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我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一国两制”实践进入由治及兴新阶段的关键节点。6月15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公众咨询文件,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首个五年规划(2026—2030)展开公众咨询。这是港区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从长期以来依赖年度《施政报告》和《财政预算案》的“年度施政”向“中长期战略谋划”历史性跃升的重要一步。香港首次编制实施五年规划,绝非简单的政策周期延长,而是治理哲学的深刻变革。它意味着特区政府正在逐步从“守夜人”向“引领者”转型,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更好融汇和把握“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资源配置、风险防控中的作用,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新型治理格局。
“一国”原则:
香港规划治理的“定盘星”
“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一最高原则为香港规划治理确立了不可动摇的政治根基。在“一国”框架下,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一国两制”实践的法律基石,为规划实施提供了宪制秩序保障。
习近平主席强调:“‘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一国两制”的内在逻辑,也是香港规划治理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只有坚守“一国”底线,才能为规划治理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在坚持“一国”原则下,香港国安法得以制定实施、新选举制度得以完善、“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落实,进而从制度层面为港区规划治理筑牢了安全屏障。回归近30年来,香港在祖国支持下战胜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新冠疫情等严峻挑战,经济保持蓬勃发展,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稳固。因此,香港五年规划必须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宗旨,所有规划目标不得偏离这一核心方向。
两种制度在“一国”框架内相互尊重、相互借鉴,为香港规划治理提供了“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双重资源支撑。这是香港得天独厚的显著优势,也是规划治理的核心赋能来源。从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保障港区80%用水,“三趟快车”供应港区90%以上鲜活冷冻食品,到支持香港应对金融危机、助力疫情防控,国家为香港规划治理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支撑和市场依托。同时,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以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成为连接祖国内地同世界各地的重要桥梁和窗口。香港规划治理应依托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接内地超大规模市场和全球资源网络,发挥其自由港、独立关税区等独特优势,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爱国者治港:
香港规划治理的价值保障
政权必须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这是世界通行的政治法则。在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设计中,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代表的是香港的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的整体利益。中央反复强调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明确提出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的当家人,是治理香港的第一责任人。这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导作用,更好行使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也有利于通过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全面完整准确贯彻中央规划部署。香港五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正是在“爱国者治港”原则下,确保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从而保障规划始终服务于香港居民整体利益与长远发展。
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爱国者治港是人民至上这一治理内核的制度前提与政治保障,让人民至上也成为特区治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自此,爱国者标准有了为民办事的核心判别维度,良政善治倒逼治理回归民生本位,社会各界汇聚在爱国爱港旗帜下,共同解决深层矛盾、提升民众获得感。中央有关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香港好、为了香港同胞好”,进一步印证了“爱国者治港”原则是将国家利益与全体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相统一,最终落脚点指向守护700多万香港居民的根本利益,让编制五年规划等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举措注重惠及普通市民。
香港回归后,香港同胞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稳健运行。这种民主法治传统为规划治理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参与基础和制度保障。新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后,行政立法关系更加顺畅,特区政府有了为香港谋划未来的更强底气和更大作为空间,政府治理效能显著提升,香港市民参与家园建设的民主渠道也大大拓展。立法会成立“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工作小组委员会”,行政长官率团访问中东、东盟拓展合作,社会各界围绕北部都会区建设、国际创科中心发展等规划议题凝聚共识,形成了同舟共济、求同存异的规划实施合力。
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相统一:
规划治理的双重赋能
中央对香港拥有和行使的全面管治权,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中之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赋予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香港五年规划正是在这一框架下,既对接国家战略,又发挥特区高度自治优势,实现“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有机结合。
坚持行政主导是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的应有之义。从宪制设计原理来看,行政权是具有积极主动性、最掌握政策执行资源与经验优势,且最能与中央政府形成日常化与贯通化之政治负责与互动关系的管治权力,具有统筹各方、连接上下、规制内外、主动作为的综合性治理优势。从近30年管治实践来看,行政主导是中央治理香港的关键制度抓手,也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责任中枢。香港五年规划的制定,正是由行政长官亲自统筹,通过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督导组会议领导准备工作,各政策局成立预备小组开展准备工作,也充分体现了行政主导在战略规划中的核心作用。
在保证中央全面管治权前提下,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为规划治理提供了独特的制度弹性。香港可以依托自身法律体系、市场规则和国际化优势,在对接国家规划时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实施路径。例如,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中,香港可发挥普通法制度优势,在生物样本跨境流动、数据安全管理等领域探索与内地不同的规则衔接模式;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香港可依托自由开放的市场环境,发展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新业态,服务国家金融开放战略。
中央战略定位升级,进一步为港区规划治理提供了广阔空间。中央对香港的战略定位已从“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升级为“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这为香港规划治理开辟了全新空间。“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将香港角色从“超级联系人”拓展为“超级增值人”,要求其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一方面,要持续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的独特地位和优势,将其作为五年规划重点依托的核心资源;另一方面,香港亦可依托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建设国际调解中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并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发力。
(本文系国家文化英才培养工程青年英才专项“民主与治理关系视阈下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建构研究”(2021QNYC17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