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传统行政哲学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2023-03-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行政哲学是对行政生活与行政知识的哲学反思。中国悠久的文明历程,孕育了极为丰富的行政哲学思想资源。在新时代推进行政理论与实践创新,必须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推进传统行政哲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传统行政哲学的内涵与特征

  传统行政哲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以儒家、道家、法家思想等为主体,呈现出鲜明的理论与实践特质。

  儒家行政哲学是传统行政哲学的主流,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的演进。第一阶段是先秦儒家行政哲学,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既确立了行政实践中的仁、义、信、恭、宽、敏、和等德目,也明确了行政在本体上的目的性和道德性,具有内容上的体系性和整体性,搭建起了中国传统行政哲学的总体基调。第二阶段是汉代儒家行政哲学,以董仲舒为代表,通过引入阴阳五行和推行思想上的大一统,使儒家行政哲学成为行政实践的根本支撑。第三阶段是宋代儒家行政哲学,以朱熹为代表,系统探讨了理与行政生活的关系,确立了“理”在行政关系中的根本地位,并以“理”为基础论证了行政人格的善性基础。

  与儒家的入世性不同,道家的行政哲学呈现出明显的自然主义色彩。一是对智巧等人为因素保持谨慎,认为“绝圣弃智”“绝仁弃义”是实现治理有效性的关键,目的在于突显社会的自我运行逻辑。二是主张理想型的行政人格对个体理性、自然理性、社会理性的融合,既要实现对自身行为与欲望的节制,也要实现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与遵从,同时要追求对社会需求的有效依从与满足。三是主张身体的修治与行政生活之间存在紧密的关联和互通。老子主张基于对行政主体及社会主体的身体及心理欲望的节制,来提升社会的可治理性。庄子则认为身体代表着自然与本性,养生意味着对自然的遵循,对社会的治理及其有效性成为第二位。

  在法家行政哲学视域中,法是作为一种治吏与治民的工具而存在的。法的必要性源于人是关注利益算计的、趋利避害的主体。因此,形成特定行为与奖惩后果之间的固定联结机制,是实现治理有效性的关键。法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暴力色彩,但从治理效用及价值取向上来说,强调公平性和为公性,法的本质和目的在于“平不夷”“矫不直”。

  总体上,传统行政哲学不仅表现为理论阐释与推衍,同时表现为一种社会化的实践;不仅在知识精英中流传,更在整个行政体系乃至全社会得以广泛践履,成为一种社会的总体流行观念和实践形态。这种社会化、实践化特质使传统行政哲学发挥出更大的治理效用。在新时代语境中,推进传统行政哲学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样必须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展开,为现代行政理论与实践的证成及发展寻求传统根基,为现代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提供渊源与灵感。

  传统行政哲学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必要性

  首先,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行政理论体系构建。中国特色行政理论体系的构建,有赖于对中国语境下理论与实践的特殊性及独特智慧的界定。传统行政哲学展现的是古人对行政生活的规律、本质等的独特理解,作为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内核,是中国特色行政理论体系构建与创新的重要来源。这种特殊性和特色理论的界定,目的不在于刻意塑造某种文化与理论的区隔,而在于基于不同的文化与实践视角,来获得一般性的理论发现,实现对行政发展规律的多元揭示。

  其次,有助于彰显中国行政制度与文化的内在价值、提升行政制度与文化自信。行政作为一种与政治紧密相关的实践,处于特定的制度与文化形态之中,集中展现着制度与文化的特质。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构建制度与文化自信的知识内核和基础。作为部门哲学的行政哲学,就是要揭示行政与制度、文化之间的逻辑关联,使经由具体的、特殊的文化与实践而形成的行政认识上升到一般层面。对传统行政哲学进行深入挖掘,厘清传统与现实之间的联结,界定传统行政文化的内在优势和借鉴意义,有助于行政主体及全社会增强对中国特色行政制度及行政文化生成的历史基础的认识,形成关于行政历史的整全性知识,正确把握行政制度与行政文化的血脉传承及其在实践中所经历的改革创新,从而实现制度与文化自信的有效增强。

  再次,能为当今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启迪。传统行政哲学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具有明显的现实和未来指向性,它不仅在于把握传统,更在于厘定传统对现实和未来的功用。传统行政哲学独有的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对于现实的行政理论与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例如,传统行政哲学对行政价值的把握,突出了核心与差序式的架构,保障了价值结构的稳固;在理论推衍上,或突出天、理的中心性,或突出道的中心性,遵循由终极导出具体的路径,从而使其理论具备了良好的可内化性。这些都值得深入思考,挖掘其在新时代语境中的借鉴价值。

  传统行政哲学如何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传统行政哲学的现代转化与探究,学界目前主要形成了两种思路。一种是诠释思路,另一种是“新瓶装旧酒”与“旧瓶装新酒”思路。前者注重的是对传统的还原、展现与解释,以使其本来的内涵得以揭示并被社会所认知;后者注重的是对传统之现代价值的挖掘,往往因其对传统的剪裁遭到诟病。新时代新征程,传统行政哲学与现代行政理论及实践的连接,必须注重如下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注重传统行政哲学的形态转换。适应理论与实践发展要求的形态转化是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要义。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是作为灵感来源而得以呈现的,目的在于使新生产的行政理论与实践既具有传统行政哲学基因,但又不拘泥于传统的形式和内容,从而实现承续与创新的双重目标。其中,对传统的诠释与梳理,是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要注重传统行政哲学的内在结构形态与思维方式的挖掘与借鉴。传统的行政价值与行政道德首先都是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对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具有良好的启发意义。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预防腐败,必须以行政价值、行政道德的体系化及结构优化为基础,促进不同价值形态、道德形态的合理配置,使行政主体在价值和道德观上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

  最后,要注重传统行政哲学的识别筛选与适用性问题。传统行政哲学并非都能实现与时代的有效连接。厘清传统行政哲学是否具有真理性、考察其对行政本质的理解是否科学,明确相关的价值与道德观念是否适应当前时代、是否具有转化的可能等,是在推进传统行政哲学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要议题。

  (本文系广州市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新时代中国本土公共管理伦理的逻辑结构研究”(2020GZYB77)、广东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新时代中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政治伦理基础研究”(GD21CXY0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校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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