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2024-03-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2023年12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24年要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目前来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局部风险和隐性风险仍不容忽视。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老龄化少子化速度加快、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下,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已迫在眉睫。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需运用系统思维,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统筹推进,积极防范。

  第一,立足当下,扎实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坚决防范新增债务风险,巩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治标”之举。一方面,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举措,打好化解地方存量债务风险的组合拳。存量隐形债务是导致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潜在隐患。再融资债务置换、金融机构降息展期、出让国有资产权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隐性债务化解措施实质上是“以低息换高息”“以时间换空间”,属于债务化解的“治标”之举,虽有助于减轻地方短期偿债压力,但缺乏风险防范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实践中,还需密切结合当下形势,联系实际情况,多渠道发掘新的化解路径,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另一方面,坚决防范新增债务风险,巩固防范化解地方流量债务风险。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隐性债务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除了公众所熟知的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城投债,隐性债务还包括信托、融资租赁等融资平台公司非标准化债务以及政府隐形担保具备“明股暗债”特征的PPP项目、产业引导基金等,因此,地方债务治理还需防范多样化的隐形债务形式。再一方面,加强地方债务管理以及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从严整治无序举债乱象,完善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地方债务风险预警上,参考国际通用的债务预警方法和指标,结合各地方经济发展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科学评估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确立地方债务预警模型并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放风险预警信息和预警信号。同时,建立地方债务风险应急处理制度,划定应急处置的合理范围,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协作,对于区域性债务风险,应加强相关地区的合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面向未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晋升考核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治本”之策。政府债务问题的本质是财政收支失衡,重点在于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而化解风险的“治本”之策便是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以有限财力承担过重支出责任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现实写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从源头上解决地方债务产生的问题。具体而言,进一步优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省以下政府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在遵循财政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的基础上,适度加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在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领域的支出比重,同时规范并减少政府间共同事权,并基于财政自给率变化、保障标准调整等情况,逐步优化调整政府间共同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重。除此之外,通过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税收收入分享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等途径积极培育地方财源,减少地方政府对债务性资金的过度依赖。二是,优化晋升考核机制。在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政治晋升锦标赛中,地方隐性债务成为短期政绩的助力器。通过优化晋升考核机制,将地方债务管理状况,即扣除地方债务之后的经济产值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的自我偿债激励。

  (作者系河北大学二级教授、共同富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河北大学共同富裕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河北雄安新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经济增长与风险防范权衡下地方债的最优规模研究及对雄安的启示”(XASK20221504)研究成果之一]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方鸿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