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可译性与“两个结合”

2024-01-26 作者:[意大利]罗科·拉科尔特(Rocco Lacorte)/文 练志闲/整理编译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为意大利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不仅积极参与工人运动,而且是一位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他研究了列宁的经验,并以列宁的观点为基础发展完善了“翻译”(translation)和“可译性”(translatability)概念。笔者在这里将介绍“翻译”和“可译性”概念的提出、特征、发展等,并尝试阐释这两个概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联。

  “翻译”是更广泛的概念 

  1922年11月,列宁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俄国革命的五年和世界革命的前途”的报告。列宁提出,在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一个关于各国共产党的组织结构及其工作方法和内容的决议。决议写得很好,但它几乎全是俄国味,也就是说,完全是根据俄国条件写出来的。这是它的好的一面,也是它的坏的一面。它所以坏,是因为几乎没有外国人能把它读完。第一,这个决议太长。第二,即使读完,也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够读懂,因为俄国味太重。这倒不是因为它是用俄文写的——它已被出色地译成各种文字——而是因为它浸透了俄国气味。第三,即使作为例外,有个把外国人能读懂,他也无法执行。

  “翻译”和“可译性”原为语言学概念,葛兰西将其扩展到理论和实践的“互译”上,在这里“可译性”指界定理论与实践互译可能性的理论标准。

  葛兰西认为,在当时的条件下,通过为人民大众翻译马克思主义理论文献和研究成果,最大限度地传播马克思主义,能够将其从少数人了解的思想和理论转变为一种意识形态,即大众的行动准则。如果有千百万人信仰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并以其为准则采取行动,那么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就不仅存在于思维、观念、情感中,还在实践中改造世界。因此,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语言转化为了行动、政治和历史现实,即理论转化为实践。

  20世纪20年代初,俄国十月革命对欧洲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社会主义力量获得发展。葛兰西提出,列宁在俄国的经验从现实和政治的角度充分证明,理论和实践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列宁将马克思的理论转化为了新的现实,即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十月革命证明翻译、传播马克思著作的俄文版不仅具有语言学意义,而且具有政治和历史意义。将马克思的理论从语言层面转化为新的社会主义国家,也证明了政治是推动理论成为真正历史现实的必要条件。

  这一转化过程的起点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翻译,但远不止于此。葛兰西所提出的“翻译”和“语言”首先都包含其本身的语言学狭义概念,但更准确地来说他所指的都是其更为广义的概念,因此他在文章中经常为这两个词加上引号。以将马克思主义“翻译”至不同的国家为例,就会明白他所说的“翻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由一系列不同层次和类型且相互交织的翻译构成,其中显然需要以文字为载体,但意义远不仅限于文字本身的含义。简而言之,这种“翻译”将语言和实践转化为有助于产生实际政治效果的内容。中国的情况更是如此。在中国,翻译活动往往具有支持中国革命的目的,即使是翻译一部爱情小说,也能改变数百万人的感受和思维方式,并最终根据其内容以明确的方式引导人们的行为。

  葛兰西提出的“翻译”流程的第一步,需要从语言学的角度将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从源语言翻译为目标语言,以中国为例那就是翻译成汉语,为了让其传达至更多的中国民众,还需要进一步转化为各地方言。从表面上看,这只是语言翻译,但如果考虑到具体的社会、历史和政治影响,就可以看出这不是简单的语言翻译,而是将马克思的哲学语言翻译成中国大众的意识形态语言,这种语言才有可能转化为具体实践。

  语言层面的翻译只会改变那些认同其表达内容的人的思维方式,而不会对社会和文化现实产生更广泛、更深层次的影响。仅凭语言要素不足以实现社会和历史现实的变革,还需要政治要素和政治活动。为了实现这一点,必须同时“翻译”群众的实际需要,即根据目标语言国家群众的实际需要和民族文化条件重新“翻译”马克思的思想。最终,原始的哲学理论在解读和传播下成为被千百万人接受的思维和行动准则,人们开始按照新的方式生活,对社会的改造也就此得以实现,这一翻译过程的结果正是马克思最初理论的实践等价物。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理论语言具有政治属性,因为它已经发展成为具体的历史现实、政治体系、文化体制。这就是从理论转化为实践的具体过程,反之亦然;整个复杂过程由多个层次和类型的翻译构成,既体现了实践和理论之间的相互批判,也会随着地理空间、文化和时间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通过上述论证我们可以看到,语言翻译和意识形态翻译紧密交织在一起,因此语言翻译至少具有双重性,即语言性和政治性。在选择词汇和表达方式时需要考虑目标国家的历史和社会情况,译作内容的含义需要与世界观和意识形态相关联。例如,1917年后俄语中“国家”的含义与当时法语中“国家”的含义肯定不一致,原因是语言与历史和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原有词汇、术语和表达方式的体系已被表达新世界观的体系所取代,因此,如果想正确理解和翻译当时俄语中“国家”的概念,就需要研究更深层次的内容。

  译者在翻译外国书籍时,总是会以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转换为前提,因此其工作不仅是语言性的,同时也具有政治性,因为这一工作也是根据特定世界观改变人们的思维和情感过程的组成部分。

  总的来说,狭义上的、语言层面的翻译必须通过将理论语言翻译成实践语言来进一步实现,但这一过程需要一系列不同层面的翻译,以使从源语言而来的内容适应特定民族和阶层的语言以及新环境的历史、文化等条件。因此,整个翻译过程是语言—理论和实践—政治的持续转换。在这里,“翻译”是更广泛的概念,它既是语言上的翻译,也是理论与实践的翻译。

  创造性转化是基本原则 

  “翻译”概念本身就综合了“转化”和“创造”的概念。如果没有“转化”和“创造”,在特定时空创造的历史和文化元素就不可能成功地转移到另一个空间/时间背景中。

  葛兰西用以下比喻解释了翻译的过程:同一束光穿过不同的棱镜会产生不同的折射效果,为了获得相同的折射效果,必须对各个棱镜进行一系列调整。他强调,“耐心”和“系统”是基本的方法论原则,不能“机械”照搬。

  葛兰西认为,马克思主义能在时间上存在、在空间上实现,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密不可分,也与不同情况下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创新有关。他认为,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理论与实践翻译过程,同时也是对已有的实践和理论要素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吸收的过程。以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主义革命为例,葛兰西认为,列宁结合俄国实际情况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翻译”成了“新经济政策”。

  以在意大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杂志为例,葛兰西强调,期刊编辑需要培养自己的外国合作者,他们不仅要理解译入语,还要理解与将出版的作品或将刊发的文章有关的外国语言、文化、世界观,即明白如何将一个文化中的内容翻译至另一个文化中。他多次重申,将理论转化为实践时必须考虑具体的实践基础,要认识到实践条件的差异。在葛兰西看来,理论的有效性取决于可译性,即要用植根于特定文化历史的语言来阐释和传播。

  对于中国而言,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必须中国化才能落地生根、时代化才能深入人心。在不进行创造性调整的情况下照搬某个概念、理论或标准,不以中国文化为基础进行创新,而是原封不动地或纯粹地将其移植到中国是行不通的。“翻译”意味着确定元素的搬运和转换,将文化元素从一种文明搬到另一种文明,必须要进行创造性转换才能实现。这些转换发生在人类的文化、语言领域,所以用来自语言学的“翻译”概念描述它们似乎更为合适,但并不止于此。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翻译本质上是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将给定的元素转化为原作的文化等价物,这里的“文化”既包括语言,也包括实践。这种转化并非自发的,而是需要具备一定教育水平的学者、知识分子勇于承担职责,充当理论和实践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中介。

  从理论到实践的“翻译” 

  在进行翻译活动时,需要非常谨慎地检查所译词语的真正含义,这是关键的一步,同时还要在介绍政策、观点或理论时考虑实际情况,包括更深层次的历史和政治前提,这就涉及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转换。

  在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讨论中,“翻译”这一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理论和实践要素似乎并不存在,或至少没有明确出现过。不过,这并不奇怪,因为“翻译”和“可译性”直到最近才开始得到关注(主要局限于葛兰西研究领域)。随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逐渐深入,研究者可能会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与“翻译”这一概念相关,该概念在列宁的研究中更为含蓄和稚嫩,在葛兰西的研究中则更为明确和成熟。

  我在此提出的问题是,当前,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国情、中国文化的“适应”(adaptation)、“融合”(integration)或“结合”(combination),与列宁和葛兰西定义的“翻译”有何种关系。之所以在一个世纪后的今天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在我看来,“中国特色”这一表述让人联想到中国的民族、社会、文化、语言等特殊条件,还有中国的创造力。

  每一种社会模式都是实践与理论的结合,意味着实践与理论之间的转换。在苏联自身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理论经过翻译产生了特定的社会主义模式,即苏联模式。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产生了中国自己的经验,不是局限于对苏联模式的“翻译”和对马克思主义的解读,而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翻译”尝试,引领中国获得新的马克思主义经验,并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其他方面的发展,从而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对马克思主义的新解释。这是因为,每一次理论向实践的“翻译”,都可以被视为对给定理论的真正且具体的批判性解释;反之亦然,每一次实践向给定理论的“翻译”,都可以被视为从理论和批判的角度对特定实践的论证和赋权。

  有趣的是,中国的一些理论家和实践家正确地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本质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发展中走上了自己独创的、崭新的道路,同时也保留了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和其他国家以往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中的一些关键要素,又对其进行了发展和升华,根据中国国情保留了适合的和重要的东西。

  在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需要补充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翻译”也是关键要素之一。因为它既意味着创造性,也意味着通过空间(同步)和时间(异步)传送理论和实践要素的能力。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不仅显示了其保留马克思主义实际精神的能力,而且呼应了马克思和列宁以及葛兰西的要求,即不要机械地复制相同的理论方案,而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改造和发展它们。

  事实上,中国的社会主义模式的独特性体现在它不是也不可能是苏联模式的翻版,同样的,也不能被其他发展中国家机械照搬。中国的社会主义模式的独特性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在诸多论述中得以体现。因此,撇开古典的社会主义和已经决定放弃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不谈,近代各种社会主义之间的差异可以这样解释:当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社会主义模式遇到不同的实践、文化、民族和结构条件时,就会产生不同的发展,从而出现不同的具体特点。更详细地说,以毛泽东关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的区分为例。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严格根据中国不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特殊国情来进行理论概括的;其次,社会主义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相融合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这意味着,将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的思想和经验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相融合、相结合,从来都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经过许多环节,即长年累月的学习、研究、体验、实验。

  在这里,要强调一点,在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著作中,作者所描述的马克思主义与具体的民族、文化等条件(更准确地说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适应”“结合”和“融合”过程,或许都能在葛兰西提出的“翻译”和“可译性”概念中找到对应。事实上,关于马克思主义或某一社会主义模式在不同地方、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中的“适应”或“融合”问题,尽管未能充分展开,但已经与“翻译”问题相关联。列宁和葛兰西已经分别在俄国和意大利将其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性问题联系起来,“翻译”的结果必然会产生原创性新要素,这再次表明翻译不可能是某种模式的复制。原创性取决于创造力,或者说取决于人的(实践和理论)创造力。中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的前所未有的新经验、新成果也是如此,中国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其他国家如果要借鉴中国的模式和经验,则必须经过“翻译”过程。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例,这在过去世界各地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都不存在的东西,在中国出现了,就意味着实现了理论创新,并且这种理论创新具有中国文化渊源和创造性的新特征。这个例子也可以与葛兰西的“翻译”概念或明或暗地联系起来。在葛兰西看来,创造性是马克思主义及“翻译”概念的重要特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只能与一种具体的社会历史普遍性相吻合,只有当人们根据各种特定的历史或文化状况将马克思主义不断翻译为新的实践时,才能实现这种普遍性,反之亦然。

  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多地强调理论创新的重要性,这同时也意味着与特定的中国创造有关的想象力的特殊运用。

  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这一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

  “可译性”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 

  葛兰西重视、关注马克思主义的传播问题,尤其是苏联的社会主义创新和马克思主义在西方的传播。在他看来,东方社会的结构似乎明显不同于西方社会。

  葛兰西还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与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转换以及文明的非线性和非对称性进步联系起来。他表示,列宁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及其实践—理论创新在俄国的传播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在其他国家组织共产党和共产主义运动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与马克思主义在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下的可译性问题联系起来。

  葛兰西与列宁的观点一致,也认为文明的进步得益于所有民族的合作,要归功于不同民族在实践和理论方面的不同贡献。葛兰西认为马克思主义本身是通过马克思对17世纪末18世纪初法国(雅各宾派)的政治学、德国古典哲学和英国政治经济学的翻译而诞生的。同时,欧洲资产阶级社会和文化建设的历史过程也是由不同“语言”(即世界观和文化)之间的互译构成的。

  如果我们分析有关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历史发展所蕴含的逻辑之间关系的论述,就会发现,有关实践在葛兰西的“翻译”和“可译性”概念中有着相对应的理论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与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它植根于中国大地和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近代中国最危急的时刻,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激活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文明,使中华文明再次迸发出强大精神力量。”“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马克思主义深刻改变了中国,中国也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

  “可译性”概念所论述的正是这种“结合”。葛兰西从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对法国和德国的比较出发进一步得出结论,尽管有语言差异,但是两个基本相似的社会结构有可互相转换的上层建筑,不过由于语言和文化不同,有必要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翻译”,以便达成更深层次的同一性。这种二者之间转化的可能性对马克思主义具有非常重要的哲学和政治意义,能从同一性的角度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证。同时,它也是现代社会大众对抗“霸权”斗争的一个重要理论武器。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翻译可以成为调解两种文化或两种世界观的必要标准,它可以批判性地调解现实的多种不断变化的面貌,并防止各种“形而上学”的僵化思维。可以说在今天,由列宁初步提出、葛兰西发展起来的理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历程,也有助于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葛兰西的“翻译”和“可译性”概念或可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基础之一,在这个方向上,还有许多研究有待进一步开展。

  (作者系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责编:程可心)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