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出自《老子》第二十五章,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处的“自然”,自古及今,存在诸多不同的理解,概而言之,其诠解大体有三种:其一,与人类社会相对的自然界;其二,指一种自然而然、本然如此的状态;其三,“自然”意味着“无为”,即不妄为、顺任自然之意。这些丰富的意涵,既彰显了“道”在老子哲学中的至高地位,也共同确立了“道”作为万物本原和最高法则的根本作用。庄子则在全面继承此一核心命题的基础上,实现了关键性的发展。他不仅将“自然”从外在的效法对象,转化为内在于万物本性的“天机”与“常然”,更通过“无以人灭天”“依乎天理”等主张,将“无为”深化为一种根本的存在方式。尤为重要的是,庄子使“道法自然”的思想通贯于个体生命领域。其“逍遥游”的理想境界,与“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哲学洞见,在强调人与自然同源共在的同时,也为个体生命的安顿与精神的超越,开辟了一条通往绝对自由的圆融路径,从而极大地丰富并提升了道家思想的哲学内涵与精神境界。
对“道法自然”的哲学探讨,最终指向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人应如何存在于天地之间?这一问题的答案,不仅凝结于思想之中,更直接外化于古人所栖居的建筑空间之内。中国古代的建筑文化,正是这种存在智慧在空间维度上的生动呈现。“道法自然”系统地贯穿于古代都城选址、民居建造、园林营造的方方面面。
在古代都城选址上,“道法自然”体现为“因天材就地利”的择址智慧与形胜格局。古代匠民在漫长的营造实践中,积淀出深厚的筑城智慧。古城择址,尤重顺应天地形胜,城垣多依山为屏、因水成濠,巧妙利用自然条件,构建与山水和谐相依的城池格局。诚如《管子·乘马》所言:“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无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廓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其中,商代的盘龙城、汉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南唐金陵府、南宋临安城、明南京应天府,皆属“因天材就地利”、靠山近水的都城类型。以古都洛阳观之,其地处中原腹心,山川形胜得天独厚。唐代孔颖达曾以“北有太行之险,南有宛、叶之饶,东压江淮,食湖海之利,西驰崤渑,据关河之胜”概括其形势,此语道尽洛阳军事之固、物产之丰、漕运之便。这座在历史中多次为都的古城,恰以“山河拱戴,形势甲于天下”的空间格局,完美诠释了古人顺应自然、借势造城的深邃智慧。
在传统民居建造上,“道法自然”展现为“一方水土一方居”的生存智慧与营造技艺。中国传统民居不追求千篇一律的形制,而深植于“一方水土一方居”的生存智慧,在气候、地理与文化的共同孕育下,生长出姿态万千的居住形态。从黄土高原的窑洞到东北林海的井干式民居,从江南水乡的枕河院落到北京城里的四合院,从东部沿海的海草房到湘西的吊脚楼,再到福建的土楼,每一种民居都是对天地四时的应答。窑洞于原隰之间凿土为室,以厚土为衣,成就冬暖夏凉的生态智慧;井干式民居以原木垒砌,低矮敦实,在北国的风雪中围护出温暖的堡垒;江南水乡民居则临水开轩,设天井以引风,筑檐廊以避雨,在氤氲水汽中经营着通透灵动的诗意栖居;北京四合院坐北朝南,以严谨的围合抵御风沙寒暑,又在方正院落中收纳四时阳光;东部沿海的海草房,以当地特有的海草苫覆屋顶,借陡峻屋面抵御风涛,厚草粗石相融,诠释着海边人家与自然共呼吸的生命韧性;土家族的吊脚楼依山顺势,架空而居,既避潮湿瘴疠,又与山水云雾相看不厌;闽西南的土楼以环形巨构屹立群山之间,夯土厚墙顺应地理,出檐如幕化解风雨,在封闭围合中勾勒出人与自然相生相应的建筑诗意。
在古典园林营造上,“道法自然”思想成就了“巧于因借”的营造法则与“天人合一”的精神追求。其在营造园林中的实践标志着从生存哲学到生活美学的升华,将建筑的实用功能与人的精神追求融会贯通,最终凝结为中国古典园林的至高理想。古典园林的本质,并非对自然的简单模仿,而是通过精心的“人作”,去唤醒和彰显“天开”之境。它超越了早期园林侧重于围猎和种植的实用功能,转而成为士人寄托情感、安顿心性的精神家园。这种转变,正与道家文化中“返璞归真”“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追求深度契合。园林中的山水亭阁,都不再是孤立的景物,而是人与自然进行心灵对话的媒介。其营造的核心法则,在于对自然内在韵律与秩序的深刻洞察与顺应。明代造园家计成在《园冶》中总结的“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正是此理的实践纲领。“因”是顺应基地的原有地势、水脉与古木;“借”是将远山、塔影、朝霞夕岚等园外之景吸纳为园内意境的一部分。这使得园林的边界变得模糊而灵动,实现了有限空间向无限自然的诗意延伸。清代袁枚在《随园记》中写道:“随其高为置江楼,随其下为置溪亭,随其夹涧为之桥,随其湍流为之舟”,以切实的营造实践,道尽随形就势、不违天成的智慧。由此,形式美与自然美达成深度融合。那些曲折的路径、错落的建筑、看似不经意的花木配置,皆在精心营造“偶然天成”的意境。山石的堆叠讲究“做假成真”,水面的开合追求“源流无尽”,建筑的营造务必“得体合宜”。诸般手法皆为隐去“人作”的痕迹,使游览者感受到的是一片生机盎然、自成章法的自然片段。这正应和了清代美学家叶燮所言:“凡物之生而美者,美本乎天者也,本乎天自有之美也。”因此,中国古典园林是“道法自然”思想精巧的艺术呈现。它并非征服自然,而是在顺其自然的基础上,以人文的匠心去成全和点亮自然的内在神韵,在有限天地间营造出可居可游、可悟可栖的“人间天堂”,最终实现身心的安顿与精神的逍遥。
“道法自然”的当代启示:于城市营造中重续自然韵律,于文明演进中守护文化乡愁。当历史的智慧穿过时光长廊,与现代城市的光影交汇,“道法自然”的古老哲思依然闪烁着温润而坚定的光芒。它指引我们重新审视人与天地的关系——城市建设不应是对自然的征服与遮蔽,而应是与山水的深情对话、与文脉的永恒守望。真正的“人民城市”,应如古典园林般“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在顺应自然肌理的基础上创造诗意。这意味着城市规划需敬畏每一道山川脉络,让生态成为发展的底色,使居民推窗见绿、漫步亲水,真切“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这也意味着营造需尊重每一方文化基因,让历史在街巷中呼吸,使乡愁有所寄托,让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依然“记得住乡愁”。从“因地制宜”的营造法则到“无为而治”的生态智慧,从“一方水土一方居”的生存哲学到“天人合一”的精神追求,古老东方智慧为现代城市提供了一种更柔软、更持久的发展模式。这不是机械的效率至上,而是有机的生命成长;不是冰冷的空间扩张,而是温暖的人文栖居。唯有将自然的韵律与文化的记忆编织进城市发展的经纬,我们才能构建出真正属于人民、归于自然、承载历史的文明之城,让每一座城市都成为大地之上生生不息、各美其美的诗意家园。
(作者单位:山东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