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对谈】在尊严与多元主义之间:黑格尔哲学在当今世界的意义与限度

2023-01-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主讲人:宽特 (Michael Quante)教授

  主持人:王齐,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与谈人:

  张双利教授,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贺念博士,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熊至立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主持人王齐 :

  很高兴受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邓安庆教授的邀请来主持今天的报告,也很荣幸能够邀请到来自德国明斯特大学的宽特教授在今晚给我们带来题为“在尊严与多元主义之间:黑格尔哲学在当今世界的意义与限度”的报告。今天担任与谈人的是来自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贺念博士和我的同事熊至立博士。现在我们正式邀请宽特教授开始他的报告。

 

  宽特教授的报告概述:

  在进入本场报告的主题前,首先谈两点关于如何在当今世界研究黑格尔哲学的方法论问题:1.对待黑格尔哲学要保持历时性与体系性视角的统一;2.走进黑格尔的体系性批判是系统地研究黑格尔哲学的不二法门。这种研究思路正是我凭借黑格尔的实践哲学来探究生命医学伦理的依据。在本场报告中将更进一步地阐释黑格尔的实践哲学如何与在德国的生命医学伦理学中被强烈感受到的人类尊严作为普遍原则与多元主义的规范观念之间的张力相关。在交待了将采取何种策略来完成这一任务后,在本场报告中的运思结构是:第一步是从《人类尊严与个人自律》中勾勒出我的构想的基本特征,在这一过程中强调了尊严与多元主义之间的张力并依据自身理解探讨如何将尊严和多元主义置于黑格尔的实践哲学中(I.);第二步是对路德维希·西普(Ludwig Siep)的立场进行展示(II.);最后是运思的总结(III.)。

  首先,关于这一问题的整个运思的两个评估前提是:人的尊严原则要以世俗社会和多元社会为前提,在这种社会中对个人自律的尊重原则能够作为可接受的生命医学伦理的核心组成部分而行使作用;所有试图压制这些世俗性、多元化和自律的特殊地位的实际性框架条件的尝试既在政治上不合理,也在伦理上不可接受。其次,他给出了当今对人类尊严原则的适当阐明所必须满足的框架条件:不能与个人自律相矛盾,且必须能够让各自的行动背景以及居于其中的价值和规范的“特定伦理要求”都有效。因此,只有作为在多元社会和世俗社会中合理假设的重叠性共识的组成部分,它才能合理地完成对人类尊严的奠基。最后,我将论证黑格尔实践哲学的某些核心方面如何和这种建构实践哲学的理论纲领联系起来,从而与现代生命医学伦理产生联系。

  运思结构的第二部分(II)。我认为路德维希·西普对黑格尔实践哲学的研究关注的是“检验这种哲学对‘实践’哲学认为自己在现代世界的发展中面临的那些问题具有何种当代意义”。这种关注是通过对两个部分重叠的主题领域——生命伦理学和社会正义问题——的讨论所表现出来的。在西普的讨论中与本场报告主题直接相关的两个重点是: “承认作为实践哲学的原则”和黑格尔关于国家作为“世间绝对者”(irdisches Absolutes)的构想。然后说明了西普为黑格尔的世俗化和多元化社会的客观精神构想所划定的两个界限。通过比较与西普的批判性理论,宽特教授指出了他和西普的几点共识:对在个人自律这一优先条件下寻求尊严与多元主义统一的生命医学伦理学来说,黑格尔实践哲学具有吸引力的三个因素,以及不具有吸引力的三个因素。如果黑格尔客观精神的构想是世俗的、对多元主义负有义务的、并与个人自律的核心价值保持一致的话,那么不具有吸引力的三个因素则代表着黑格尔客观精神构想对当前生命医学伦理学基础的不可逾越的边界。

  在报告的最后一部分强调,为了避免错过黑格尔的明确要求和哲学的关切,追寻黑格尔的(实践)哲学如何与我们的当下现实以及我们自己的哲学阐释的尝试相关联的问题是顺理成章的。实现这种关联的合理方式是西普描述为“非历史性的更新”的方法。最后,我们应该承认黑格尔哲学的限度,并论证这些限度,这些限度中蕴含着黑格尔哲学的巨大潜力。

  主持人王齐:

  感谢宽特教授的精彩报告,下面我们进入评论环节,首先有请贺念博士给出评论。

 

  与谈人贺念:

  宽特教授的报告给我的最大的启发是,除了黑格尔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尊严问题具有何种意义之外,宽特教授在讲座的开头和结尾点到的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黑格尔哲学,给我们的一个很好的示范就是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如何做哲学。他给我们的示范是,一方面我们要理解黑格尔,这不仅是指我们要知道黑格尔说了什么,而且要发现黑格尔思想中依然活着的部分,而且要勇于尝试着点出黑格尔思想的界限在哪里,它死去的部分是哪些。宽特教授的观点就是说如果我们不知道一个哲学家的界限在哪里,那么我们就不会知道他的潜力在哪里。这种观点对于我们当下如何面对一个哲学家,如何做哲学是一个很好的示范。

  就具体问题而言,首先说明了为什么尊严思想对于德国人是如此有魅力的,德国宪法的第一条是“人之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及保护此项尊严为所有国家机关之义务。”就是说人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它是现代德国的立国之本。这一思想是从康德那里来的,而康德的理解是一个非常先验的理解,他认为人性本身有一种绝对的价值,这就是人的尊严。但是如果我们直接从这样一种形式的推论出发的话,所有伤害人性的行为,例如自杀和生命医学伦理学中所讨论的安乐死的问题,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下就毫无疑问都是不道德的。而宽特教授的一个视野是说我们承认人具有这样一种普遍的尊严,我们对于安乐死或者辅助自杀这样一种行为可以是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中有不同的回答。我们如果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康德进展到黑格尔的思想。宽特教授在讲座中最重要的是点出了黑格尔的伦理学是一种全面的、综合的伦理学。黑格尔一方面要强调普遍性的原则,另一方面又要让这种普遍性的原则在现实中落地,而这种现实就是他所说的多元的社会、文化以及多元文化所代表的世俗社会。最后,宽特教授点出了在这种多元文化社会中黑格尔全面的、综合的伦理中具体还有价值的部分有哪些,不那么合理的部分是哪些。

  最后,我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认为康德在讲尊严思想时,包含着一个内在的矛盾。康德一方面说人有尊严,因为人之所是,就是说只要你是个人,具有人的本性,那么你就是有尊严的。但另一方面康德又会说这种尊严其实来源于人的道德性,只有人去道德地行动人才具有人的尊严。那么,这种尊严的基础到底是人之所是,还是人之所为?我想问宽特教授这种矛盾是否能够在黑格尔哲学当中得到解决?

  第二个问题:宽特教授援引了西普先生的研究。他认为在当代的主体间性的视角下思考我们的社会性的问题,“承认”是一个基础性的原则。但是宽特在另一方面又会说,这样一种综合性的伦理学,即这样一种将普遍性的尊严和多元主义、多元社会结合起来的伦理学,要以人格的自主或者说人格的自律为基础。那么综合性的伦理学的根本性基础原则到底是“承认”还是“个体自主”?

  第三个问题:他在批判黑格尔时提出了一点,即他认为黑格尔犯的一个错误是将形而上学优先于政治。他认为我们在解决伦理学问题时,不能够排除政治性的协商,因为它是一个必要性的步骤。明斯特大学产生了一个“里德学派”(Ritter Schule),其核心著作就是《形而上学与政治》。我想问您如何看待形而上学和政治的关系?

 

  宽特教授回应:

  我从你提到的第三个问题开始回答。关于“里德学派”对于黑格尔哲学中的政治哲学和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根据我所理解的,15世纪和16世纪在德国学者间的争论,尤其是发生在“里德学派”和康德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以及“里德学派” 与“法兰克福学派”之间的争论中,问题并不在于解决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或者说形而上学和实践哲学彼此是如何关联的,这不是问题的重点。问题在于我们需要的是基于个体主义的康德主义的实践哲学还是基于共同体和城邦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实践哲学。在这个意义上,“里德学派”强调亚里士多德主义意义上的古代政治学的目标并不是理论哲学所看重的那些问题,而是要反对个人主义的伦理学。据我所知,“里德学派”最有影响力的论文和著作关注的焦点并不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之间的关系,他们关注的焦点是要更侧重于个人主义的伦理学还是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伦理学,或者说哈贝马斯所说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首先拒绝你的提问所预设的一个前提,即“承认”和对“个体自主”的尊重都是评价性的原则。我认为“个体自主”和对“个人自主”的尊重是一个评价性原则。“承认”对于哲学而言是一种应用工具,它使人们在描述和承担社会实践中的责任时所发生的事情变得可见。换句话说,对我来说“承认”是一个基于行为理论的关键词,是更好地理解我们社会世界的社会语法的关键。这是一种认知原则而不是规范的评价原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应该被尊重的质料内容。所以没必要给二者做出排序,因为我对它们的使用出于不同的目的。

  关于第一个问题。你认为康德的“人类尊严”的观念中存在一个矛盾,我也认同这一点。但是,我认为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可以被解决。我认为你的问题是说人类的尊严是以品质为依据的还是以品质的践行为依据这两种观点是否是矛盾的。我认为你所说的这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可以被克服的。我认为对这些品质的描述不能脱离这些品质的践行,以及就一些品质的现实而言,它们可以被认识到。所以,品质和品质的现实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可以克服你所说的矛盾。但是,我认为这里还存在一个真正的、深层次的问题,也是德国生命医学伦理学的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因为康德的尊严观念只是一种元素,天主教的尊严观念是另外一种,在我们的社会中也非常流行。你提到人的尊严是以成为一个具有道德自我、信仰的实体的基础之上的。这意味着“人类”这个词并不是指生物物种。康德所说的是人类的尊严而非个人尊严。但是很多生物医学伦理学试图解决的是个人的尊严问题而非人类的尊严问题。我所用的“人类”这个概念是一个生物物种意义上的概念,而康德一方面承认存在着不属于我们这种物种的理性存在者,另一方面他试图用这种特殊的尊严概念囊括所有我们这类存在者的所有成员。这是一个真正的矛盾。这是当代社会中确实存在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例如堕胎问题,如果我们把尊严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那么我们如何用尊严来保护女性?

 

  与谈人熊至立:

  米夏埃尔·宽特(Michael)的演讲开始于对黑格尔哲学研究中两种不同路径的方法论评论。在宽特看来,纯粹的历史性研究路径忽视了黑格尔哲学对哲学基本问题做出理论贡献的要求,但另一方面,零敲碎打的问题导向路径也忽略了这些隶属于各个哲学子学科的基本问题之间的系统性关联。因此,看起来只有不丢失整体论图景的问题导向路径才能公正地对待黑格尔哲学。那么整体论图景的问题导向究竟是怎样的呢?对此人们自然很期待宽特能提供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如何将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与整体论的图景联系起来。所幸,这正是宽特在演讲中所打算做的事情。

  宽特应用黑格尔实践哲学的具体例子是作为普遍原则的人类尊严与(德国)生物医学伦理中关于多元主义的规范性表象(主要是关于医助自杀合法性的讨论)之间的紧张关系。他提出了两种可能的应用黑格尔实践哲学的策略。第一种是找出某种对紧张关系的解决方案,这个方案是最接近黑格尔实践哲学的。但这种策略的缺点显而易见,因为它必然假定黑格尔关于所有问题的观点都是正确的,并且已经给出了所有相关的论证。与这种诉诸问题的假设相反,宽特自己所采用的第二种策略是首先独立地发展出一种解决上述紧张关系的方案,然后再去检验这个解决方案与黑格尔实践哲学的兼容性。这种检验是必要的,因为黑格尔的实践哲学可能与生物医学伦理的具体问题完全无关,或者更糟的是,它甚至可能成为我们探索具体问题解决方案路上的障碍。

  此外,考虑到人们对黑格尔的实践哲学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解释,宽特还介绍了路德维希·西普(Ludwig Siep)对黑格尔上述相关问题的阐释作为参考。按照上述思路作为框架,宽特的演讲总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介绍他自己对人类尊严与规范多元化之间紧张关系的独立解决方案。其次是他对西普关于黑格尔实践哲学解释的简要复述。最后一部分是他的一些评论性结论。

  通过与其他两个竞争性的伦理原则(道义论和后果主义)做对比,宽特在第一部分首先勾勒了他关于一种厚伦理原则的想法,这个原则将通过伦理易错论得到证成的人类生活的多样形式整合到人类尊严或个人自主权中。之后,他指出了这一厚的伦理原则与黑格尔的实践哲学之间的对应关系。黑格尔所持有的关于人类尊严的概念也不是道义论所主张的薄概念。此外,尽管与生物医学伦理相距甚远,但黑格尔的人格概念也包含了社会性和具身性。因此,个人的自主和幸福只能通过理性的制度来实现。

  宽特在演讲的第二部分总结了西普对黑格尔实践哲学的阐释。在西普看来,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概念不仅抵消了以个人为中心的伦理学,而且整合了所有主要类型的伦理学,此外还弥合了个人的自主权与制度化社会之间的裂隙。然而,黑格尔实践哲学中的客观精神概念也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国家的宗教表象与世俗化的持续进展互相冲突。其次,统一性的理念侵蚀了个人的自由和管控国家权力的机制。最后,以目的论假设为基础所提出的对终极证成的要求使得形而上学优先于政治。

  借助西普关于黑格尔实践哲学对我们当代世界的相关性和局限性的诊断,宽特以一段关于黑格尔实践哲学对当代世界所拥有的潜力的评论作为整篇演讲的结尾。有趣的是,宽特认为黑格尔实践哲学的这个潜力恰恰在于他客观精神概念的局限性。后者在标志着黑格尔哲学与我们当代世界距离的同时,也让这个距离同时成为可能批判我们所处的当代现实的资源。然而无论如何,潜力的实现有赖于对这些局限性的认识,包括对思辨逻辑的系统性功能的非循环证成。而这些认识是无法通过熟悉关于黑格尔的纯粹历史性知识来获得的。通过简单地坚持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有机整体性来拒绝对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某个部分进行任何富有成效的分离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正是这种对黑格尔体系整体性的坚持本身首先需要得到独立于黑格尔哲学的证成。

  宽特的演讲主题全面而富有启发性。它不仅强调了黑格尔哲学研究中以问题导向作为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同时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如何在当代哲学的争论中去重新激活黑格尔的思想。当然,这里依然有几个问题需要宽特去澄清。第一,对世俗化、多元性和自主权的抑制在伦理上是不可接受的辅助假设似乎是评价性的而不是描述性的。第二,康德伦理学和道义论中关于个人自主的词典式优先性与黑格尔实践哲学中个人自主的优先性之间的差异似乎不大。康德主义者和义务论者完全可以持有某种中间立场,这个立场允许在特定的情形下进行权衡和考量。第三,为什么对所有合格主张的计算会消除多元性?计算完全可以通过为不同的主张分配不同的权重,从而让它们在一个组织良好的分配系统中都得到保存而不必被消除。第四,也是最后一点,西普所提出的黑格尔实践哲学的第三个局限性似乎难以理解。在什么意义上形而上学对政治的优先性是一种局限?这种局限性又是针对谁而言的?

 

  宽特教授回应:

  你依据元伦理学立场对我在报告中的论证的重构是正确的,我也在很多论文和著作中严肃认真地讨论过相关的话题。

  1.我认为多元性是一种事实,我将多元主义视为一种积极的价值。我论证的要点是克服多元主义和世俗化的代价是巨大的,也是与对个人自主的尊重所不相容的。因此,我可以说,无论我认为现代社会的这些特征是什么,无论他们是否喜欢它们,或者它们在道德上是好是坏,这都不重要,因为这是开始描述的情况,改变这种情况会与个人自主产生冲突。这就是为什么我试图回避这个问题,因为我不认为我需要它,如果有人说多元主义是错误的伦理理论,多元化必须通过减少社会的复杂性来减少,我就会有一个不同的问题。多元主义是对人类繁荣的一个积极的评价性的方面。

  2. 我在元伦理理论类型上非常灵活。一个组织良好的伦理理论将能够整合义务论、美德论和后果论的各个方面。作为一个特殊主义者,我们不必制定普遍的规则,去考虑这种伦理理论中的哪个构成更重要,而是要在每个部分中探究如何给出最好的分析。我们可以整合任何一种伦理理论的优势,尽管这很复杂,但却是可能的。

  3.关于我所说的多元化是否会被计算所消解。我在伦理学上的方法是使用这个词的使用价值优先级,而不是把它简化为一些抽象的交换价值的东西。功利主义者和资本主义是一样的。它将经验使用价值世界的多样性和优先性简化为一种抽象的交换价值原则。在它们中,不同个人使用价值之间的差异被消除了,它们给出了一个抽象的数字。同样的数字,我认为,基本上在大多数版本的功利主义中,最终都是单一价值理论。这是我的基本假设。

  至少我知道一个完全被遗忘的19世纪末的功利主义思想家,而他也是一个多元化的功利主义者。问题是你无法把他和本体论区分开来。认为它们是组织我们思维的工具。计算意味着量化事物,我对此持批评态度。而我认为计算不一定要排除复数。关键在于你说的计算到底是什么意思。所以在我的理解中,计算是一种数学思维,把具体的实体归入抽象的范畴,使它们具有可比性,然后从差异中抽象化。

  4.在盖伦版本的形而上学中,逻辑、真理是一个历史的、普遍的自由结构,因为所有的语境都被整合到普遍的结构中。如果你说哲学的基本方法是识别这个普遍结构,你就必须超越语境,走向一个普遍真理。它不是历史的一部分,也与历史发展无关。我认为形而上学的主张需要其他的理由来证成,然后是我们在社会用语中讨论的实践主张。很多形而上学的预设和回答不是政治、伦理问题讨论的终点,而是政治、哲学思考的起点。

  张双利教授:

  感谢宽特教授的精彩报告,也感谢王齐教授的精彩主持。因为我自己有黑格尔和马克思以及批判理论的研究背景,所以我个人对宽特教授的学术研究非常感兴趣。因此,我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够邀请您来到复旦校园,以便能够跟您面对面地讨论您对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人类学、社会学、哲学和政治学思想的解读,以及如何将这些不同的维度整合在一起。我猜我的同事们对此也兴趣盎然。此外,我们还想听您解释为什么从这种整体性的图景出发来理解马克思比只关注他的经济学的维度能够在哲学上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启发。

  就您今天的报告而言,我认为它对我有很大的启发。尤其是,在聆听今天的报告时,我想起了哈贝马斯对于坚持道德普遍主义立场为什么重要的两篇文章。正如您已经说明的那样,也许当我们谈论到人类尊严的概念时,计算意义上的道德普遍主义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必须通过重新理解黑格尔以便找到一种新的路径。根据这种新的路径我们就可以拥有一系列不同的人类尊严概念,它们也许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应对生物科技的新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

  至于“黑格尔与现代世界”这一系列讲座,我只想简单介绍一下系列讲座策划的总体背景。在阅读您的论文时,您提到了一种发生在德国的黑格尔主义复兴。在最近的十多年里,中国的学者和学生也确实见证了中国学术界的一种黑格尔主义的复兴。那么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这一系列讲座的主题,“黑格尔与现代世界”,是我们理解这十几年来中国学术界所发生的这种黑格尔主义复兴背后原因的重要线索。原因一方面来自黑格尔自己的哲学。正如尤根·哈贝马斯所希望强调的那样,黑格尔实际上标志着对现代性进行哲学讨论的起点,因为他的理论著作中已经包含了这一命题,即作为伦理共同体的现代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发展将会瓦解。他自己不仅注意到了现代复杂社会中这一非常困难的问题,而且他也试图给出一个解决方案。中国学术界发生的这种黑格尔主义复兴的另一方面的原因来自中国。现代复杂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所有紧张、冲突和问题,都被摆到了桌面上。

  因为来自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我们有了丰富的,第二轮的对黑格尔的再研读。这种在中国学术界,特别是在哲学界的黑格尔主义的复兴,不仅将重新研读黑格尔的实践哲学当作学术界的焦点,而且也将重新研读他的理论哲学当作学术界的焦点。我们也可以从整个系列讲座的效果中印证这种复兴。整个讲座受到了中国青年学者和中国学生的热烈欢迎。有很多关于这五场讲座的讨论和评论。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我们有五位优秀的国际黑格尔学者,他们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绝伦的五场报告。同样也因为我们有一群中国的黑格尔学者,他们也给出了他们自己的评论和判断,并且提出了很多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除此之外,还因为黑格尔主义的复兴是非常真实的。年轻的学者们和学生们对我们从再次研读黑格尔哲学中能够获得什么非常感兴趣。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觉得在中国学者、德国学者和其他国际学者之间开展深层次的、实质性的哲学学术对话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重新研读黑格尔在理论哲学层面上肯定是非常困难的,如何在这样一个后形而上学的哲学背景下重新研读黑格尔的理论哲学仍然是我们所有人都在努力解决的挑战,在实践哲学层面上也是如此。我们如何从他所谓的客观精神的哲学中汲取资源?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事情。

  从这一大的背景出发,我们由衷地认为本次系列讲座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我们希望这个非常好的起点只是一个起点,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还可以有机会邀请宽特教授和其他国际学者来中国进行这样的哲学讲座和对话,讨论如何重新解读黑格尔,如何在中国语境下来重新解读黑格尔,如何在当代语境下重新解读黑格尔。

  再一次地,我认为整个系列讲座标志着组织这种学术交流是一个很好的起点。每次讲座,我们都有来自双方的学者,也有来自中国学术界的学者。我们有来自两代人的学者,所以我们有能够主导讨论的经验丰富的学者,也有非常有潜力的年轻学者,他们会帮助学生理解讲座,也会让学生知道如何进行这种富有成效的学术对话。基于此,我真诚地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有更多、更好地机会来组织类似的学术活动。我们十分欢迎宽特教授能够再次来到中国,来到复旦。我们也十分欢迎王齐教授以及其他黑格尔学者能够再次支持这种学术活动的开展。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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