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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届法治国际论坛在京举行

2025-11-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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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11月6—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第14届法治国际论坛”在京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是“数字时代的法治变革: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

  数字时代应重视法治和技术的互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表示,数字时代,技术发展给法治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技术发展需要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国数字法治实践为全球治理贡献了独特经验,期待中外学者持续深化学术交流与合作。
  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教授克里斯托弗·克莱泽认为,在法律和技术的互动关系上,“法律范式”与“技术范式”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同一治理逻辑在不同工具上的展开。法律通过规范与沟通引导行为,而技术通过结构性设计直接预防不当行为,两者均旨在确保在有限资源与执法约束下维持秩序。现代治理正从规范引导迈向技术嵌入,关键在于如何在技术助力与法治原则间构建稳固而开放的秩序架构。
  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上野达弘认为,数字技术降低了复制与传播门槛,促使各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改革版权制度,引入限制私人复制、确立网络传播权并发展平台责任规则。展望未来,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仍将塑造版权法议题,但版权法的基本原则并未动摇。
  数字时代应加强法治对权利的保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以“中国数字政府的兴起及其法治影响”为题发言,分析我国数字政府从电子政务到“以数治国”的演进,指出数据赋能治理同时也带来责任偏移与技术锁定等风险,并强调需推动以数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融合。
  波兰华沙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教授高彬承提出,算法既可被理解为管理工具、内部规章,也体现了雇主的指挥权,对平台用工算法可从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规制。劳动法的法典化应充分考虑算法规制等数字技术带来的新问题,加强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数字技术推动研究范式的变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表示,数字技术发展正在促进传统法学体系与权利结构转型,法治变革既关乎传统制度的现代化,也涉及数字技术引发的法律范式重构。法学界应主动回应时代挑战,探索法学理论与制度创新。
  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教授西蒙·迪肯结合法律史与机器学习方法,探讨了英格兰和爱尔兰地区司法语言与经济周期、劳资关系之间的关联。通过机器学习模型研究上百起案例显示,司法语言存在可识别结构,且受经济情境影响显著。
  德国马克思普朗克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教授本杰明·匹斯勒认为,数据库、机器翻译与大模型正重塑海外学者研究中国法的方式,为比较法研究带来新的可能性。但是,技术便利伴随检索冗余、术语偏差、模型幻觉及隐私与版权风险,过度依赖亦可能削弱规范性。面对快速演进的技术环境,应在拥抱工具创新的同时坚守学术标准、强化数字素养与伦理意识,确保海外中国法研究在质量与可信度上稳步前行。
  数字时代应加强规则对接和国际合作
  通过介绍数字化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新变化,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雨提出,中国在推动电子签名、无纸化贸易、消费者保护等议题规则对接的同时,坚持网络主权、数据安全与发展权立场,数字治理理念和制度经验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可,为全球治理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员陆凯认为,AI既牵涉安全与战略稳定,也关联发展与公共利益,应以生态系统思维推进AI治理,通过多渠道交流、渐进式协作和审慎制度设计,在稳定与开放之间寻求平衡,形成可持续的国际合作框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主持会议闭幕式。来自美国、英国、德国、芬兰、波兰、俄罗斯、日本以及中国的专家学者共40余人参加会议。
  (武春旭/供稿)
【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