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文本的写作与对话

2023-04-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程广云

     

  历史上,以对话作为文本形式的哲学著作不胜枚举。当哲学思想采用对话文体时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思想主体已不再是单数,而是复数。上帝一元视角变成人类多元视角。每一个体都意识到,谁也无法代表人类思想,不仅自我之外存在他者,而且他者不具有与自我的同质性、同一性,而具有与自我的异质性、差异性。因此,哲学思想必定不能用独白——诗和格言的文体去承载,只能用对话的文体来承载。人的复数性存在决定人的复调性写作,这就是写作的历史形而上学。

  第欧根尼·拉尔修在《苏格拉底、柏拉图传》里强调:“依我看来,柏拉图是使这种体裁(即对话)达到完美地步的人,应该享受发明和美化这种文体(即对话)的荣誉。”“所谓对话就是一篇讨论哲学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讲话,包含着问和答,文章剪裁匀称,用语切合对话人物的性格。所谓辩证法就是通过对话人物的问和答来否定或肯定某个命题的讲话技术。”柏拉图的对话包括教导性的——理论性的(物理的和逻辑的)和实践性的(伦理的和政治的)、探索性的——训练的(诱导的和试探的)和斗争的(批评的和颠覆的)。他常常用归纳法给出证明。有两类归纳法:为了驳斥别人的意见,通过矛盾进行;为了证明自己的看法,通过一致进行,或用部分来证明部分(修辞学),或用部分来证明全体(辩证法)。所谓归纳法就是根据一些已知的真理进行推理,推出一个与此相似的真理。柏拉图的对话几乎穷尽了对话的一切可能,人们通常以之为对话的理想范型。今天有人认为柏拉图的对话只是“相声”,有“逗哏”,有“捧哏”。因为柏拉图的对话绝大多数不是真实对话的忠实记录,而是个人的创作,就像所有剧本创作一样。当然,中国《论语》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话。《论语》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记录孔子等人言行的一部文本。其中记言为主,记事为辅。《论语》将孔子及其弟子以及时人之间所问所答之类言语编辑、论撰在一起。今人将“论语”理解为“对话”(例如李泽厚直截将《论语》解读为《孔子对话录》或“对话集”)。然而相比《柏拉图对话录》,《论语》对话是不够充分的。

  “对话(dialog)”是指两个人以上N个人之间进行的言语行为,其中log源自希腊词logos(逻各斯)。对话的技术和艺术亦即“问答法”是“辩证法”的本义。“对话(dialog)”的基本意思是两个人以上N个人之间交互进行的、在形式上轮流交替的、在内容上对立统一的言语活动。《柏拉图对话录》的特征是穷举法。

  马丁·布伯、巴赫金与戴维·伯姆立足于不同视角的对话理论展现了对话的三个向度。

  马丁·布伯的存在主义对话思想揭示了对话的第一个向度,这就是从“我—它”转向“我—你”,也就是存在论转向。马丁?布伯建立在宗教哲学基础上的对话理论,其思想核心是倡导以先验性的“我—你”关系为世界的本质。因此,马丁?布伯的“我—你”思想是一种颇具宗教神秘主义气息的诗性的对话理论。马丁?布伯的《我与你》开篇就提出了“双重的原初词”,即分别为“我—你”和“我—它”。布伯以此实现两个目的:一是批评西方近代流行的理性主义世界观;二是表达“本真”的宗教存在主义诗性人生观。“我—它”呈现的是经验世界、对象世界,与之相反,“我—你”呈现的是关系世界。 “我—你”揭示了人的“本真”的存在状态。“我—它”中的“我”作为“对象的存在蜷缩在过去里”,“我—你”中的“我”作为“本真的存在伫立在现时中”。数言概之,布伯通过他的宗教存在主义诗性“对话”,反思西方近代理性主义传统。这一理性主义传统因过于强调“我思”的主体性而造成人在经验世界、对象世界中面对工具性客体的“独白”之窘态。因此,告别“我—它”式的“独白”的路径的关键乃是以一种“我—你”式的“对话”来消解主客体二分和唯我独尊的认知—工具理性的世界模式。于是,布伯重新唤醒世人诉求一种较之“我—它”更“本真”的“我—你”——突出“你”在世界中的位置,通过皈依“永恒之你”来治疗现代性中日益膨胀的病态“自我”,通过体验“本真”的“我—你”的关系世界,超越异化的“我—它”的经验世界、对象世界,从而在现代性的“独白”危机中获得最终拯救!可以发现,他的思想与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等非常类似。他的观点可以用一句费尔巴哈的“格言”来总结:“真正的辩证法不是孤独的思想者与他自己的独白,而是‘我’与‘你’之间的对话。”

  巴赫金的对话理论揭示了对话的第二个向度:对话是话语的本质,进而是生活的本质。这是存在论的转向,更是语言学的转向。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是交往和对话的哲学精神。换句话说,贯穿其中的中心思想是交往和对话的思想。巴赫金确立了自我的“唯一”、“不可重复”、“不可替代”、“他人无法进入”、“独一无二”性及其在存在中的位置,同时确立了“我”与“他人”。巴赫金将存在设置为两人,即我与他人:我和你,或我与他人的你,你和我,或你与他人的我。这一著名的“自为之我、为我之他人(Другoй- для-меня)、为他人之我(я-для-другoгo)”(“我、他人和为他人之我”),是巴赫金伦理学的中心思想。我和他人彼此成为存在前提。这里我们发现:巴赫金的“我与他人”的存在与马丁?布伯的“我—你”之原初词间不谋而合,共同表现了一个时代的精神。正如布伯一样,巴赫金对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对象的物进行了区分,同样认为对人不能像对物般将其客体化、对象化,同样要求摆脱西方传统理性主义的唯我论立场。正是在这一存在论意义上,巴赫金切入了“对话”的主题。他说:“单一的声音,什么也结束不了,什么也解决不了。两个声音才是生命的最低条件,生存的最低条件。”但是,在“对话”问题上,巴赫金的主要贡献不是他的存在论转向,而是他的语言学转向。巴赫金批评了当时语言学的两个基本派别(“个人主观主义”、“抽象客观主义”),他认为,语言学研究应当从人类社会实在的交往实践出发,由此提出他自己的“超语言学”,其实是研究对话关系的,而其核心概念,则是“表述”。人的语言活动的中心是表述(话语)。表述(话语)生存于两个人中间。不仅如此,表述(话语)生存于上下文中间。巴赫金将独白与对话相对照:独白把人物化了,把人客体化了;而对话则折射了人的主体本质。巴赫金的对话理论论证了“人类生活本身的对话本质”。即人的生活、思想和语言的本质都是对话、交际。由此,他提出了交往美学、复调理论、大型和微型对话理论等。

  戴维·伯姆的对话理论揭示了对话的第三个向度:对话与思维的关系。这是认识论的转向,同时注重对话实践,号称“伯姆对话”。伯姆的对话理论肇始于一个问题意识——“沟通问题(the problem of communication)”。他的对话理论就是试图回答这一问题。首先,伯姆指出,对话应当是一个渐进的长期过程,并认为其主要目的不是解决“个人问题”,不是“心理治疗”,作为“群体对话”“旨在探讨文化层次上的问题”。其次,伯姆提出,对于对话展开过程中浮现的种种思维假定和思维定势采用一种所谓“搁置”的态度。最后,伯姆提出,思维假定和思维定势导致对话者们发生冲突的根源所在——“必要导致冲动”。在以信息沟通来界定对话内涵的基础之上,伯姆提出了对话具有创新性思想或共识性观念的重要意义。他认为,对话的宗旨正在于悬置思维假定,破除思维定势。伯姆还对于如何开展对话,搁置己见,达成共识提出了深刻的洞见,对于对话可能遇到的困难及其解决的办法进行了周密的探讨。一言以蔽之,伯姆对话思想的独特性就在于将对话置于一个思维或思想过程的检视和反思当中,最终通过集体参与和分享达至“共享性的意识(participatory consciousness)”之境地,这就是“真正的对话”。在这种“对话”中,对话者们处于“一体”(one body)和“一心”(one mind)的状态。

  综上所述,对话的存在论向度表明,对话依据的是“我与你”或“人与人”的关系世界,而非对象世界、经验世界;对话的语言学向度表明,由于人的生活、交往,语言作为表述(话语),具有对话本性,而非独白;对话的认识论向度表明,对话双方或各方只有悬置思维假定,破除思维定势或搁置己见,才能达成共识。总之,对话的三个向度相辅相成,共同揭示了对话的起源与本质。存在论向度和语言学向度分别揭示了对话可能的内在和外在根据,而认识论向度则揭示了实现对话的方法和途径。

  作者简介:程广云,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华屈原(澳门)文化发展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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