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敏(复旦大学副校长、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治理中心执行主任)
结合近年来中国提出的一系列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和行动,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理念可以归结为四个核心要点。一是以人为本,这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根本前提。二是普惠包容,这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实践路径。三是智能向善,这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价值导向,即AI for Good。四是开放合作,这是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当前的首要任务。
我们通过与全球南方国家交流,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各国关注的重点正从“能不能获得和使用技术”,转向“能不能真正把技术转化为自身的发展能力”。这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重视人工智能资源的普惠可及。人工智能能否造福全球南方,关键在于各国能否充分使用技术并赋能本国现代化。目前,数据、人才、资金、算力的稀缺,仍然制约着全球南方实现普惠发展。
其二,重视自主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全球南方日益重视本土自主人工智能能力的培养,并希望通过国际合作克服漫长的实践成本,快速提升技术吸收、适配和创新能力,在开放合作中逐步形成自主、可持续的发展基础。
其三,重视参与多边机制、表达本土发展诉求。技术能否适应本国语言、文化、产业结构和监管框架的要求,使用成本能否承担,项目能否切实改善生产和公共服务,正成为全球南方评判国际合作的重要标准。
其四,重视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治理能力。当前,人工智能已深度嵌入全球南方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高速的技术普及同步放大了安全风险;全球南方普遍缺乏随技术演进动态调整监管体系的灵活治理能力,而为各类风险设置完备法律制度的代价也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