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高校是指国务院相关部委与地方政府共同扶持建设的高等学校,发轫于行业部门办学的深化改革期,奠基于中西部加快发展的深入实践期,繁荣于“双一流”高校建设的全面发展期。广义上,省部共建高校主要分为三类:“双一流”建设高校、部分实力较强的省属大学、具有行业特色优势的大学。狭义上,其专指由地方政府与教育部合作建设的省属地方大学,在无明示的情况下论及的省部共建高校即为此类。2004年至2008年,教育部先后与河南、新疆、云南等省区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中西部地区共建了19所地方高校。自2009年以来,省部共建高校在数量上再次扩容,在区域上逐渐以东部为主,在主体上吸纳了民办高校,除去2018年升格的14所部省合建高校,现有省部共建高校78所。早在2021年底,教育部就提出“全面启动省部共建2.0”。那么,新一轮省部共建高校能否改变“重签约、轻落实”的状况?如何与“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共同彰显中国高等教育的治理优势?达此预期,明确省部共建高校的功能定位是核心问题与关键环节。
第一,区域均衡——原始功能。第一批省部共建高校共有12所,包括在2004年一年内先后签约共建的郑州大学、新疆大学等11所以及在2005年4月签约共建的宁夏大学。这12所省部共建高校均属于区域内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中西部地方高校,共建初衷是促进高等教育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缩小中西部与东部高等教育的发展差距。为了进一步强化区域均衡发展的政策效果,教育部针对尚无直属高校的中西部1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2018年在近百所省部共建高校中遴选出14所作为部省合建高校,其中包括12所第一批省部共建高校以及河北大学、海南大学,全面享受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同等待遇。不含14所部省合建高校,在现有78所省部共建高校中,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拥有39所、6所、13所、20所,占比分别约为50%、7.7%、16.7%、25.6%。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这四个地区的人口在全国占比分别为39.93%、6.98%、25.83%、27.12%。从人口分布看,中部地区的省部共建高校比例偏低。事实上,当剔除14所部省合建高校后,山西、青海、西藏等地的省部共建高校数量为零。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正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与新赛道。省部共建2.0在确定不同区域共建高校基数时,既要立足人口规模、人均GDP、现有“双一流”大学等要素,也要充分考虑区域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第二,示范引领——基本功能。教育部作为全国的教育主管部门,希望直属高校、地方高校等国内所有高校都发展得好。但是,我国幅员辽阔、高校众多、发展不平衡,教育部难以“照单全收”,亦不宜统包统揽,只能抓重点树标杆。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政府主导教育的必然性与必要性,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最为有效的基本策略之一,正是抓少数关键,夯实基础,创建典型,以点带面,在榜样与标准的指引下以不同的发展速度朝着相同的方向共同进步。当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两个“激先励后”的高教序列:一是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与“双非”高校,相较于过去“985工程”与“211工程”大学而言,“双一流”建设高校体现竞争的开放性,身份特征不如以前明显,这条轨道可以被视为奖优轨道;二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地方高校,相较于“双一流”建设高校而言,这里更多地体现管理属性,可以视为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帮扶轨道。这两条轨道的历史渊源不同,身份属性不同,功能定位不同,不能因为有了奖优轨道而放弃帮扶轨道,也不能因为有了帮扶轨道而放弃奖优轨道。在帮扶轨道中,教育部直属高校76所,加上部省合建高校14所,在我国2868所普通高等学校中占比不足4%,96%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属于地方高校。可见,地方高校是中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与主力军,离开了地方高校的振兴,就不能有中国高等教育的腾飞。在占比超过96%的地方高校中,仅以不足4%的直属高校与合建高校作为示范引领达不到理想效果,在层级上也没有体现示范引领的阶段性与区域性,因而需要将省部共建高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中间状态打造出来,成为区域内更多地方高校的示范与榜样。
第三,协同攻关——新增功能。当每个省级行政区域设立了教育部直属高校之后,另行遴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地方高校作为省部共建高校,不仅有利于为本区域更多的地方高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而且有利于配合本区域的直属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接本区域重点产业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国范围内仅仅依靠相应学科领域的若干所高水平大学远远不够,因为任何一个体现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都需要多个层级、有着不同分工的团队协同攻关,既需要“国家队”大学的引领,也离不开“地方军”大学的配合与支持。从第一轮省部共建高校的发展历程看,从最初的关注区域公平,到后来的规模扩张,再到2020年以来注重特色提质,已经体现该项工作的改革趋势,那就是要服务国家需求,实现精准共建。例如,在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等6所中医药大学,加强对中医药教育的支持,展现省部共建“扶优”“扶需”“扶特”的政策导向。与此同时,省部共建高校还需协助本区域的直属高校服务区域战略,甚至在对接地方主导特色产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由此,新一轮省部共建高校的设置会更多地考虑相应区域的重大特色产业。将这些体现区域战略的优质地方高校纳入省部共建序列,使其有更多机会和途径参与到直属高校的相关活动中来,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这些高校的政治站位与学术视野,实现“加长板”与“补短板”共建双轮驱动,而且有利于通过区域振兴加快国家振兴,符合整体与部分或者说全局与局部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四,体制创新——隐性功能。在教育领域的诸多体制创新,往往是后发型高校率先突破,再作为教育思想推而广之,最后演化为办学规律。教育体制创新之所以能在后发型高校发生,主要在于这些高校有着更加强烈的改革动力与创新意愿。一旦创新性的做法取得重大成功,推动学校实现了迎头超越,那么这些改革举措就会产生重大的社会反响,发展成为重大的教育理论创新,并作为办学规律被教育界所接受。例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曾是一所并不出色的技术学院,一度因陷入办学窘境而差点被哈佛大学兼并。该校开创的将基础研究与产业创新结合起来的MIT模式,让其在几十年内实现超常规发展,在此案例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三螺旋创新理论,成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指针。作为总体上略弱于区域内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部共建高校,实现其对区域内直属高校办学实力与声誉的超越并非毫无可能。为了达到激励后进并实现你追我赶的良性发展态势,新一轮省部共建高校不应停留在“戴帽子、给名分”的纯粹身份追求上,而是要将此作为学校明晰定位、学习先进、深化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通过定期评估、年度公报以及专项建设等形成激励机制,引导与鼓励地方高校围绕区域重点战略产业的需要办学,办成契合国家需要与区域特色的高水平省部共建高校。当省部共建高校绕到区域内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前面而成为该地区最耀眼的“明星”大学时,教育部就需要组织专家研究与发掘其潜在的办学策略,甚至由此形成推动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创新理念。这种迎头超越的现象在现有的高等教育格局中难以发生,因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与教育部直属高校拥有优势资源的现状难以改变,只有遴选一批次优水平的省部共建高校对接相应区域内一流水平的直属高校,发生的逆袭奇迹最有可能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捕捉与分析。当前,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与瓶颈期,省部共建高校不失为值得探索的试验田与窗口区。
总之,省部共建高校2.0不仅能进一步优化区域均衡的原始功能、强化示范引领的基本功能,而且能够固化协同攻关的新增功能、内化体制创新的隐性功能。发掘与梳理省部共建高校的四重功能定位,能够体现其区别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不可替代性,也可以折射出新一轮省部共建高校遴选与治理的政策取向性。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