜等部族。言外之意,其他如故,即不构成威胁的正常贸易一般不会被禁绝。《元史·刑法志》载“凡私铁农器锅釜刀镰斧杖及破坏生熟铁器,不在禁限”。俺答封贡后,虽然开放了互市和民市,但私通贸易仍无法断绝。可见,各族民众之间的日常贸易连绵不绝、十分活跃。

  除日常贸易外,相邻各族民众之间还有其他更为密切的交往。宋孝宗时,邻近溪峒的湖南州县民众与徭人“擅自易田”,一些豪猾大姓为逃避科差,还将田产隐匿在徭人名下。明蒙统治上层关系比较紧张时,大同总兵仇鸾曾上言“虏代墩军瞭望,军代达虏牧马,故内地虚实虏无不知者”。类似的信任关系,或许是当地民众交往习惯的部分沿袭。

  作为各民族之间日常交往的重要内容之一,非官方的人口流动在正史中也有反映。例如,汉文帝曾致书匈奴单于,相约不再追究已逃向对方的匈奴人和汉人。汉元帝时,汉边百姓“闻匈奴中乐”而逃亡塞外。汉哀帝时,严禁匈奴继续接受逃亡过去的汉、乌孙、乌桓等各族人。东汉末,“幽、冀吏人奔乌桓者十万余户”。唐末,幽州、涿州百姓不堪忍受刘守光的暴虐,多亡入契丹,阿保机置城以居之,“汉人安之,不复思归”。《宋史》中屡有“沿边军民之逃者”“常没者数百人”“近边熟户颇逃失”以及党项、羌等生户、熟户游离于各政权之间的记载。南宋时,有“立边人逃入溪洞及告捕法”。明神宗为有效减少边人逃叛,责令督抚申饬兵备将领,严防逃叛,并加意抚恤孤贫不堪的边人。可以说,边民流亡史不绝书。对于迁入异族他乡的边民来说,融入对方的生产生活已超越经济依存这一基本需求,更是对当地深层次文化要素的认同。同时,当地民族对迁入民众所给予的包容,也是一个重要前提。而这一过程大多是在日常交往中自然完成的,而非一时的盲目冲动。

  第二,各民族的日常交往促进民族融合。

  各民族之间的日常交往经常会受到统治权力的影响和干预。当统治者所实施的民族政策和措施的目标与各族民众的需求基本一致时,日常交往就会更加和谐密切。例如,“大一统”思想、“因俗而治”治理政策等,为各民族之间的日常交往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政治环境;和亲、互市、屯田等措施,带动了跨族婚姻、民间贸易、交错杂居等交流网络的形成。

  各个政权的政策在客观上可以推动和加强民族融合。例如,由官方主导的人口流动多是在日常交往中实现了民族融合。两汉时散居于朔方、五原、云中等边郡的南匈奴人,被徙置陇西、天水、扶风等地的羌人,以及被北齐俘虏安置到“山东为民”的库莫奚人等,最终大多与当地民族融为一体。因被动迁徙而相邻或杂居的各民族,不得不适应当地的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社会生产生活,在日常交往中,与当地民族相互帮助、相互依赖,取长补短,润物细无声地改变着各自的生活。虽然可能有“去年中国养子孙,今著毡裘学胡语”“牧羊驱马虽戎服,白发丹心尽汉臣 ”这样的忧郁和哀怨,但也有对时宜的无奈与顺应,从而逐步实现了民族融合。

  清代,被流放宁古塔的犯罪官员和文人撰写了一些私人方志,记述了当时各民族在日常交往中实现生活方式融合的很多细节。在汉人的带动下,当地人学会了先进的农耕技术和很多手工技艺。遇到喜庆事时,当地人效仿汉人做蜡烛;当地人不知养蜜蜂,“汉人教以煎熬之法”;当地人不知莲藕为何物,“汉人教之”。懂得这些技艺后,当地人乐此不疲,并将物品拿到集市出售,换回粮食和布匹。这些场景再现了中国古代交错杂居的各民族在日常交往中的一个侧面。

  当各政权的统治上层处于对峙时,各种交往常常会被禁止。例如,北齐与北周东西分隔,士人仍缘姻旧,私相贸易,以致“禁格严重,犯者非一”。西夏攻打大顺城,宋遂“诏罢岁赐,严禁边民无得私相贸易”。嘉靖年间,有大臣奏请申严禁例沿边将士军民人等与夷虏私通贸易者,“得旨允行”。

  第三,各民族的日常交往是历代治边的重要依据。

  基于民族交往和谐与否事关政权安危这一历史经验,各政权的统治阶层在处理民族关系时,虽然多从自身利益出发,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不得不考虑和顺应各族民众的基本心理和需求。汉文帝在谈及边民逃亡问题时就曾表示,“元元万民,下及鱼鳖,上及飞鸟……莫不就安利,避危殆”,认为各族民众趋利避害以求生存的愿望无可厚非。

  因此,统治者非常重视立足于民族交往实际而提出的治边建议。西汉初,河西地区居住着汉、月氏、义渠等族,晁错向汉文帝建议:选派能常年居住此地的百姓戍边,通过他们安家种田,与当地民族交往,以便更多地了解“胡人之能”;将装备有坚甲絮衣、劲弓利矢的降服义渠充实到汉边郡骑兵中。这些都是通过日常交往潜移默化提高戍边实效的对策,不仅在两汉时期逐步得到实施,也成为此后治边策略的重要内容。北宋名将曹玮既善于带兵打仗,又对治理边塞有独到见解。宋真宗每当接到有关边事的上书,都要征询曹玮的意见,甚至“他将论边事者,往往密付玮处之”。对于其他官员为维护“缘边民户不废耕织,熟户老幼有所归宿”的建议和措施,宋真宗也是“甚嘉之”。

  同时,那些致力于维护各民族和谐交往秩序的边郡官吏通常会赢得当地民众的爱戴。东汉时,九真郡的骆越之民以射猎为业,任延担任太守后,教民耕作,开垦农田,百姓富足。九真官民为任延立生祠,夜郎等塞外蛮夷也因仰慕任延而安保边塞,从而省去了汉边戍卒。汉平帝时,汉中人锡光任交趾太守,用中原礼义引导当地民夷的风俗,赢得与任延一样的声誉。南朝陈政权的沈君高任广州刺史时,面对岭南地区俚、僚世相攻伐的局面,“推心抚御,甚得民和”。曹玮治理秦州七年,当地羌人对之既畏惧又诚服。任延等边郡官吏让当地民众过上了较为稳定的日常生活,既维护了边境的和谐安定,又吸引了更多各族民众前来投靠。

  总之,各民族之间持续不断的日常交往是中国古代民族交往的主流和常态,因而也成为历代统治者治边的重要依据。这种交往的行为主体是各民族普通大众,交往心理自主自愿,交往方式自由灵活,交往目的是满足个人现实的生存或日常所需。尤为关键的是,各民族间的日常交往在本质上不存在压迫、剥削、特权和不平等关系,对各民族发展的影响是微观、温和、渐进和全方位的。而这一点正是实现各民族深层次交融的基础性力量,值得更多关注和研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北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22VLS01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关键词:中国古代;民族交往;主流;常态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周学军(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