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的衔接机制

2026-05-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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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今社会,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瞩目焦点,极端气候频发、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状况,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发展。环境法学作为应对环境挑战的关键学科,其核心课程教学对培养专业人才意义重大。通识教育以培育全面发展之人为目标,注重提升综合素质与养成跨学科思维。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的有机衔接,既能使学生精通环境法学专业知识,又能涉猎多领域知识,构建全面知识体系,提升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能增强公众环境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环保氛围。

  一、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的内涵剖析

  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作为法学教育体系里聚焦环境保护法律领域的关键板块,内容丰富多元。在环境法基本理论部分,深入阐释其概念、性质、目的等,剖析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助力学生从根源把握环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独特价值,如理解其源于人类对环境问题重视及对传统法律局限的突破。环境法律制度涵盖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是环境法有效实施的关键,像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污染防治法针对不同介质污染制定规范,明确污染者责任。自然资源保护法围绕各类资源规定权属等规则,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该课程目标多元,既要培养学生扎实法律素养,能准确解读运用法规,又要提升其实践能力,还注重培养法律思维,为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支撑。

  通识教育作为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突破了专业领域知识传授的局限,引导学生广泛涉猎多学科知识,构建综合性知识体系,着力培育批判性思维、社会责任感及沟通协作等综合素养,以顺应多元社会需求。其特性突出:在综合性上,跨越学科界限,融汇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助力学生厚植人文底蕴、强化社会洞察、掌握科学思维,拓宽认知视野,规避知识片面化,实现多维度问题剖析与解决;在基础性方面,注重夯实学生基础知识与能力根基,强调基本概念、原理及方法的掌握,提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与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为后续学习及社会生活发展筑牢坚实基础;对非功利性而言,不侧重职业技能训练或特定职业资格获取,更关注学生全面成长与内在素养提升。

  二、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衔接的必要性

  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当今全球化与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呈多元化、复合型特征。环境领域综合性强,问题涉及法律、经济、社会、科技等多层面。环境法学专业人才,不仅要精通环境法规,准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权益,还需具备经济学知识,理解环境政策经济原理,分析治理成本效益;具备社会学知识,了解社会结构与公众意识对环保的作用,推动公众参与治理;具备自然科学知识,掌握环境科学原理,理解环境问题本质机制。环境问题日益复杂,单一法律知识难以满足实际需求,需具备跨学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需通过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有效衔接培养。企业绿色转型同样需复合型人才。故而,二者衔接能培养综合素养人才,满足社会需求,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人才支撑。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传统专业教育侧重专业知识传授,易致学生视野狭隘、知识结构单一、思维固化。通识教育注重跨学科学习与综合素质培养,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之衔接,能为学生开启多元知识世界之门。学哲学课程,可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与逻辑分析能力,助其从多角度思考环境法的价值意义,分析基本原则的伦理基础与社会价值;学历史学课程,能让学生明晰环境问题演变历程,汲取历史经验,了解不同时期环境政策法律对环境变迁的影响;学文学艺术课程,可提升学生人文素养与审美能力,使其从人文关怀视角思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跨学科学习助学生打破壁垒,处理环境法律问题时能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提出更具综合性与可行性的方案,还能提升沟通、协作、创新等综合素质,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推动环境法学教育的创新发展。环境法学作为新兴交叉学科,其发展需吸收融合其他学科理念、方法与成果。通识教育所秉持的跨学科理念,为环境法学教育创新开辟新径。将通识教育引入环境法学核心课程教学,能推动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打破单一学科教学模式,采用多元灵活教学法。教师可借鉴经济学成本效益分析方法,量化分析环境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运用社会学研究方法,引导学生调研环境法律社会实施状况;引入自然科学实验与数据分析技术,开展模拟环境实验。教学内容上,通识教育融入可丰富课程内涵,与其他学科知识渗透融合。跨学科教学内容能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创新思维,促进学科交流合作,推动环境法学与其他学科协同发展,为环境法学教育创新发展提供重要助力。

  三、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衔接的机制构建

  课程体系的融合机制。整合课程内容是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衔接的核心环节。在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中,需有机融入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在讲解环境法基本原则时,引入“天人合一”等哲学生态伦理思想,助学生从哲学层面领悟环境法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分析环境法律制度实施效果,运用经济学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如评估污染防治政策对企业成本和社会效益的影响;探讨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结合社会学社会冲突理论,研究公众参与环境纠纷解决的社会基础。在设置跨学科课程模块,如“环境法与可持续发展”等,打破学科壁垒,提供综合性知识平台。同时,组织多学科专家编写融合教材,设置跨学科案例分析章节,以实际案例促学生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问题,提升跨学科思维。

  教学方法的创新机制。在环境法学教学中,多种教学法协同运用可提升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深度融合抽象理论与实际,选取“腾格里沙漠污染案”等典型复杂案例,引导学生从环境法学剖析污染者责任、受害者权益保护与法律适用,从社会学探讨对社区、社会稳定及公众意识的影响,从经济学评估治理成本效益与政策导向,培育跨学科解决实际问题的素养。实践教学法是知识衔接的有效途径,组织学生开展环境法律调研、公益诉讼模拟、环保志愿服务等活动,使其深入了解法律实施状况,运用社会学方法分析数据、提出建议,兼顾法律论证与社会效应,强化环保意识与社会参与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法借助信息技术拓展资源空间,实现自学、交流、答疑与课堂互动的有机结合,巩固学习成果。

  师资队伍的建设机制。师资队伍建设是推动环境法学教育腾飞的核心引擎,关键在于培育与引进兼具专业素养与通识理念的卓越师资。高校应积极引领环境法学教师投身跨学科培训与研讨活动,鼓励他们汲取环境科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元领域知识,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综合素养。同时,诚邀各学科专家开展讲座与培训,助力教师紧跟前沿理论,掌握最新成果。在人才引进方面,优先吸纳多学科背景的精英,为跨学科教学筑牢根基。此外,强化教师培训与交流,定期组织通识教育教学方法培训,搭建交流桥梁,鼓励跨学科合作课程设计与教材编写,选派教师访学,汲取先进理念,以满腔热忱推动环境法学教育迈向辉煌新程。

  评价体系的完善机制。构建全面多元的评价体系,是推动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的深度融合的关键支撑所在。在知识评价维度,需兼顾专业知识与通识学科知识的融会贯通,精心设置跨学科考题,如以某区域环境政策实施为案例,引领学生从法律、社会、经济等多重视角深入剖析,检验其知识整合与实际运用能力。在能力评价层面,应着重考察学生跨学科思维、实践操作与创新创造能力,借助课堂研讨、小组课题研究、实践活动等多样形式,全面评估其沟通协作、问题解决及创新思维所达高度。在素养评价方面,聚焦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的培育,通过其参与环保活动及课程学习中的价值观展现,激发其深入思考伦理问题,为其未来公正履职、推动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环境法学核心课程与通识教育的有效衔接,是顺应时代发展、培育复合型环境法治人才的必由之路。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创新多元融合的教学方法,打造高素质跨学科师资,完善全面综合的评价体系,促使二者在知识、能力、素养层面深度融合。这不仅为环境法学教育增添新动力,更推动其向开放、多元、创新方向迈进。展望后续发展,持续优化衔接机制,强化各方协同共进,定可培育出更多专业知识扎实、人文素养广博的优秀人才,为环境问题解决筑牢智力根基。

  (作者:官程瑨,华侨大学化工学院助教;张国安,仰恩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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