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且不断加速演进的大变局。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局部地区冲突导致世界和平与安全遭到冲击,《联合国宪章》“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推动“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的宗旨与原则面临挑战,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运行受阻,作为贸易秩序核心的世贸组织上诉机构长期停止运作,个别大国违反条约义务,任意提高关税等做法进一步削弱了多边贸易秩序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人工智能等科技日新月异,深度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及价值。但科技进步也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在经济、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差距,对国际公平正义提出新的挑战。世界已面临经济、科技、和平能否持续的问题,国际社会面临新的抉择。现有国际法显然无法有效应对此情势,故亟须兴革,在此过程中中华文化可以作为重要的支撑和推动力量。
当代国际法之辨
一般认为,近代国际法体系始于1648年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达成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该和约首次以多边条约的形式确认了主权国家平等与不干涉内政等原则,为现代国际关系奠定了基石。荷兰学者格劳秀斯于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被视为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奠基之作。该书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提供了重要的法理支撑,其主权国家理论在和约的谈判与文本中均有体现。《战争与和平法》的自然法观念源自古希腊以及古罗马的哲学思想,并将自然法从神学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而推导出适用于国家间关系的自然法原则。该书关于国家间交往的规则则大量借鉴了古罗马法的制度与概念,包括契约、侵权和赔偿理论等,并将其类推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
二战后达成的国际秩序继承并发展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明显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和传统特点,反映了这些国家的价值观念。其特点是在承认主权国家平等的同时认可大国,特别是美国的例外性,也就是一极独大的国际秩序。换言之,美国例外的基础是当代国际法所反映的美西方的文化与传统,其无法体现多元世界的传统与需要,也无法适应如今快速发展的世界,是“物壮则老”的呈现,亟须兴革。路径之一即吸纳其他文化和知识体系的智慧,使国际法真正成为全人类共同参与的事业。中华文化历经数千年,将宇宙自然节律内化为社会治理的典要。作为其源头的《易》自诞生之初便秉持“推天道以明人事”的传统,可为构建具有东方智慧的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思想基础,推动国际法与时偕行。
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的
中华文化之源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可为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上古伏羲氏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画八卦以垂教世人,周文王为六十四卦注辞,作为“群经之首”的《易》系基于宇宙自然现象的变化,凝练出一套规律,警戒世人。《易》吉凶由人,非靠迷信,如《左传》记载春秋时期鲁成公之母穆姜占卦为吉,但认为自己的行为不端,应为凶。
《易》是中国哲学思想的重要源头,不了解《易》就不可能了解中华文化。孔子及其后学做《十翼》释《易》,系统揭示并提炼了其哲学思想,使《易》成为儒学之根。道家创始人老子曾任周“守藏室”之史,对《易》多有接触,其思想与《易》高度契合。儒道两家与《易》之渊源,使得史上历代君臣皆蒙其惠。汉淮南王刘安集众编撰《淮南子》,承袭了《易》的哲学思想。王弼以道解《易》,唐代孔颖达受帝诏率众编撰《五经正义》,首经《周易正义》主要基于王弼的学说,使《周易正义》成为官方科举考试标准用书。
宋代理学家程颐、周敦颐、欧阳修、王安石、苏轼、朱熹等都对《易》有深入研究,并从哲学和伦理方面注释之。这些历史名人多为帝师或为经筵官,专为帝王讲习经史,包括《易》。他们还通过著书立说将自己的思想传授于社会,从而使《易》内化为社会共识性价值,凝练为治国理政的决策智慧。宇宙节律遂经《易》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典常,这对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有借鉴之资。
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之途
依中国哲学思想助力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非在现有国际法体系之外形成另一个体系,而是理清哪些国际法原则、价值需要坚持,哪些需要改进。以下援引之卦爻系从《易》之“时”“位”“中”三个核心范畴出发,梳理并例举《易》与当代国际法相通的基本原则,而非简单比附,以推动构建符合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原则以及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的路向。
就应坚持的原则言,主权国家平等是国际法基本原则,须予坚持。《易》乾卦曰:“群龙无首,吉。”孔子称之为“天则”。“群龙无首”并非一团糟,而是强调宇宙间的万物生来平等,故只有相互尊重、互不侵犯,才会吉祥。质言之,“群龙无首”不限于主权国家平等,而且包括人与人的平等、人与自然的平等。《易》彰显的平等早已成为中国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原则,是人与人的关系使然:象征顺境的泰卦与象征逆境的否卦之初爻均曰:“拔茅茹,以其汇。”意思是草在地面上看似一棵棵独立的存在,然在地下的根实则紧密交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且此状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均无法改变。人类亦然。在当今世界,没有任何国家可自外于其他国家而存在。既然人类处于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境况,我们只有对人好方能对己好。小畜卦就此曰:“有孚挛如,富以其邻。”“小畜”小有积蓄之义。“孚”者诚实信用。该爻的意思是物质条件较好更要讲诚信,要时刻想到邻里的需求,要帮助邻里共同富裕。这说明,主权国家平等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应予坚持。
约定信守是《战争与和平法》提出的国际法原则之一。中华民族历来主张信守承诺。履卦曰:“履道坦坦。”“履”即礼,礼即对人有拘束力的规范。此与格劳秀斯关于法律的定义相通。履卦将履约视为形同履虎尾之事,必须严肃对待,以达坦坦之境。约定信守为东西方文化均坚持的原则,理应予以肯定并遵守。
《联合国宪章》倡导“容恕”,将之视为实现世界和平和基本人权的条件。包容谦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如谦卦的卦象为地中有山,大地包容山体,山体谦逊地伏于大地之下。此卦反映了人类的价值共识,应努力推动使之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宇宙和人类的发展从不会停止。《易》“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告诫世人,要不断总结经验,以今天的经验促进明天的发展,“守正创新”,屯卦为此指明了方向,曰:“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序卦》云:“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屯”言万物发生发展之初的困境,犹如种子破土前的挣扎。“攸往”谓有为,“勿用”不是不动,而是不妄动,言时机尚未成熟,应固守正道。“利建侯”强调秩序、制度建立之重要,应于事物萌发时为之。方法是“同人于野”,即广泛联合志同道合者。将之适用于国际法就是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应坚持正道,充分考虑人类的整体需求,审时度势、依时而动。此即《易》之“时”“位”“中”之具体运用。
概言之,构建国际法自主知识体系,当以“守正”为价值底线,以“创新”为兴革动力,路径宜体现多元包容,理论与实践结合,逐步实现从哲学思想到制度设计的创造性转化。
(作者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欧洲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