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4年9月,第六次反法同盟打败拿破仑之后,欧洲君主和政治家200多人在维也纳齐聚一堂。与会者按照均势原则,致力于构建所有大国都被纳入其中、基于各国国内正统秩序与大国协调的欧洲和平,由此建立的国际体系被称为维也纳体系。
体系的权力结构与秩序内涵
维也纳会议召开之际,18世纪旧的国际体系已经被拿破仑战争彻底冲垮,新的欧洲权力格局已经出现。在英国、俄国、奥地利、普鲁士等大国主导下,新的国际关系运行机制和规范逐渐形成。
首先,维也纳体系的建立有赖于基本稳定的欧洲大国格局的形成。在维也纳会议上,法国是各国首要考虑予以制衡的欧陆国家,会议安排的结果是法国“被次强国团团包围”;俄国是各国其次考虑要制衡的对象,奥地利和普鲁士在欧洲中部形成对俄国力量的制衡,波兰王国的恢复起到了限制俄国向西扩张领土的作用;英国则通过其岛国均势政策维系欧洲势力总体均衡。至此,欧洲的稳定格局得以基本维系。
其次,维也纳体系的运行在于主要大国间建立的“欧洲协调”外交机制。维也纳会议开启了大国常态性协调以维护和平的国际关系实践。维也纳会议上,外交被认为在缔造与维持和平方面具有真正的作用。欧洲处于普遍和平的集体契约下,大多数国家或多或少地真诚遵守这些原则。这种会议制度建立了一个和平指导体系,要求欧洲大陆的大国积极通过合作解决任何争端,并且(除英国外)进行共同军事执法。这一大国协调机制在此后数十年的欧洲国际关系中起到了调解矛盾、减缓冲突、维护和平的重要作用。
最后,维也纳体系的维系离不开相关运行策略。国际体系得以确立,意味着体系具备所有大国基本认可的“合法性秩序”。实际上,不可能有一种让所有国家都完全满意、理想的国际体系。因此,体系的运行和维持需要得到主要大国的支持,以及能够协调主要大国矛盾的有效策略。同时,主要国家也需要持有支持该体系运行并且愿意与其他国家协调以解决体系内部矛盾的应有态度。维也纳体系的运行尤其离不开英国政治家卡斯尔雷和奥地利外交大臣梅特涅的均势策略。作为日益走向衰落的帝国,奥地利的统治者代表梅特涅扮演欧洲秩序管理者的重要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维也纳体系下诸大国间势力相对均衡的权力关系,以及所有大国比较满意秩序安排的现实。
体系的内部矛盾与欧洲协调困境
任何一种国际体系的演进同时伴随着体系内各种矛盾的发生发展,当矛盾的生长不危及体系的秩序机制运行和力量结构稳定时,体系便会得到维系。当体系内部矛盾无法依靠自身机制协调解决,或者体系内力量的发展打破了原先赖以依靠的结构,这意味着国际体系即将崩溃。维也纳体系的进程同样也是如此。
第一,革命力量与正统王朝力量的矛盾始终是维也纳体系的内在张力。神圣同盟以恢复正统秩序为己任,其与革命力量之间的矛盾始终难以解决。在确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尽管自由主义保守派的政治家一开始奉行不干涉内政的理念,容忍了神圣同盟到处干涉革命维护正统秩序的反革命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英国与神圣同盟之间没有矛盾,原则性的分歧只是暂时被掩盖了。欧洲革命力量始终在生长,维也纳体系的演进也始终伴随着一系列革命进程。
第二,英俄矛盾在近东和黑海海峡问题上的爆发打破了欧洲大国协调秩序。俄国不断向南推进扩张势头,急欲打通黑海出海口并进入地中海,危及了英国的海上霸权。1841年7月,英法俄普奥与奥斯曼土耳其签署了《伦敦海峡公约》,重申外国军舰永久禁止进入两海峡,将海峡置于国际共管之下,限制或剥夺了任一列强单独控制海峡、进而控制奥斯曼帝国的可能。英国成为近东最大的获益者,俄国则成为失败者。克里米亚战争后,1856 年的《巴黎和约》对黑海实施“中立化”,禁止所有军舰进入黑海,并在其海岸修建防御工事,进一步削弱了俄国在黑海地区的影响力。为了冲破英国的权势遏阻,俄国沙皇政府开始在欧洲奉行修正主义外交政策,即与法国进行合作来达到改变1856年《巴黎和约》的目的,法俄联合体开始出现。
第三,普鲁士军国主义力量的崛起最终瓦解了欧洲协调秩序。维也纳体系的运行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梅特涅这位职业外交家娴熟的外交技能。随着梅特涅下台以及奥地利进一步衰落,普鲁士在德意志内部的崛起是必然之势。普鲁士主导的德意志统一进程以及德国作为强国的崛起,彻底改变了欧洲地缘政治的均势格局,使得欧洲大陆不得不围绕德国重新组建一个新的均势机制,而英国欧陆均势政策的目标也开始转向制衡德国,欧洲主要矛盾从英俄矛盾转变为英德矛盾。维也纳体系基本格局与大国协调机制被彻底打破。
维也纳体系对当下的启示
国际关系史经常提及一种说法,认为维也纳体系维持了欧洲的百年和平。实际上,这一说法并不精确。19世纪60年代,维也纳体系的协调机制已经难以为继。不过,维也纳体系运行的历史还是给后世留下了关于大国协调、均势外交技艺等诸多方面的思考。
一是坚持国际社会的体系观念。国际体系是理解宏观国际社会的基本概念,也是一条基本路径。只有把国际社会看成一个体系,把这个体系的和平发展当成需要共同努力实现的目标,并据此形成维系体系的基本规范、理念、制度等,才能确保国际社会的维系及稳定。而在此过程中,国际社会的各个成员也会受益于这一体系的稳定与和平。
二是国际体系的运行需要有相对稳定的力量结构和共同认可的运行秩序支撑。维也纳体系能够保持长期和平与有序,关键在于该体系中主要大国处于力量相对均衡的状态,且对维也纳秩序的运行基本认可。体系依靠的力量结构不一定是完全均势,但关键力量结构的相对稳定至关重要,即主要国家对于相互间力量关系的结构基本满意,或者对于相互力量关系发展保持大致稳定的心理预期,不诉诸极端手段试图对现实力量关系结构进行颠覆性改变。
三是大国协调机制是关键。维也纳体系被认为维系了19世纪欧洲的长期和平,而“欧洲协调”这一会议机制则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当长时间内,大国协调成为欧洲国际关系的主要运行机制。出现矛盾时首先进行协调,成为欧洲主要国家在危机事态中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是外交技能不容忽视。维也纳体系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梅特涅和卡斯尔雷在体系建立中的贡献和体系运行中的协调。职业外交家的才能、灵活娴熟而不乏创造性的外交技能以及坚韧的大战略观,都是其成功的必备素质。正如基辛格所说,真正的外交家还要准备与环境抗争,将政治从过去的紧箍咒中解脱出来,以重塑现实。
(作者系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