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对艺术理论的重塑

2026-07-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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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内知识界有关人工智能与艺术之间关系的讨论可以用“铺天盖地”来形容。大家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第一个提问较为温和,即人工智能对艺术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第二个提问则尖锐且激烈,即人工智能创作的艺术是不是艺术?这两个问题虽然态度上有温和与强烈之分,但都可以归结为同一个问题,即随着人工智能时代或者说数智时代的到来,艺术及其理论的未来将会如何?

  人工智能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对艺术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目前学界基本上是正向的,即不纠缠于是否产生影响,而是直接回答和具体探究人工智能对艺术所产生的影响。例如,关注艺术创作的工具革新、艺术生成方式的变革、艺术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升等。但是,在关注这些问题的时候,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就显得更加紧迫,那就是,这些人工智能制造出来的作品是不是艺术品?例如,目前已经出现了所谓的人工智能诗人、绘画机器人、机器人歌唱家等。当“诗人”“画家”“歌唱家”加上“人工智能”或“机器人”这一限定的时候,是否意味着它们可以被视作新的创作主体?有学者认为,当我们把艺术完全限定在是由人类所创造出来的东西时,人工智能艺术便不属于艺术,但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由人工智能制造出来的类似艺术品的东西,这种存在物,又不得不敦促我们重视它的存在。也有学者呼吁对“创作主体”进行扩容,把人工智能纳入主体的边界。

  当我们仔细探究学者们目前争论的焦点时能够发现,他们实际上是在两个基础艺术观念上产生了分歧。其一,关于人工智能作为媒介的性质认定上,存在工具论与本体论的分歧。所谓媒介的工具论,是指从工具的角度来理解艺术的媒介,媒介只是传达艺术的工具而已。这种观点是把媒介看作透明的,人们透过媒介感受艺术。所谓媒介的本体论,则是指将媒介视为艺术本身,即艺术即媒介。执着于媒介工具论者是将艺术理解成一种精神性存在,而执着于媒介本体论者则强调艺术的物质性存在。如果把人工智能只是视作一种艺术传达的工具,那么它可能带来对既有艺术观念的颠覆,包括所谓的艺术创作方式的改变、创作主体的变化等观点所带来的紧张感就会得到缓解。而如果将人工智能技术的制作视作艺术本身,那么既有的艺术观念都将变得无效,而这也是目前推动人工智能艺术理论建设的学者所努力主张的。

  其二,在艺术史观方面,存在着断裂性与连续性之争。主张连续性艺术史观的学者认为,人工智能艺术只是一种新的技术样式介入了艺术领域,并进而影响艺术形态的呈现。因此,对人工智能艺术的讨论可以在艺术与技术关系的既有框架下继续探究。主张断裂性艺术史观的学者则认为,人工智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技术革命,同样,它带给艺术观念的冲击也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当前艺术理论界的主要冲突是新的艺术现象与旧的艺术理论之间的冲突,新的艺术样式呼唤新的艺术理论。

  这两方面的分歧,也带来了当前理论界对人工智能艺术的不同态度。即如果人工智能艺术是艺术,那么是将其作为艺术的一种类型来看待,还是作为时代的艺术表征来对待。如果是前者,那么人工智能艺术就只是新增的一个艺术类别,像摄影、电影那样,逐渐成为艺术家族的新成员,对它的评判或分析则遵循既有的美学观念和艺术体系。然而,如果是后者,则意味着必须对艺术的本质、创作主体的内涵、审美经验的边界等作出重新审视,把人工智能艺术看作是我们这个时代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新的艺术范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新的艺术理论话语体系。

  对人工智能艺术的两种态度,究其根本是参与讨论的学者往往从起源的角度来理解艺术,他们或是将人作为艺术的本源,或是将人工智能视作艺术的本源。如果我们想超越这些分歧,找到第三条道路,只能从艺术的定义入手,找到超越本源的艺术观。在这一点上,丹托的艺术定义应该对我们回答这个问题有所启发。丹托对艺术的思考,基于一个基本的哲学设问,即两个外观上一模一样的物品,为什么一个是艺术品,而另一个不是?他给出的艺术定义是:“一个对象O仅当在阐释I的解释下是一件艺术品,此处I具有把对象O转变成艺术品的作用:I(O)=W。”因此,两个外观上看起来无法分辨的物品,一个纯粹的客观物是“O”,与其外观无法分辨的艺术品则是“O+X”,这里的“X”是阐释,是阐释使艺术品从众多的客观实物中被区分出来。同理,当对某物的艺术阐释获得了成立,该物也就变容为艺术品。艺术阐释的合法性来自艺术史和艺术理论,丹托的这一观点,暗示出某物是否是艺术,并不取决于物本身,而在于阐释。因此,将他的观点应用于人工智能艺术,我们可以得出推论,人工智能艺术作为一种物的存在,它是否是艺术,取决于我们是否可以将艺术阐释灌注于它的身上。从丹托的艺术定义出发,一定程度上能够跳出目前有关人工智能艺术是否是艺术,以及人工智能生成对传统主体观的挑战等话题的争论。如果我们坚持从既有的艺术理论视角来审视人工智能时代艺术,那么仍然需要在观念上作出适度调整,以适应人工智能这一新技术的特点。

  从艺术的发展历史来看,每一次的技术革新都会给艺术带来震荡和变革,因此,与技术的关系一直是艺术发展中不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技术的革新也不断给艺术观念以挑战,使其不得不一次次回应技术所带来的困扰。数智时代,无论人们怎么去估量它所带给艺术的冲击,究其实质,仍然是技术与艺术关系这一话题的当代表现形态。至于艺术及其理论的未来,可以想见,人工智能作为新的技术表征,其介入艺术的态势将无法阻挡,但它所带来的,不会是既有艺术观念体系的崩塌,而是对该体系的进一步拓展并赋予其多层次的理解。这一过程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当前,国内越来越多的艺术门类,如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和电影等开始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创作,一些作品如2024年抖音平台的《三星堆:未来启示录》、今年2月份出现的历史题材短剧《霍去病》等也产生了现象级的社会效应,一个月内就达到了过亿的播放量。这表明,人工智能艺术在国内已然展现勃勃生机,亟须与之相应的艺术理论。这需要艺术理论领域的研究者立足当前的人工智能艺术发展的实践,以一种创新与发展的眼光,吸收并创造性地化用古今中外的话语资源,对其作出积极而有效的回应。同时,人工智能艺术所带来的理论挑战是世界性的,中国学者也可以通过这种回应,为一个世界性的艺术难题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学研究所教授)

【编辑:项江涛(报纸) 胡子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