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指明了法治人才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基础性与战略性地位。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支撑,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成效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意义
立足国内,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全面依法治国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其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离不开一支政治坚定、精通业务、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日益增长,法治产品的质量需求不断提升,对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职业操守和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
立足时代,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应对新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挑战的迫切需求。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浪潮正深刻重塑社会生态,催生了数据权属、算法治理、科技伦理等大量前所未有的法律问题。这对现有法律规则的创制、解释与适用提出了全新挑战。法治工作队伍必须提升科技素养,具备理解技术逻辑、预见潜在风险的能力,才能有效参与乃至主导新兴领域的法律规制,确保科技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同时有效防控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
立足世界,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维护国家发展利益的战略抉择。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调整,大国竞争日益体现为制度规则之争。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无论是参与国际组织、应对贸易摩擦,还是在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等全球性议题上贡献中国方案,都迫切需要一大批具备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的机遇与挑战
从机遇来看,有利条件十分显著。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至战略新高度,为队伍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治保障和清晰明确的顶层设计,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与法治实践的日益深化,为法治人才创造了广阔的需求空间。我国法学教育体系日趋完善,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稳步提升,为法治工作队伍储备了充足的后备力量。此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深刻改变着法治工作的形态,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与精准度,也为创新培训模式、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然而,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仍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一是队伍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存在差距。在涉外法治、金融科技等前沿领域,兼具国内国际法律知识及相关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领军型人才短缺,制约了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深度与广度。二是人才培养与使用衔接不畅。法学教育与实践需求存在脱节,毕业生实践能力培养有待加强。法治工作部门间、区域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不够畅通,影响了队伍的整体效能与活力。三是职业道德建设任务艰巨。极少数人员理想信念不牢、职业操守失范,严重侵蚀司法公信力,对队伍形象造成巨大损害。四是国内外环境对队伍提出更高要求。国内社会转型与国际格局深刻变化,要求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具备更强的政治定力、专业应变能力和国际斗争本领。
德才兼备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路径
第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好“政治关”。法治工作政治性强,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新教育方式,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忠诚和职业归属感、认同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编写符合法治工作特色的教材,强化先进模范和“反面典型”教育,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第二,改进法治工作队伍选拔机制,把好“入口关”。加快将拥有法律从业资格证作为执法、司法等法治工作者的必备条件,优化法治工作队伍素质结构。在招录中,提高法律专业知识测试比重,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考察拟招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从德才绩能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确保选拔出的人才既具备专业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三,健全法治工作队伍管理制度,把好“过程关”。完善法治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定期组织测验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形成问责机制,定期对法治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依法用权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对不良行为及时问责追责。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法治工作者权利义务,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完善法治工作队伍激励机制,把好“导向关”。拓宽晋升渠道,优先提拔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形成正向激励的用人导向。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提升福利待遇,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法治工作者,通过多种平台推介其先进事迹,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激励。
法学院校助力德才兼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法学教育全过程,培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信仰法治的合格人才。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法学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大幅提高实践教学比重,推广案例教学、诊所法律教育、模拟法庭等教学方式。加强与法治工作部门的协同,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聘请实务专家参与教学,推动教学内容与法治实践需求紧密对接,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法治工作队伍提供稳定的、高素质的后备军。
二是推动协同育人与智力支持,打破理论与实践壁垒。鼓励和支持法学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立法进程、重大政策咨询论证工作,将理论研究与国家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完善法学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制度,以及实务专家到高校兼职任教制度。推动法学院校教师兼任司法系统咨询专家、人民陪审员等,促进学界与实务界的良性互动。通过这种“旋转门”机制,有助于建设一支既懂理论又懂实务的法治工作队伍。
三是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聚焦需求开展多元化培训。法学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学科和师资优势,主动对接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提升需求,面向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以及其他法治工作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精准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可涵盖新法律法规解读、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专项业务技能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培养等。通过举办高级研修班、专题研讨会、在线课程等方式,帮助法治工作队伍更新知识、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成为法治工作队伍终身学习的重要平台。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