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悖论视角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研究前沿与进展

2025-04-27 作者:焦豪 宋嘉艺 白颖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5年第1期P32—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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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技术复杂性、资源稀缺性以及环境不确定性等约束条件,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在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治理过程中面临诸多悖论选择。通过文献计量分析提炼研究标签,发现当前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研究以产品、互补者、创新和演化为主要研究主题。借鉴悖论理论中的归属悖论、组织悖论、学习悖论、执行悖论,发现不同治理主题中分别对应着产品身份的求同与存异、互补者权利的自主与控制、平台创新的利用与探索以及平台演化的稳定与发展几类悖论问题。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策略应包括选择性策略、整合性策略、分层性策略和动态性策略,主要应遵循互补逻辑和替代逻辑。

关键词:悖论视角;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

作者焦豪,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北京100875);宋嘉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北京100044);白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中级经济师(济南250022)。

  引言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经济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中国信通院2023年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中指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首次突破50万亿元,GDP占比达到41.5%,同比增长10.3%。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深度应用推动了企业形态向平台化、生态化的方向演进,企业通过搭建数字平台与各类主体实现资源优势的互补成为当前企业形态发展的重要趋势。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数字平台以相互关联的主体参与和独特的市场定位与网络效应为前提基础,打破了传统企业的商业管理与创新活动边界,重塑了原有的产业链与价值链体系,实现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速度经济,对推动经济社会变革产生了深刻影响。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以平台核心企业为主导,在众多异质性行动者共同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治理策略协调生态系统成员行为,在减少风险与不当行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平台整体价值创造能力,从而推动整个生态系统协同化、规范化和多样化发展。 

   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作为一种新型商业组织形态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伴随着参与成员数量不断扩张、用户需求不断变化、技术架构不断升级、基础设施不断调整以及规则程序不断颠覆的生态环境演变。在参与者多样性、资源稀缺性、关系互依性以及环境不确定性等条件的共同约束下,各参与主体既要争取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又要受到平台其他利益相关者乃至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制约。因此,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在协调各方利益时常常会面临矛盾和冲突的抉择。在此背景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内各个组成要素之间乃至要素与整体之间形成了诸如开发与探索、稳定与进化、一致与多样等多种类型的张力,如何在规范参与者行为的同时满足其自主发展期望,在满足多样化用户需求的同时保持其自身独特的市场定位,在利用现有知识基础进行价值创造的同时探索独特而崭新的价值创造方式,以及在追求不断生成的同时又保证其稳定发展等问题成为当前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中的悖论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不断积累。当前研究仍面临研究视角多元化、研究问题碎片化以及研究内容重叠化等问题。为进一步厘清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研究前沿与进展,本文从悖论视角出发,对国外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研究的整体概况进行系统梳理。首先,明确现有研究的关键主题及相关层次;其次,以悖论理论为依据归纳不同层次数字平台生态系统面临的关键悖论问题以及学者们为解决该问题提供的相应策略;最后,基于计量分析与文献回顾,提出悖论视角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整体研究框架,在总结现有研究不足之处的基础上对未来研究方向做出进一步展望。 

  一、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文献计量分析 

  以Web of Science数据库为来源进行文献检索和筛选,以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digital platform ecosystem governance)、数字平台生态系统(digital platform ecosystem)、基于平台的生态系统治理(platform-based ecosystem governance)等为搜索词,初步得到1375篇文献。在此基础上,排除如营销、法律、环境、社会学等不相关领域的文献,剩余609篇。最后,以人工筛查的方式逐一对文献相关性进行检验,标准如下:(1)排除只探讨用户或产品的文献,因为此类文献并不涉及治理问题;(2)排除其他类型的平台(如媒体平台、产品平台、供应链平台),只保留数字平台。经过几轮反复讨论和筛选后,最终保留有效文献169篇。 

  此外,考虑到一些文献对研究主题产生实质性贡献,但无法通过关键词搜索得到,本文还采用回溯法对样本中的参考文献进行二次搜索,以被引率从高到低排序,通过阅读文章标题、摘要、关键词逐一确认与主题相关程度,增加24篇文献,最终获得文献193篇。 

  (一)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发文趋势分析 

  从外文期刊发表结果来看,2010年至2016年,文章发表数量均在10篇以下,此阶段可被视为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孵化期,仅有少数学者对此话题展开讨论。2017年起,关于该问题的关注逐渐增加,发文量稳中有升,此阶段可视为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发展期。直至 2020年,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研究快速增长,从2020年的17篇快速增长至2021年的30篇,而2022年和2023年的年均发文量更是达到了40篇以上,且增长态势仍继续保持。因此,当前阶段下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研究正处于快速发展期。 

  (二)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关键词聚类分析 

   结合关键词共现与聚类分析结果,以创新为标签的聚类中包含的热点关键词有产品(product)、项目(project)、管理(management)等,通过对上述热点关键词节点对应的文献进行逐一分析后,“凝练研究主题”,并与该聚类内热点关键词进行比对,最终得出该聚类主要关注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产品、项目等微观层面的研究。以绩效为标签的聚类中包含的热点关键词主要有开发者(developer)和组织(organization)等,通过文献分析整理,得出该聚类主要针对平台互补者治理方面的问题展开研究。以价值创造为标签的聚类中包含的热点关键词主要有创新生态系统(innovation ecosystem)、商业生态系统(business ecosystem)、数字平台生态系统(digital platform ecosystem)等,分析后得出该聚类主要关注不同类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如何通过创新进行价值创造。以动态演化为标签的聚类中包含的热点关键词主要有生态系统(ecosystem)、平台生态系统(platform ecosystem)、数字平台(digital platform)等,凝练后发现该聚类重点探讨平台层面和生态系统层面的动态演化过程。因此,以产品、互补者、创新以及演化四类主题为代表的研究在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中占据重要地位。 

  Smith和Lewis将复杂现象中的悖论问题分为归属悖论、组织悖论、学习悖论以及执行悖论四类。其中,归属悖论重点关注要素间关于自身与他人、个体与集体界限的划分,因为身份、角色、成员关系等衍生出诸如一致性与差异性、标准化与个性化等悖论选择。组织悖论主要关注的是为要素行为设计的流程与规范,由此派生出灵活与控制、授权与指挥、竞争与合作等问题的探讨。学习悖论强调随着调整、更新、改变而浮现出的紧张关系,由此提出关于利用与探索、摧毁和创造、激进与渐进等争论。执行悖论则是源于多元利益相关者导致的战略方向或最终目标的选择,延伸出包含经济导向或社会导向、稳定与发展等悖论问题。 

   进一步分析产品、互补者、创新以及演化四类研究主题文献后发现,当前以产品为核心的悖论治理研究中重点关注的是产品类型的同质性与差异性或产品归属范围的同一性与多元性选择,根据Smith和Lewis提出的悖论分类方式,关于产品类型或归属范围的同质或异质的边界划分可以从归属悖论进行分析。以互补者为核心的悖论治理研究集中于平台主导者对互补者权力分配的探讨以及互补者之间行为的竞争与合作的探讨。因此,关于互补者治理可以从组织悖论进行分析。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悖论治理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探索和利用创新方式的有效运用。根据悖论分类的定义,价值创造治理可以从学习悖论深入理解。最后,以演化为核心的悖论治理主要以平台生态系统目标追求的稳定和发展为悖论表征,具体表现为如何在保证数字平台生态系统稳定运作的同时促进其不断发展演变,因此,以执行悖论对演化治理进行剖析适用于当前研究关注的焦点。 

  二、基于归属悖论的产品治理研究 

   归属悖论关注的是组织如何通过划分自身与集体的边界从而明确其身份和定位。基于归属悖论的数字平台产品治理研究中 “求同”与“存异”的具体表征体现在产品类型的选择、产品归属范围的圈定以及边界资源的利用。基于归属悖论的产品类型是指如何分配和利用有限资源进行产品的开发和供给,是选择利用全部资源开发某一特定类型的产品还是选择合理分配利用现有资源尽可能多地开发不同类型的产品,是为吸引更多用户提供大众化产品还是为突出差异性提供个性化产品。基于归属悖论的产品归属范围是指如何在现有能力条件下更大程度地获得市场机会,是选择参与一个平台生态系统还是多个平台生态系统。基于归属悖论的边界资源利用指的是在产品开发之中,面临着是否使用平台提供的边界资源的权衡,利用平台边界资源能够获得平台合法性,同时失去了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的差异化优势。选择归属悖论的任意一端都会以损失另外一端为代价,因此,根据不同类型产品实施差异化治理方案、以组合的方式规避单一治理策略带来的极端化倾向、根据平台发展和产品活动的变化不断调整治理策略的方向和重点有助于实现归属悖论下产品的有效治理。 

  第一,有选择性地针对不同产品制定不同治理策略是解决归属悖论的重要方式。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产品治理的选择性策略主要体现在促销选择策略和开发工具选择策略。首先,在促销方式选择中,出于对平台边际价值创造的考量,平台资助方倾向于促销那些绩效良好,类别价值高以及平台专有的产品类型而非绩效最佳的产品类型。其次,标准化工具的采纳影响产品创新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平台根据产品特征属性,选择向那些差异化程度低、销量高的产品开放其标准化开发工具,同时减少高创新性产品对标准化开发工具的使用,从而化解产品开发工具选择的归属悖论。 

   第二,当单一策略无法满足治理需求时,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策略相互组合的形式为应对归属悖论治理问题提供重要解决思路。首先,平台通过不同策略组合有效实现产品在用户需求方面同质与异质的对立统一。具体来讲,一方面,平台向用户提供体验型产品的销量信息,帮助用户获得更多产品经验,从而吸引高端用户;另一方面,平台向用户展示搜索型产品的历史口碑评价信息,从而稳住大众用户。其次,产品治理可以结合平台特征和产品特征制定整合性策略。以多宿主产品为例,由于不同平台提供的架构和底层技术的复杂程度不同,需要多宿主产品在技术资源分配方面做出抉择。同时,由于时间的限制,多宿主产品如何设定在不同平台上的发布时间会影响产品在该平台的绩效表现。为此,平台主导者可以采用降低技术复杂性以及争取产品优先发布的整合策略,在更大程度上保证多宿主产品的供应质量。 

  第三,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平台所处的身份和地位是不同的,产品治理策略需要根据环境的动态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差异为动态产品治理提供前提依据。具体而言,平台主导企业在初始发展阶段以扩大用户基数、产生同边网络效应为治理目标,因此,鼓励同类流行产品的生产,吸引众多同质性互补生产者和大众化用户加入平台;在形成规模效应后,平台主导企业以在市场中创建自己独特身份为治理目标,需要保证产品的多样性输出,从而确保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偏好,稳定现有规模和未来发展。 

  三、基于组织悖论的互补者治理研究 

   组织悖论所关注的是如何通过相互竞争的流程、规则或设计来规范行为从而实现理想结果,组织悖论中的代表包括竞争与协作、授权与控制、稳定与变化等。基于组织悖论的互补者治理研究有三种表征形式:第一,平台主导者赋予独立互补者权利的限度,权衡自主与控制水平。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既希望赋予互补者自主决策的空间,同时又努力使其维持在自己的持续掌控中,因此,基于组织悖论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包含自主与控制两个相互对立的悖论要素。第二,互补者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互补者在激发用户需求的过程中会使一部分需求溢出到与其定位相似的其他互补者之中,从而使互补者之间既有竞争关系又有互补关系。第三,互补者创新行为轨迹的稳定与变化。互补者在创新过程中的行动路径是以重复利用为特征,与过去相一致的行动轨迹还是以灵活适应为特征,不同于以往的变化的行动轨迹。在互补者治理中,若平台主导者对所有互补者仅采用单一治理策略,可能造成互补者行为的失衡。针对特定互补者群体实施治理选择性策略、以组合方式规避单一互补者治理策略带来的极端化倾向、根据平台发展和互补者关系的变化动态制定治理策略,有助于提升组织悖论下互补者行为的有效治理。 

   第一,考虑到互补者间的异质性特征,有选择性地针对不同类型的互补者进行差异化治理是应对组织悖论的有效路径。互补者的异质性特征可以从互补者的平台经验、互补者对平台的忠诚度,以及不同互补者之间的特征差异方面进行考虑。首先,互补者平台经验的丰富程度为选择性治理策略提供依据。平台所有者可以根据互补者经验差异,对平台经验不足的互补者开展控制策略,对经验丰富的互补者开展自主策略,以此达到自主与控制之间的平衡。其次,互补者忠诚度是选择性策略制定的重要标准。忠诚度高的互补者通常选择在独家平台进行商业活动,其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更高,对焦点关注度更强,因此更能够捕捉平台所有者策略背后的信息,而对于忠诚度低的互补者来说,由于其商业活动较为分散,对风险的敏感程度不高,捕捉平台所有者策略信息的能力较弱,因此,自主性策略更适合对平台忠诚度较高的互补者实施,而控制性策略更适合对多宿主互补者实施。 

   第二,不同策略间的相互组合同样为组织悖论提供有效的治理方案。这种治理策略具体体现在数字平台生态系统的不同活动环节中,如价值分配活动、平台竞争活动和架构设计活动等。首先,在价值分配活动中,平台主导者从价值获取与价值分配两个环节整合自主与控制两种策略,在价值创造活动环节不要求互补者提供带有隐私性质的收入信息,但在价值分配活动环节要求与互补者进行利润共享的治理策略组合激励了互补者的参与动机,从而实现自主与控制间的有效平衡。其次,在平台竞争活动中,平台主导者的进入模式是影响其进入互补者市场时互补者之间是竞争还是合作的重要因素。当平台采用开放自主的治理模式时,进入互补者市场会刺激互补者对本市场和邻近市场的投资,加强互补者间的合作,减少互补者间的竞争,而采用控制模式的平台在进入互补者市场时会引发互补者间的相互竞争。因此,以开放自主的模式进入互补者市场的整合策略能够有效解决基于组织悖论的互补者治理。 

   第三,基于组织悖论的互补者治理也应当遵循动态发展规律。互补者绩效治理的动态性策略主要从平台自身发展阶段、互补者关系变化、技术环境的动态过程等方面进行制定和实施。首先,不同发展阶段下平台对互补者数量的需求变化为动态治理策略提供依据。在平台发展初期,平台所有者采用开放性策略激励开发者加入,促进研发溢出行为;当开发人数达到一定阈值后,平台将采用封闭策略控制开发者价格竞争行为。相似地,在平台价值创造的初始阶段,平台所有者采取包容的态度给予平台交易双方在沟通和确定交易条款方面的自主权,为互补者资源和消费者偏好之间的高度匹配创造了强有力的支持条件。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异质性互补者出现,平台所有者逐渐失去对跨边界互动的控制权,使交易双方面临不合规风险,严重损耗资产和服务。为此,平台所有者在平台发展后期阶段逐渐增强对跨边界互动的控制。其次,平台生态系统外部技术创新的动态性也是为权衡组织悖论制定动态性策略的主要参照。在新一代技术发展的早期阶段,主导平台应当增加内部互补品数量并采用自主性策略鼓励外部互补者的加入,由此提升平台价值创造水平;在新一代技术的成长阶段,主导平台需要弱化内部互补品的数量优势,并采取相对封闭的控制性策略限制为外部互补者设置准入门槛,从而保证平台价值创造水平的有效维系。 

  四、基于学习悖论的平台创新治理研究 

   学习悖论强调的重点在于知识的捕获方式。基于学习悖论的观点,组织既可以利用已有知识获得期待的结果,又可以探索新的知识创造期待的结果。基于学习悖论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存在以下几种表征:首先是创新的来源。从创新贡献来源来看,既可以依据过去的实践经验,采用利用的方式进行创新贡献,也可以打破既有知识的限制,采用探索的方式进行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创新。其次是创新的方式。创新既可以是渐进式的不断更新,也可以是探索性的全新开发,这是由创新者在平台生态系统中的具体特征决定的。最后是创新的活动类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中研发型的活动属于探索式创新,而知识共享型的活动属于利用式创新。虽然采用利用的方式可以帮助平台快速实现既定价值获取目标,但容易形成“成功陷阱”,阻碍平台生态系统的长久发展。相反,采用探索的方式虽然能够为平台带来潜在的价值创造潜力,但容易在过程中陷入“失败陷阱”,从而使平台生态系统止步于短期目标。因此,采取组合的治理方式兼顾探索与利用的价值创造能力,并顺应平台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治理焦点有助于促进学习悖论下平台价值创造的有效治理。 

   第一,利用与探索的整合方式主要围绕创新来源、创新方式以及创新活动类型等方面展开研究。首先,从创新来源来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一方面通过借助互补者之间的相互竞争,以利用式创新的方式丰富互补者对平台的供给,从而提升平台价值创造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激励用户探索式创新的方式开拓外部平台功能,从而吸引更多用户对平台价值的贡献。其次,从创新方式来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一方面通过激发那些在平台中产品覆盖范围较广的互补者采用利用式创新的方式,通过产品更新实现平台创新;另一方面鼓励那些在平台中产品聚焦的互补者通过探索式创新的方式,积极开发新产品从而促进平台创新。最后,从创新活动类型来看,平台主导者一方面选择在平台内部进行研发创新活动,以探索式学习方式掌握核心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通过激励外部参与者在外部社区进行知识分享,通过利用式学习方式进行价值捕获。 

   第二,基于学习悖论的治理也可以根据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动态变化的发展规律来执行。以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商业生态系统的涌现过程为例,在企业初始阶段需要以探索式学习的方式,通过学习行业中数字新兴进入者的技术控制点,收集数字组件知识,并与行业架构共同演化。随后,在位者设置新的技术控制点,并以利用式学习的方式将新设置的技术控制点与原有的战略控制点相结合,从而逐渐提升其在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能力。与传统在位企业相比,多元化进入者在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涌现之初往往具备技术控制点,与在位者相比,缺少的是在新行业中的战略控制点。因此,多元化进入者采用探索式学习方式,通过合作向行业合作伙伴获取行业专业知识,设置战略控制点,随后,以利用式学习方式与自身具备的技术控制点相结合,从而在数字商业生态系统中进行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 

  五、基于执行悖论的平台演化治理研究 

  执行悖论用来描述组织在发展目标或方向上面临的悖论问题,执行悖论通常关注的问题包括组织是选择维护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还是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实际需求,是关注社会目标导向的发展方向还是关注经济目标导向的发展方向,是积极探索国际化路线还是始终坚持本土化路线,是追求稳定还是谋取发展,等等。对于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来说,无论制定怎样的发展策略和路径,其最终目标都是确保其不断演化与发展,这就要求数字平台生态系统的运作保持灵活性的同时又要兼顾稳定性。一方面,保持稳定才能为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另一方面,只有允许灵活性才能支持无限的存续。以架构分层的方式制定治理策略,并结合平台生态系统演变规律动态调节治理重点是执行悖论下平台价值创造治理的有效手段。 

   第一,数字平台采用多层次的架构设计,不同层次的架构发挥不同功能,从而决定运作方式的不同。平台演化的治理与数字平台的架构层次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采用分层治理策略能够实现执行悖论的有效治理。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包括基础、界面和附加组件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一组成部分都面对各自的执行悖论。其中,平台基础层持有算力资源,面临保留不可改变的核心资源还是允许核心资源共享的权衡;平台界面层关注附加组件与基础层的互操作性,面临限制对核心资源的访问权还是授予核心资源访问权的权衡;平台附加组件层传递平台使用价值,面临采用紧密耦合的结构还是松散耦合的结构的权衡。基于分层的治理思想,平台基础层需要通过标准化数据库连接协议,规范参与者的准入行为;平台界面层应当采用开放标准协调资源与控制之间的平衡;附加组件层需要利用标准化数据交换协议确保平台生态系统的永久生成性。 

   第二,随着平台生态系统的不断演化,其关注的目标也随之产生变化,动态治理策略试图从变化中打破执行悖论,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发展。主导平台面临的发展瓶颈和外围平台的地位赶超为动态治理数字平台生态系统的执行悖论提供重要解决思路。首先,瓶颈是由于质量差、性能弱以及资源稀缺形成的制约生态系统发展的关键组件。围绕不同发展时期的瓶颈变化制定动态策略是治理执行悖论的关键所在。采取与其他生产者竞争的方式进入并占领生态系统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瓶颈组件领域,能够有效确保平台的发展,同时采取与其他生产者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剩余组件的配置,能够实现平台的稳定。其次,由于主导平台的存在会破坏生态系统中其他平台的竞争优势,因此在生态系统演化过程中,外围平台通过动态性策略调整战略方向实现在平台生态系统中的稳定和发展。在赶超过程的初始化阶段,处于生态系统外围的企业可以通过共生策略在主导平台之外建立互补平台,避免了与主导平台的直接冲突,从而维持其稳定;在赶超过程的规模化阶段,企业可以通过共栖策略参与主导平台的部分竞争,从而促进其赶超进程的加快发展。 

  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文献计量方法对现有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国外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后发现,当前有关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互补者、创新以及演化四个主题下展开。为了进一步理解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问题,本文在梳理国外文献的基础上,借鉴Smith和Lewis学者提出的分类方式,从归属悖论、组织悖论、学习悖论以及执行悖论四个方面归纳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在不同治理问题中遇到的挑战。通过梳理可以发现:第一,产品治理方面主要面临着归属悖论的困境,治理需要克服产品在同质与异质之间的权衡;第二,互补者治理方面主要面临组织悖论的困境,治理需要克服在互补者自主与控制之间的权衡;第三,创新治理方面主要面临学习悖论的困境,治理需要克服在探索性与利用性之间的权衡;第四,演化治理方面主要面临执行悖论的困境,治理需要克服灵活性和稳定性之间的权衡。在悖论视角下,选择倾向于悖论某一端的单一治理策略在带来积极治理效应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消极效应。因此,采用传统的线性思维并不适用于解决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复杂问题。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应当审慎使用单一悖论治理策略,从兼容并蓄的思维方式出发,采用选择性、整合性、分层性以及动态性的治理策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治理悖论的困境,从而帮助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实现治理悖论中的对立统一。 

  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策略主要遵循两大逻辑,分别为互补逻辑和替代逻辑。在互补逻辑的指导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策略遵循功能互补和结构互补的原则。其中,功能互补是指不同策略之间在功能和作用上存在差异,通过互补的方式能够在治理过程中发挥出“1+1>2”的效应,本文的整合性策略属于典型的功能互补策略;而结构互补指的是以治理对象的具体特征为设计原则,通过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治理策略,实现基于特征结构间的互补关系。在本文中,选择性策略属于典型的结构互补策略。在替代逻辑的指导下,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遵循时间替代和空间替代两类原则。其中,时间替代指的是不同发展阶段下采取不同的治理策略,动态性策略属于典型的时间替代策略;而空间替代指的是依据不同空间架构和层次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策略,分层性策略属于典型的空间替代策略。 

  (二)未来研究展望 

  尽管当前学者们对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问题给予相当多的关注,但对于这一新兴主题的理论探索还存在更为深入的挖掘价值和提升空间。基于上述分析与讨论,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对未来研究进行展望。 

  第一,拓展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研究层次。当前有关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效应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微观层面的产品与互补者,而对于平台乃至整个生态系统的宏观层面关注相对较少。这种研究取向的不平衡性会进一步扩大生态系统原子观的理论思想,严重限制从整体上把握生态系统层面的治理问题。因此未来研究不仅应当继续关注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对微观层面其他参与群体的影响,更应加强对平台以及生态系统层面治理问题的关注,探讨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如何影响平台之间的互动例如平台间竞争、平台间合作等,以及生态系统之间共同演化、共同发展等互动活动。 

  第二,增强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影响因素的深入挖掘。当前有关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悖论现象的揭示、治理策略的探讨和悖论治理效应的检验,而关注治理问题产生根源的相关研究还不多见。从环境因素来看,多样性、变化和稀缺性是导致显性悖论关系的关键原因。例如,从资源稀缺性视角来看,一些小型平台企业出于扩大用户资源、实现自身价值创造目标加入大型平台企业,然而却因缺乏知识产权的认知和保护面临自身宝贵资源被大型平台挪用的风险。由此可见,挖掘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问题背后的原因有助于在事前预防问题的产生与恶化。 

  第三,加强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效应的边界的探讨。当前有关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效应的研究对边界机制的挖掘尤为不足,缺少边界的探讨限制了对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正确认识。例如,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与技术架构选择之间的相互匹配会导致结果的增强或削弱。平台互补者经验对其卓越绩效可持续性的积极影响会受到生态系统复杂性的正向调节;平台转型对互补者卓越绩效可持续性的负向影响也会受到生态系统复杂性的正向调节。这说明,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效应的发挥取决于其他的一些权变因素。未来研究可进一步加强对边界的挖掘,从治理与环境的匹配、治理与架构的匹配或治理与发展阶段的匹配角度进一步丰富并完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效应的理论研究。 

   第四,从更多悖论关系中积极探索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问题。悖论关系的双方并不总是相互排斥的,有时也可能是互补的。处于对立关系的双方无法同时存在,而是此消彼长,一方的增加意味着另一方的减弱,在逻辑关系中为“或”的关系;处于互补关系的双方当能够共存,并且同增同减,在逻辑关系中为“和”的关系。当前大多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悖论研究围绕互斥关系探讨治理问题,强调无法共存的矛盾双方如何缓解相互冲突的矛盾,而忽视了对互补关系治理悖论的深入探索。未来研究可以从互补逻辑关系的悖论视角出发,挖掘出更加丰富有趣的治理问题,例如与中国辩证法中的和谐辩证观相结合,从而有益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研究。此外,除了归属悖论、组织悖论、学习悖论和执行悖论这些广泛探讨的悖论外,也存在不同悖论交互而成的更为复杂的悖论关系。深入挖掘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内部更为复杂而多变的悖论关系将会成为未来研究的重要发展方向。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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