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南方国家学者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

2026-08-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格局呈现碎片化特征,治理赤字问题日益凸显,面临着规则互不相通、跨境合规成本高企等结构性困境。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成立,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与以人为本原则,是对当前全球治理格局碎片化与治理赤字问题的直接回应。该组织的落地更为广大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一个具备实际运作能力的制度框架,能够推动人工智能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来自全球南方国家的学者,他们表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失衡,现有的国际机制需要协调治理方式并实现规则对接。他们结合自己国家的人工智能治理现状与诉求讨论了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成立的重要意义以及中国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缓解发展与安全的张力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赤字与碎片化现象的核心症结在于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超制度的调整速度。”印度尼西亚智库PARA Syndicate执行主任维尔迪卡·里兹基·乌塔马(Virdika Rizky Utama)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工智能技术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可能会实现巨大突破,而国际规则的谈判往往需要数年时间。这导致技术所能实现的功能与政府实际监管能力之间出现了失衡。此外,地缘政治竞争也起着重要作用。一些国家将人工智能视为战略资产,而不只是一种技术工具。它们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产业和安全,意在建立独立的治理框架,而非共同推动形成统一的治理体系。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明显的治理失衡。乌塔马表示,大多数计算能力、先进研究、技术人才以及标准制定能力都集中在少数国家和企业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仍处于“被动接受规则”的地位,还无法“主动制定规则”。简而言之,人工智能的影响是全球性的,但治理仍以国家为单位。除非各国能找到解决办法,在主权与共同责任之间取得平衡,否则碎片化现象将持续存在。

  对于现有的人工智能治理机制为何难以形成统一治理体系,乌塔马谈道,许多多边治理平台高度依赖政治共识,而当各国利益和监管方式差异巨大时,达成共识往往十分困难。再者,许多国际机构虽然提出了广泛的原则,但缺乏切实可行的机制。由此导致人们可以在公平、透明和安全等理念上达成共识,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常常力不从心,执行效果也十分有限。如果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能够专注于缩小这一现实差距,就能发挥重要作用。其角色不是取代联合国或其他现有机制,而是通过提供技术专长、政策试验、能力建设以及更灵活的合作形式来支持人工智能全球治理。

  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合作中,应如何缓解发展与安全的张力?在乌塔马看来,发展与安全是人工智能治理中的核心矛盾。发达国家往往更关注风险、管控和监管,而发展中国家则更重视获取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技能以及落后所面临的风险。双方的担忧都是合理的,关键在于要确保安全规则的设定不会成为阻碍发展中国家参与人工智能发展的障碍。乌塔马建议,应建立某种责任分担机制。人工智能能力更强大的国家应在技术转让、培训、科研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作出更大贡献;而发展中国家则需要加强自身机构建设、监管能力和人力资源。

  乌塔马说,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可以在连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议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在确保安全的同时获得对发展的切实支持。对于全球南方国家而言,真正的关注点在于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能否带来切实的效益。培训项目、计算资源获取、科研合作、本地语言模式以及在医疗、农业、教育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是将语言转化为行动的关键。

  推动全球南方国家

  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

  国际社会应如何构建有效的合作机制,确保全球南方国家能平等参与治理进程,而非仅仅作为技术的被动接受者和规则的遵循者?塞尔维亚国际政治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耶丽察·戈尔达尼奇(Jelica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讨论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国际合作之前,国际社会首先必须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因为数字鸿沟是实现平等参与的主要障碍。目前,在巴尔干地区,智能手机仍是主要的技术设备,缺乏笔记本电脑和台式计算机等设备,而这些设备对于在线教育、医疗服务获取以及正式就业申请等更复杂的任务至关重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社会和全球多边机构应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策略。

  首先,优先投入资金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提高互联网可及性,并推动硬件设备分配,确保发展中国家具备理解和监管人工智能系统所需的技术能力。其次,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支持下,推动技术转移、联合人工智能研究项目以及本地人才培养。发展中国家应通过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加强协作,在全球框架下交流思想、开展共同项目。最后,公平的人工智能治理不应由大国自上而下制定规则,而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参与全球数字规则制定所需的技能、工具和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努力成为平等的参与者,而不是数字殖民地。

  乌兹别克斯坦世界经济与外交大学国际研究学院高级国际研究所研究助理穆罕默德·霍贾纳扎罗夫(Muhammad Khojanazarov)对本报记者表示,人工智能治理中的能力差距已得到充分证实: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缺乏计算基础设施、技术人才和监管专业知识,难以制定国际标准,反而倾向于采用其他国家已有的框架。这一差距的形成并非源于单纯的资金问题,同时也涉及制度层面。例如,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尚未设立专门与人工智能治理相关的政策部门。此外,由于缺乏将全球治理议题转化为国内法规的专业人才,技术层面也存在明显缺口。

  因此,发展中国家想要有效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仅靠资金支持远远不够。这需要持续投入技术能力、建立区域研究网络,使这些国家能够汇聚专业知识。同时,治理机制的设计从一开始就要让发展中国家参与进来,而非事后提出意见。未来,无论是国际组织还是一些人工智能大国,都应优先推动真正的技术合作,而非单向技术转让,同时建立共享的研究基础设施,使发展中国家能够以平等条件获得支持。否则,合作可能只会停留在形式上的参与。

  增添新的制度性平台

  霍贾纳扎罗夫表示,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成立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增添了新的制度性平台,值得注意的是,该组织的成员主要来自全球南方国家以及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中的现有合作伙伴。这一构想表明,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意义不仅在于其广泛的覆盖范围,更在于为南南合作提供了一个专门的平台。在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感到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治理对话未能充分满足其需求之际,这一点尤为关键。

  在霍贾纳扎罗夫看来,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所宣称的重点包括培训项目、应用合作中心以及预警系统等技术部署,都是通过双边及区域合作开展能力建设的常见模式。为防止发展中国家仅成为技术的被动接受者或数据的单纯提供方,可以设立以下机制:以联合知识产权安排取代纯粹的技术转让、保留数据主权的本地数据治理条款,以及促进本土发展能力的技术培训路径,而非持续依赖外部支持。

  作为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之一,印度尼西亚将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乌塔马介绍说,印度尼西亚的参与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一个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拥有庞大数字经济,并且是东盟的重要成员。然而,印度尼西亚的人工智能生态系统正处于发展过程中。该国拥有庞大的数字市场、不断壮大的科技产业以及大量年轻人才,但整体来看仍处于早期阶段。因此,印度尼西亚仍需在计算基础设施、数据治理和监管能力方面加大投入。

  不同机制间的规则对接与协同治理

  “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的重叠并非新鲜事。”霍贾纳扎罗夫解释说,联合国、经合组织以及欧盟的人工智能治理机制,虽然具有不同程度的互操作性,但各国通常同时遵守多个框架,未实现完全协调。在早期阶段,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很可能会在现有格局中予以补充,而非取代其中任何部分。从目前来看,协调欧盟基于风险的合规机制、美国行政命令导向的行业指导以及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发展导向的合作模式,将通过在特定技术标准上的实际互操作性得以实现,而非依赖单一的统一规则制定。

  戈尔达尼奇认为,联合国正在积极引领全球数字合作和人工智能治理,从提出基本建议逐步迈向建立具体的全球机制。当前,联合国正面临日益严峻的维护全球和平与安全挑战,而人工智能的发展为重新凝聚国际社会共识提供了独特机会。联合国可以通过保持对话透明度、积极吸纳发展中国家作为政策共同制定者,以及优先推动技术、资源和数字技能转移来实现这一目标。只有将明确的伦理标准、真实可获得的资源以及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结合起来,人工智能才能真正成为惠及全人类的公共产品。

  乌塔马表示,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应加强与现有机制的合作。从目前来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采用相同的监管模式是不现实的,因为它们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和安全关切各不相同。因此,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应重点关注仍有可能达成共识的内容,例如安全、透明度、问责制、包容性以及监督等基本原则。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作用可能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基准,同时允许各国根据自身国内情况调整实施方案。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还有助于改善不同监管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它并不需要消除所有差异,而是要减少不必要的冲突,使不同系统更加兼容。重点是在利益相容时加强合作,在不相容时妥善处理分歧,并保持对话的开放性。

  中国的治理模式展现出独特优势

  不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方式反映的是不同的治理优先事项。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以事前风险分类和对开发者及部署方的合规义务为核心;美国政策历来强调创新激励和行业特定指导,同时实行较宽松的集中监管;而中国的做法则体现在以人为本、倡导科技向善的理念。霍贾纳扎罗夫表示,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设计框架,更侧重发展合作、能力建设,并且不附加与政治体制相关的条件,这可能更容易赢得那些对西方伙伴关系附带条件持谨慎态度的国家的认同。

  在乌塔马看来,包括培训项目、合作中心和预警系统在内的中国举措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超越了泛泛而谈的规则,展现了将“造福人类”这一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的积极努力。这些举措也增强了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地位。中国不仅展现出作为主要人工智能大国的实力,还致力于提供能力建设以及为发展合作提供支持。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成立引起诸多全球南方国家的共鸣,因为这些国家期盼参与人工智能转型,但缺乏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专长和制度能力。如果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的一系列举措能够为成员带来可衡量且持久的益处,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增强。

  戈尔达尼奇表示,中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与现代科技治理的核心原则相一致,即确保技术创新服务于人类及其社会发展。与欧盟和美国的人工智能监管模式相比,中国的人工智能治理模式展现出独特的优势,以及更强的适应能力。中国采取了具有针对性和迭代性的监管方式,例如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推荐算法以及深度伪造技术制定具体规则,使其法律框架能够实时地随着技术发展不断调整。中国可能是目前少数真正能够通过动态监管跟上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国家之一。当其他国家要么监管过度,要么落后于技术发展时,中国试图在技术创新与及时精准的法律监管之间实现平衡。

  中国的治理理念之所以能够在全球南方国家产生较强共鸣,是因为它将技术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戈尔达尼奇说,中国强调提供实践性支持,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共享技术,以及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发展进步。中国的理念是尊重其他国家主权和地方传统,而不是要求所有国家接受完全相同的严格规则。这种方式使发展中国家能够成为塑造符合自身需求的人工智能规则的积极伙伴,并帮助其缩小数字鸿沟。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王俊美 杨蓝岚

【编辑:赵琪(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