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人工智能赋能哲学社会科学的数据底座

2026-09-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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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技术迭代升级,正在深度重塑知识生产的内在逻辑,也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开辟了新的广阔空间。如今,推动人工智能与哲学社会科学深度融合,已经成为学术界的普遍共识,也是学科发展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主动拥抱人工智能,对哲学社会科学而言不是一道可做可不做的“选做题”,而是面向数字时代必须答好的“必答题”。当然,形成共识不等于落地见效,看清趋势不代表难题已经破解。当前,人工智能赋能哲学社会科学还面临不少现实阻碍,信息共享不畅、数据安全隐患突出,是制约技术优势充分转化为学术效能的两大核心矛盾。只有直面这两大现实问题,统筹做好资源共享与风险防控,才能真正把技术红利转化为学术创新动能,不断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人工智能赋能哲学社会科学是时代必答题

  人工智能拓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能力边界。哲学社会科学以人类和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承担着解释社会发展、探索理论前沿、服务发展大局的重大使命。在数字时代,经济社会运行方式高速演进,催生出海量信息。人工智能具有强大的文本解析、知识聚类、多模态处理和仿真模拟能力,能够有效拓宽学术研究的观察视野,推动研究范式从局部个案剖析转向全域动态研判,使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互贯通,为解读复杂社会现象、梳理思想演进脉络、研判社会治理现实课题提供了全新工具。

  社会实践的新发展呼唤研究方法的迭代升级。放眼外部环境,各行各业的智能化转型已经全面铺开,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以及大众思想观念都在数字浪潮中发生深刻变动,层出不穷的新现象、新矛盾,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给出学理层面的回应。推动人工智能与哲学社会科学深度融合,绝非简单的技术尝试,而是顺应时代潮流、推动守正创新的客观要求。

  恪守“人主智辅”立场,直面数据层面的现实瓶颈。这是一道必答题,绝不意味着技术可以替代学术本身。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显著特征,就在于重视意义阐释、价值思辨与立场研判,这些都是技术工具无法完成的工作。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社科研究,必须牢牢站稳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坚持“人主智辅”的运行逻辑,做到机器服务学术、技术服从思想,这是开展智能化社科研究必须恪守的根本准则。

  人工智能赋能面临资源共享瓶颈

  社科领域研究资源存量可观,但资源流通复用水平不高,馆藏机构、科研单位之间资源开放意愿不强,信息共享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资源分割、权属模糊、配套机制缺位三个方面。

  各类研究资源碎片化分布,资源“孤岛”现象较为突出。大量专题数据库、调研数据集、珍贵馆藏文献、特色档案史料,分别保管在图书馆、档案馆、高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媒体以及相关政务部门。不同机构的馆藏体系、数据库系统相互独立,数字化标准互不统一,缺少集中对接整合的共享渠道。不少珍贵馆藏文献的数字化成果、项目支持形成的调研数据,完成整理或课题结项之后便封存归档,大多仅限本单位内部阅览、小范围流转,没有面向学术界有序开放。部分机构出于文物保护、版权顾虑,对馆藏文献数字化资源的对外共享持保守态度。

  资源权属边界不够清晰,催生出“不愿共享、不敢共享”的现实心态。社科研究资源的形成链条复杂,涉及档案保管机构、馆藏单位、调研实施主体、数字化加工机构以及参与整理的科研人员等多方主体,而各主体间的权责缺少清晰的制度界定。原始馆藏史料、数字化加工后的文献资源、调研形成的数据集、二次技术处理形成的衍生成果,知识产权如何界定、开放到何种程度,缺少明确规范。

  制度与技术配套滞后,降低了资源共享的实际价值。部分资源共享仅停留在目录公开、有限阅览层面,即便完成数字化,也缺少适配人工智能批量抓取、运算的数据接口。与此同时,现行科研评价对馆藏数字化整理、数据集建设、资源开放共享的学术价值缺少相应激励举措。

  数据安全风险是不可回避的现实考验

  数据开放共享绝不等于无边界放开。一旦安全防线失守,数据共享便无从谈起,人工智能赋能也会偏离正确轨道。

  模型缺陷引发学术失真与科研诚信风险。大模型自身存在生成机制缺陷,容易出现伪造史料、虚构引文、曲解经典原著等问题。人工智能强大的文本生成能力,也加大了科研诚信管控难度,对传统学风监管体系形成新的挑战。

  “数据投毒”带来数据源污染风险。所谓“数据投毒”就是刻意向模型训练样本、研究输入素材中混入篡改伪造的史料、歪曲化的观点,以此污染数据集,诱导人工智能输出背离史实、违背客观现实的分析结论。若不经甄别校验,直接导入模型开展训练与运算,受污染的资料不仅会悄无声息地渗透到研究全过程,直接造成学术成果失真,而且会进一步诱发价值立场方面的问题。

  训练样本偏差易诱发意识形态与价值导向风险。人工智能本身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判断能力,其输出结论高度依赖训练素材的质量。倘若研究者缺少批判审视意识,不加辨析地盲从算法输出结果,就容易出现研究成果价值立场偏移,带来意识形态层面的现实隐患。

  统筹资源共享与安全治理推动赋能落地见效

  资源共享与安全防护辩证统一、不可偏废。有序的资源共享是人工智能赋能的重要基础,严密的安全治理是资源共享的前提保障。面对资源壁垒与多重安全风险,既不能因噎废食回避开放,也不能放任风险盲目共享,要坚持系统性思维,从法治遵循、制度规范、平台建设、风险管控、能力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力,构建“共享有规则、使用有边界、安全有保障”的运行格局。

  要健全分级分类开放机制,盘活各类社科研究资源。立足馆藏档案、文献史料、调研数据的不同属性,区分公开通用、受限访问、涉密敏感资源,实行差异化开放策略。对非涉密公共资源依规面向学术界开放;对高敏感、受版权保护的资源,依托“数据可用不可见”等技术手段实现协同研究。统筹推进社科综合资源服务平台建设,统一数字化标准,完善数据源准入核验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数据投毒”风险,打通资源转化为科研生产力的通道。

  要完善资源权属与激励制度,激发共建共享内生动力。厘清馆藏保管机构、调研主体、加工服务各方权责,明晰原始史料、数字化成果、衍生数据集的权利边界,消除各主体开放资源的制度顾虑。建立规范的资源引用标注机制,认可资源建设者的学术贡献。优化科研评价导向,将资源整理、数据集建设、开放共享纳入评价参考,调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参与资源共建共享的积极性。

  要严守法治底线,依托法律规范构建数据安全治理框架。哲学社会科学开展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共享等各类处理活动,应严格遵循《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把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贯穿社科数据全生命周期。科研机构要压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防范个人信息不当泄露;对于重要、敏感社科研究数据,落实合规审查,严禁违规对外提供。强化科研人员法治意识,明晰数据处理的法律红线,杜绝非法抓取、滥用、篡改各类研究资料,以法治约束防范“数据投毒”、隐私泄露等风险,推动社科领域数据资源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放利用。

  要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守住学术研究安全底线。压实资源保管和使用主体责任,严格管理敏感资源使用,规范模型调用,落实资料脱敏、访问留痕等制度。建立人工智能输出成果核验机制,强化外部导入资料甄别校验,把AI使用说明、成果核验纳入课题评审、成果刊发的管理环节,压实科研人员主体责任,防范学术失真、隐私泄露以及科研诚信问题。

  要完善伦理审查和价值把关机制,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建立适配哲学社会科学的人工智能伦理审查流程,把算法偏见、数据投毒纳入风险评估范畴。针对重点领域研究成果健全多级复核机制。持续提升社科工作者的数字素养与批判思辨能力,始终坚守研究者的主体地位。

  面向数字时代,人工智能赋能哲学社会科学是时代发展赋予的必答题。这道考题的核心不在于要不要拥抱新技术,而在于如何处理好资源开放共享与安全治理之间的关系。只有统筹推进馆藏文献、档案史料、调研数据等各类研究资源有序开放,同时织密法律、制度、技术相结合的全流程安全治理防线,在开放与安全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才能让人工智能真正深度融入科研实践,为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注入数字动能。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编辑:梁华(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