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会实现劳动解放吗?

2023-02-16 来源: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作者简介:刘伟兵,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讲师。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改变了人类的劳动样态和组织方式,再加上其所具有的全域性赋能的独特价值,使之成为劳动解放的技术准备。但是,这在现代社会中仅是有限度的劳动解放。因为现代社会的异化劳动根源是私有制。在现代社会中,自由时间在生产、分配、消费的环节中都被资本全面占有和剥夺了,这造成了人们自由时间的获得性悖论,所以不能单纯地从自由时间的获得来判断智能时代的劳动解放。而且,人工智能并没有成为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更不存在机器取代人就可以实现劳动解放的简单形式。当代中国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代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现代化结合的历史进程,最有可能运用人工智能促进有限度的劳动解放。

  关 键 词:人工智能/劳动解放/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

 

  标题注释: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认同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1CKS03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人工智能(AI)会实现劳动解放吗?这是当前各个领域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包括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等在内的各个学科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讨论,并取得了一些学术成果。学界对这一问题大多都持较为乐观的态度,认为智能化生产方式的变革抑或是智能机器人的大规模应用,必然会让劳动者从劳动中解放出来,获得“自由”,然后可以去从事自己想从事的事情。“如果养活所有人的财富可以由人工智能机器人以及少数工作的人来实现的话,那么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尽管他们丢掉了工作岗位,却获得了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由。”①这些理论探讨触及人工智能的社会意义,超越了人工智能单纯的技术维度,为学界后续研究提供了新的学术生长点。但是,这些讨论大多从具体劳动维度,以免除直接劳动形式的技术层面进行人工智能与劳动解放的探讨。这一理论框架在认同人工智能带来劳动解放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落入了人工智能带来“失业”的恐慌之中。这一“症结”使得我们有必要立足马克思主义整体性视域中,重新审视人工智能与劳动解放的关系。对人工智能能否实现劳动解放问题的回答,应该置于劳动解放是何种劳动解放的理论前提下,以深入劳动解放本质的理论进路去探讨。基于此,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规律两大科学发现出发,对人工智能能否实现劳动解放以及如何实现劳动解放进行探讨。

  马克思主义对劳动解放的把握存在着两个向度:其一是价值性层面,将劳动解放看作对异化劳动的扬弃,是使劳动回归人自我发展本身的过程;其二是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出发,认为劳动解放就是自由时间的获得与扩大,是人们在自由时间中进行全面的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经的历史阶段。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的确在这两个方面都为劳动解放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而且在事实上也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关于未来生产方式的“预测”。

  一、人工智能是劳动解放的技术准备

  学界对人工智能与劳动解放的技术层面探讨,即认为这种生产方式的变革能够将人类从危险、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并扬弃异化劳动,符合马克思对劳动解放的历史条件探讨。换言之,人工智能只是劳动解放的历史条件之一,是劳动解放的技术准备,只是为劳动解放提供可能性,并不能直接实现劳动解放,更不能简单地将人工智能技术下的“不劳动”等同于劳动解放。“马克思自己在德语和英语作品中正面地主张‘劳动解放’时,所用的提法总是‘die Emanzipation der Arbeit’和‘the emancipation of labour’,是使劳动获得无束缚的存在”②,而不是“免除”劳动本身。

  第一,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与发展本身就是剩余价值规律在生产力发展上的体现,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资本的出现是以劳动力商品化为前提的。”③因此,在雇佣劳动这一历史的生产关系中,资本只要付出劳动力的价格就能获得整个劳动的价值。这样,资本就可以通过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增殖。由于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占有绝对剩余价值的方式既有限度,也不持久,所以资本在增殖的内在驱动下,会试图通过将“生产力提高到极限”④的方式,压缩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增加相对剩余价值。如此一来,资本的自我增殖就是要“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⑤。资本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其一是选择减少工资,其二是减少劳动力数量。前者容易遇到道德限制和自然限制,既不持久也不可行,所以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的趋势就与提高劳动生产力的趋势逐渐汇合。而“劳动资料转变为机器体系,就是这一趋势的实现”⑥。劳动力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就是通过劳动对象化的固定资本来体现劳动的生产力。毕竟,对资本而言,“工人不是生产条件,而只有劳动才是生产条件。如果资本能够让机器,或者甚至让水、空气去从事劳动,那就更好”⑦。所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会逐渐从生产环节中剥离出来,“劳动自身仅仅是这个体系里的一个环节”⑧。劳动与生产的分离,意味着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愈来愈依赖于劳动资料的效率。“生产过程从简单的劳动过程向科学过程的转化,也就是向驱使自然力为自己服务并使它为人类的需要服务的过程的转化。”⑨而这种效率则“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⑩。这就是剩余价值规律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中,必然会出现的趋向于“无人化”“自动化”的智能化生产现象,以及必然会诞生出可以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和最大限度依赖固定资本的“无人化”生产变革的“马克思预测”。“劳动资料发展为机器体系,对资本来说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使传统的继承下来的劳动资料适合于资本要求的历史性变革。”(11)

  第二,人工智能为劳动解放提供了固定资本形式和劳动形态上的技术准备。其一,人工智能为劳动解放提供了固定资本形式上的技术准备。学界在技术路径上认为人工智能实现劳动解放的流行观点是认为人工智能由于技术上的突破,已经成为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可以让人工智能从事生产劳动,进而通过剥削人工智能的方式代替对劳动者的剥削,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这样所有人都可以在自由时间内从事自由全面发展的劳动。“弱人工智能生产也创造价值,这一点突破了经典劳动价值论关于‘人类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基本前提。”(12)“智能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具有劳动创造价值的一般性。”(13)

  但是,将固定资本看作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恰好是马克思所要批判的。“由此可见,罗德戴尔把固定资本说成是和劳动时间无关的、独立的价值来源,是何等荒谬。”(14)当人们认为人工智能的“人工恩惠”可以像劳动者的“自然恩惠”一样是具有创造价值的活劳动时,在逻辑上就犯了一个费尔巴哈式“樱桃树”的错误,即忽视了人工智能本身就是人的历史的产物。人工智能是人的对象化劳动,是固定资本的机器形式,其对价值来源的“创造”还是来自使用机器劳动力的“活劳动”。“资本通过使用机器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即剩余劳动,——无论是绝对剩余劳动,还是相对剩余劳动,并非来源于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而是来源于机器使用的劳动力。”(15)不过,人工智能作为固定资本虽然不创造价值,但是却能将对象化的劳动转移到产品中。“不变资本之所以‘不变’,是指它的转移价值和生产价值是一致的,而不是说生产它的价值不发生变化。”(16)而且由于智能化技术的革命,智能机器可以模拟人的部分智慧,进行高效率的劳作,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随着价值转移的结束,智能机器也就在折旧中宣告使命的完结。所以,人工智能对劳动解放的技术准备并不是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而是形成了一个可以保存价值并能高效率生产使用价值和转移价值的固定资本形式。

  其二,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对机器“智能”的赋予,改变了人类劳动的历史样态和组织形式,从而加快了劳动从生产环节中独立出来的过程。人工智能的“智能”是对人类解决问题的显性智能的模仿,主要表现为对经验性知识、规范性知识、常识性知识的收集、应用与处理,对不同知识的侧重形成了结构主义、功能主义和行为主义的研究范式。结构主义的研究范式,秉持着联结主义的认识观,认为人类智能的基础单元是神经元,依靠的是不同神经元组成的神经网络。因此人工智能也要通过模拟人脑的神经网络运行方式,以网络并行的方式整体表达语义内容。功能主义的研究范式则秉持着符号主义的认识观,认为人类认知的基本单元是符号,因此通过对物理符号进行形式逻辑对应,可以实现对规范性知识的处理。行为主义的研究范式则认为智能是在与周围环境的交互作用中通过行为表现出来的。因此,行为主义者主要是设计一个“感知—行动”的模式来模仿智能面对外部刺激作出的反应行为。这三种研究范式虽然在对智能的认知上存在差异,但是在智能建构上都是依赖于机器学习的方式,即用大量的数据,训练机器用算法来分析数据,进行归纳、求解,从而在数据的解析中学习如何完成任务。“计算是人工智能的本质。”(17)随着计算能力的大大增强和数据的大量积累,机器学习也从浅层学习开始走向了深度学习,即使用包含复杂结构或由多重非线性变换构成的神经网络对数据进行高层抽象的算法。如此一来,人工智能就可以将现实世界中接触到的图像、语音等都转化为数值进行处理,也就具备了模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的智能功能。

  而这种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智能化生产方式改变了现代人类劳动样态和组织方式,开始逐步为人类劳动解放提供物质技术条件。这种机器取代人的智能化生产方式表现为“无人化”与“自动化”。通过前期的程序设计,设计者赋予了机器“智能”,将劳动对象和劳动过程数字化,并输入到智能机器的算法中,使得智能机器在生产过程中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对生产方式完成一次“求解”。智能机器还可以通过机器学习的方式,不断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完善智能化生产。这种智能化生产方式极大地改变了生产环节中的人机关系。人类日后仅仅只需要输入几行代码或者按一下按钮,就能完全依靠智能机器进行自动化生产。在这一过程中,直接劳动形式被不断扬弃,出现了更多的间接劳动形式,社会生产出现了总体工人现象。“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18)如此一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加快了劳动从生产环节中独立出来的历史趋势,为人类劳动解放提供了必要的技术准备。这是因为,在智能化生产方式基础上,只要扬弃了私有制,人类就不再是纯粹的自然力,而是以劳动主体的形式,“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19)。人类也不再被物化为生产环节中的一部分,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20),成为“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21)。

  第三,人工智能全域性赋能的独特价值,触及了劳动解放中的劳动者本身,丰富了人的社会关系,为扬弃异化劳动和推动人的自由劳动和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准备。人工智能技术的独特性表现为“只要给定了人工智能系统所面对的‘问题类型’、提供了求解该类问题所需要的‘知识’、正确地预设了求解该类问题的‘目标’,那么,原则上说,所有这些模块的设计都是可行的”(22)。这种“AI+”的赋能变革,使得人工智能技术不再局限于物质生产,而是溢出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引起整个行业生态和逻辑的智能化变革。每一位劳动者都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的技术赋能,掌握数字技术,实现在不同领域的“无能”“弱能”向“有能”“强能”的转变。这一过程也是对基于人类分工基础上异化劳动的扬弃过程。以往的科技革命都是不断强化劳动者在社会、生产领域中的分工,使得劳动者无论是在工场手工业还是机器大工业中,都成为生产环节中的一部分,成为“活的机器”和“机器零件”。这种专业化生产和分工,虽然促进了历史进步和人类发展,但是也造成了人类的片面化。每一个人也许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师、医生、工人,但都只是片面的社会关系规定。而在人工智能的全域性赋能的变革下,所有领域的人类劳动都可以简化为人类与人工智能技术的互动,智能化的人机关系重构了人类的其他社会关系。人们只需要掌握人工智能技术,就可以打破不同领域、行业之间的壁垒与门槛,在人工智能技术的赋能下进行各个领域的自由劳动。人类上午打猎,下午捕鱼,晚上从事批判就具有了技术赋能条件下的历史可能性。由此可见,人工智能的全域性赋能解构了社会分工,为人类自由劳动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技术可能。

  然而,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是私有制,并不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只要工人依旧不掌握生产资料,那么在雇佣劳动关系中,工人得到的只能是劳动力价格,付出的却是整个劳动。如此一来,异化劳动就会一直存在,劳动就无法复归到“自由的生命表现”上来。即便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机器取代人成为现实,但是在私有制不变的情况下,也只会生产出新的异化劳动形式。例如,随着工业化、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人们一些早期的异化劳动形式在生产方式变革中被机器取代了。但是,现代社会出现了新的异化劳动现象,包括“996”上班模式、居家办公形式、智能监控上班模式等。可见,生产力的发展,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克服异化劳动,实现劳动解放。人工智能只是为劳动解放提供一个技术上的准备。因此,为了更加全面揭示人工智能与劳动解放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引入私有制概念,在私有制关系中重新衡量人工智能是如何促进有限度的劳动解放的。

  二、私有制条件下人工智能有限的劳动解放

  劳动解放的科学路径是自由时间的获得与扩大。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必要劳动,从而最大限度地生产出剩余劳动时间也就是剩余价值。那么,可否就简单地认为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就必然会让人们免于异化劳动,获得更多的自由时间,从而实现劳动解放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必须要放在私有制中的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的理论框架中,才能获得全面准确的答案。

  第一,人工智能的使用和劳动的“免除”并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学界有观点认为人工智能的使用可能会使一些繁重、单调乏味、重复性劳作的工作机会被智能机器代替。在这些领域中的失业劳动者届时失去的只是异化劳动的就业机会,获得的却是自由全面发展的可能。“人类创造人工智能的目的就是要替代人类劳动,帮助人类完成某些人类无法完成的任务,代替人类执行危险的任务。这样的替代尽管在广泛的领域里可能给人类的劳动机会带来挑战,导致部分人失业,但是人们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劳动解放,繁重的、单调的、枯燥乏味的、危险性的劳动不再折磨人类;而且,人们获得了大量的时间去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自己。因此,人工智能挑战的是劳动权利,带来的是人的劳动解放和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机会。”(23)

  但是,这种观点在事实上违背了剩余价值规律。因为资本的局限之一,就是构成了生产力发展的界限。“就相对剩余劳动时间来说,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24)人工智能的发展与使用并不由科学技术是否成熟决定,而是由人工智能在生产上能否给资本带来剩余价值决定。“只有在机器使工人能够把自己的更大部分时间用来替资本劳动,把自己的更大部分时间当作不属于自己的时间,用更长的时间来替别人劳动的情况下,资本才采用机器。”(25)可见,智能机器是否会取代人,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这虽然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但却是以能否获得剩余价值作为前提条件。所以在私有制条件下,能否使用人工智能来促进劳动解放,要受资本增殖的规律所限制。简单地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出现就会必然促进生产方式变革,促进人的劳动解放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第二,即便人工智能技术被运用于生产方式变革,但是在私有制条件情况下,人工智能技术所节省下来的剩余劳动时间,也不一定会被劳动者获得。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智能机器的使用并不会自然而然地使人们获得自由时间,反而是试图将剩余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资本“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26)。工人们在剩余时间里也要劳动,从而“才有可能使他自身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对象化,实现即客体化”(27)。“随着机器的使用,侵吞别人劳动时间的贪欲到处都在增长,而工作日——在尚未受到法律的强制干预之前——不是缩短了,相反地却延长到了超过它的自然界限,不仅相对剩余劳动时间增加了,而且总劳动时间也增加了。”(28)而工人们又由于机器生产造成的过剩人口下的内部竞争,被迫地接受自由时间剥夺。“那些被机器排挤的工人游离出来,制造了过剩的劳动人口,这些人不得不听命于资本强加给他们的规律。”(29)于是,资本家们通过占有工人剩余劳动的方式占有工人的剩余时间,从而使自己在“必要劳动时间内也不从事劳动”(30)。如此一来,只有资本家的剩余时间才是“供自由发展的时间”(31)。因此,“资本家是窃取了工人为社会创造的自由时间,即窃取了文明”(32)。

  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商品交换规律承认下的资本家与工人围绕自由时间的权利之争现象,而“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33)。因此,只有工人阶级具备了自己的阶级意识,从自在阶级走向自为阶级,才能具有阶级力量,与资本家进行自由时间的争夺。正如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机器化工业大生产方式的推广在逻辑上应该是实现机器取代人的劳动解放进程,是帮助人们自由时间的获得与扩大;但是事实上,却是进一步加深了人们的异化劳动,出现了机器统治人的现象,从而出现了工人们试图通过砸毁机器换取自身解放的荒唐闹剧。而在自为阶级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工人阶级通过团结斗争,为自己争取到了工作日的法案,从而“终于明确地规定了,工人出卖的时间何时结束,属于工人自己的时间何时开始”(34)。可见,“当马克思将‘自由时间理论’与‘阶级理论’并举时,就已经意味着‘资本逻辑’的自返性与‘革命主体’的塑造必须结合起来,在通向人的解放的道路中二者缺一不可”(35)。

  这种技术发展下的劳动解放悖论在人工智能时代依旧存在。智能化的生产方式,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省劳动时间的同时,又让人们在智能生产方式中,通过扩大生产与再生产,将剩余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从而追逐更多的剩余价值。因此,人工智能时代一方面存在着促进人们自由时间不断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又蕴含着将自由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的剩余价值规律。如果忽视了阶级因素在促进自由时间转化方面的作用,而仅仅寄希望于科学技术的发展,那么在这种时代悖论下,意味着寄托于人工智能实现劳动解放的设想在事实上已经破产了。

  第三,即便劳动者获得了剩余劳动时间,也不一定会将其作为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时间。这是因为,资本在追逐剩余价值的过程中,客观地促进了消费的全面扩张,不断生产和再生产出人们新的需要,其中很多都是虚假需求。“第一,要求在量上扩大现有的消费;第二,要求把现有的消费推广到更大的范围来造成新的需要;第三,要求生产出新的需要,发现和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36)人们在自由时间里,看泡沫剧、逛街与购物,消费着自己空余时间的同时,也消费着由资本全面扩张带来的全面生产。如此一来,人们虽然从生产环节中被解放出来并获得了自由时间,但是在消费环节又使得自己的自由时间以消费的形式被资本占有了,从而帮助资本完成自我增殖的闭环。因此,抛开资本逻辑来单独看待科学技术的发展容易造成片面的乐观。马克思就很清晰地认识到,机器生产本身有利于人的解放,但是一旦被资本主义应用后,就会造成诸多悖论性问题。“因为机器就其本身来说缩短劳动时间,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延长工作日;因为机器本身减轻劳动,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提高劳动强度;因为机器本身是人对自然力的胜利,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人受自然力奴役;因为机器本身增加生产者的财富,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生产者变成需要救济的贫民。”(37)

  所以,在资本还是必经的历史阶段中,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与否以及对劳动解放所提供的技术准备都是有限的,受到资本增殖的限制。人工智能只是劳动解放的一个必需的技术条件,而且在私有制条件下只能实现有限度的劳动解放。

  三、当代中国人工智能与劳动解放

  行文至此,我们还需要回答一个现实的问题,即在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当代中国,人工智能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具有促进有限度的劳动解放功能呢?基于此,我们应明确习近平对人工智能的文明意蕴和时代价值的把握,“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38)。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通过对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把握,来明确当代中国人工智能在何种意义上促进了有限度的劳动解放。

  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通过驾驭资本的方式来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劳动解放。其一,驾驭资本表现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发挥资本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作用。“资本是生产的,也就是说,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的关系。”(39)在这一过程中,就业岗位的新增、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等,都有利于代表最新生产力的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与发展。正如习近平所言:“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40)资本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是,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存在一定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资本的目的也不是发展生产力,而是获得剩余价值。一旦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剩余价值获得少于资本的投入,那么资本就会放弃这一领域,不再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这时,就要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的职能,引导和促进市场配置资源,避免和减少由市场经济带来的经济波动。如此一来,才能在驾驭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资本的文明面,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战略促进了人工智能的发展。中国在《“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制定和实施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发展战略,并将之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供给侧改革紧密对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的人工智能技术促进劳动解放的历史进程与其他国家又有不同。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髓就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可以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发挥二者的优势,并生成新的制度优势和体制优势”(41)。

  其二,驾驭资本的表现形式,表现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工智能技术促进劳动解放的重要保证。其他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也有宏观调控,为何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调控就更能保证人工智能技术促进人类劳动解放呢?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的宏观调控是为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的是共同富裕,坚持的是人民立场。这就意味着政府的宏观调控是为了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是为了获得更多剩余价值。其中,党的领导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42)党通过坚强有力的领导,能够始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以历史发展的思维,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把握方向,制定计划。如此一来,党就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缓解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失业、贫富分化等问题,使其更持久和聚焦于劳动解放。

  其三,驾驭资本表现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劳动者自由时间的获得与扩大,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私有制企业中,人工智能所生产出来的自由时间会被继续转化为剩余劳动,不会自动地转化为人们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时间。但是在公有制企业中,人工智能所生产的一部分剩余劳动时间,会自动地转化为人们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时间。这是因为在经济利润性质方面,公有制企业的经济剩余具有公共性,不归个人和集团所有。这种经济剩余一部分归社会所有,另一部分投入扩大再生产,是一种社会所有的公共积累。在分配制度方面,公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体现的是等量劳动互换。在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而不是作为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要素。因此,管理者与劳动者不再是雇佣关系,管理者不可能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劳动者通过按劳分配的原则享有企业成果分配,收入高低取决于劳动贡献度和企业效益。在这一过程中,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劳动也就摆脱了资本的束缚。因此,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工智能能够促进较为全面的劳动解放。

  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与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结合的产物,具有人类解放的价值取向,必然包含了劳动解放的历史趋势。“中国道路的百年探索是现代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双重进程。”(43)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就是为人类求解放。“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44)近代中国选择马克思主义后,就一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随着政治解放、社会解放、劳动解放直至人类解放的解放进路进行历史实践。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学说或原理,除非能够深入于社会—历史的现实,并在这种深入中得到全面的具体化,否则的话,它就立即丧失其生命线而不再是马克思主义的了”(45)。因此,马克思主义融入中国文明就需要一个中国化的进程,就需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46)。

  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资本文明内在对抗性的产物,其对人类解放的追寻就是在充分占有现代文明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对现代性的批判和扬弃。所以中国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必然蕴含着超越现代文明的内在趋势,必然导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共产主义的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就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解放的哲学定向重构中国传统哲学,重塑中华文明的价值内核、伦理道德,同时“以扬弃了的现代性为本质特征”(47),形成既符合现代文明又超越现代文明的新形态。所以,在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中,人工智能技术是最有可能充分实现劳动解放的。人工智能技术对劳动解放的实现,是融入中国的生产力发展和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之中,是在具有为人类求解放定向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必经阶段。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回答人工智能能否实现劳动解放的问题,应该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智能化生产只是生产方式的变革,并没有形成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也没有成为新的劳动者。但是智能化生产改变了现代的劳动样态和组织方式,而且全域性赋能的独特价值“为个人生产力的全面的、普遍的发展创造和建立充分的物质条件”(48),也产生了“炸毁这个社会的地雷”(49),在生产力发展方面为人的劳动解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准备。第二,在人工智能时代,生产资料的私有依旧是导致人们异化劳动的根本原因。单纯片面地依靠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并不能在与资本的力量对比中获得解放。第三,人工智能时代在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依旧需要培育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才能实现劳动解放。这是因为面对社会的普遍不公正以及与国家制度的全面对立,无产阶级只有实现所有人的解放,才能实现自身的解放。第四,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现代化结合的历史进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而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国能够促进较为全面的劳动解放。

  注释:

  ①高奇琦:《人工智能、人的解放与理想社会的实现》,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②陈学明、姜国敏:《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解放”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③刘伟兵:《马克思现代社会思想的总纲——〈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研究与启示》,载《东南学术》2019年第6期。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40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2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2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491-492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1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5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100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2页。

  (12)胡斌、何云峰:《弱人工智能时代的劳动价值论与劳动制度》,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

  (13)何玉长、宗素娟:《人工智能、智能经济与智能劳动价值——基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思考》,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7年第10期。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7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7卷第371页。

  (16)余陶生:《劳动价值论争论评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423页。

  (17)陈钟:《从人工智能本质看未来的发展》,载《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10期。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582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616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100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100页。

  (22)钟义信:《人工智能:概念·方法·机遇》,载《科学通报》2017年第22期。

  (23)何云峰:《挑战与机遇:人工智能对劳动的影响》,载《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10期。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396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96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103-104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23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2卷第363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469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23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23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1卷第23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272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349-350页。

  (35)任劭婷:《马克思对自由时间现实化困境的双重批判及其当代意义》,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年第4期。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388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44卷第508页。

  (38)《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载《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日。

  (3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286页。

  (40)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41)胡家勇:《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载《经济研究》2016年第7期。

  (42)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1页。

  (43)吴晓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新文明类型的可能性》,载《哲学研究》2019年第7期。

  (44)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党建》2018年第5期。

  (45)吴晓明:《中国道路的百年探索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

  (46)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

  (47)吴晓明:《世界历史与中国道路的百年探索》,载《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512页。

  (4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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