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破解规划实施的协同难题

2026-07-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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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正确政绩观蕴含的人民为本、规律为尺、实干为要的价值属性,与规划实施追求的目标同向、步调一致、资源统筹具有深刻的内在契合性,前者为后者提供价值引领和思想基础,后者为前者提供实践载体和检验场景。二者耦合的关键,在于将正确政绩观贯穿规划实施的目标构建、路径选择、评估反馈三大环节,以正确政绩观破解规划实施中的协同难题。

  以人民至上引领规划实施的目标体系。目标协同是规划实施的逻辑起点。“十五五”规划涉及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低碳、安全保障等多重目标,如何确保各级各类规划目标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是规划实施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以人民立场锚定价值目标,引导多元主体同向而行。一是防止技术理性压倒价值理性,避免将经济增长目标异化为单纯的数据竞赛,而忽视就业增收、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民生指向。二是防止以部门逻辑替代整体逻辑,避免规划目标在实施中被部门利益肢解,偏离服务国家战略全局的初衷。三是防止短期政绩遮蔽长期福祉,避免以牺牲生态环境、透支资源禀赋为代价换取眼前增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最大公约数”,是规划实施过程中价值共识凝聚的最终落脚点。

  以系统思维连通目标体系,贯通跨层级、跨部门目标传导链条。“三级四类”的统一规划体系要求各级各类规划在战略目标、空间布局、政策工具与实施时序上保持动态协同。纵向层面,关注规划指标设定背后的价值承载一致性,在确保国家战略意志与公共价值得以有效贯彻的前提下,允许下级规划基于其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对总体战略进行本土化的价值诠释与创新的实践建构,实现整体战略方向与地方发展实际的有机统一。横向层面,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须跳出“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局限,有意识地做好规划衔接,关注其是否与总体规划相符、是否与其他专项规划协调。空间层面,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协调好发展需要与空间承载的关系,实现“发展定目标、空间定坐标”的功能互补,从源头上防止规划“打架”导致实施困难。

  以协同治理统筹规划实施的行动选择。规划实施是将战略蓝图转化为发展实景的实践,涉及多元主体互动、多层事权配置、多重政策工具运用。正确政绩观蕴含的全局观念、责任意识和务实精神,为构建主体明晰、执行有力的规划实施协同格局提供了价值指引和方法支撑。

  构建政府、市场各归其位、各展所长的协同治理网络。正确政绩观要求廓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功能互补。政府主要通过战略引导、制度供给、要素保障与监督纠偏等职能履行,确保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如期实现。规划实施中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任务最终要依靠市场力量去落实,这是由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决定的。这要求政府尊重经济规律、市场规律,通过政策引导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让经营主体在实现规划目标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以有效市场提升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协同实施机制。正确政绩观要求以全局意识为指引,引导政府内部形成规划执行合力。一是厘清规划实施中层级间的职责边界,明确央地事权划分。中央层面聚焦战略统筹、总量平衡和跨区域协调,从宏观思路、政策法律、财政投入、实施进度等方面对发展规划作出指导;地方层面则要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创新条件,找准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具体负责项目承接落地、因地制宜转化和公共服务供给。二是以跨部门协同破解规划实施“碎片化”困局。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实现整体性政府的协同效能。要强化统筹协调,以目录清单、编制备案、衔接协调等规划管理制度规范规划实施流程,确保多部门、多规划间协调一致,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托数字化平台推动发展改革、国土、交通、能源、环保等各类规划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项目审批、要素保障、进度监测等信息共享,优化规划实施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一体化推进各项重大任务、重大工程。

  构建政策工具综合施策的协同优化路径。规划实施要把握好各项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平均用力、主次不分。一是建立政策工具箱统筹机制,围绕各项重大任务,由规划部门牵头梳理可用政策工具,形成“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匹配表,实现工具与目标的精准对接。二是强化政策出台的协同把关,要落实统一规划体系明确的规划定方向、财政做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的改革方向,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政策,建立联合发文机制,防止政出多门导致政策冲突。三是促进政策工具协同发力,以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基本方向作为重要标准,定期开展政策一致性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确保各项政策方向一致、力度匹配、节奏有序。

  以科学评价释放规划评估的治理潜能。规划实施中,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建立健全规划评估机制,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的关键作用。

  树立“价值创造”的评估理念,实现显绩与潜绩的统筹评价。正确政绩观要求既看显绩也看潜绩。在规划评估实践中,长期存在“显绩易量化、易考核,潜绩周期长、难追溯”的结构性困境。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在评估理念上实现从“绩效测量”向“价值创造”的根本转变,诊断和促进公共价值的创造与实现。

  以规划体系一致性为评估焦点,推动从单个评估向协同评估的模式转变。要明确各类规划评估的重点,纵向层面,主要评估战略目标在层级间的传导与适配情况,避免机械复制导致的战略衰减或价值冲突;横向层面,要侧重政策工具、部门行动与重大任务的协同与合成效应,防范政策摩擦与资源错配。

  打造规划评估共同体,实现“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由人民评判”,这就要在规划评估中推行“开门评估”。强化规划评估与政府职责体系优化、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联动,构建多元评估治理网络,明确各层级政府、部门在评估中的权责清单、评估重点,为市场和社会、第三方评估组织等主体融入预留功能空间。打造权责清晰、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评估共同体,使规划评估从一项单向考核转变为各方共同参与的治理过程。

  建立评估结果与规划调整的联动机制。对执行不力的,要有督促整改的刚性约束;对因形势变化确需调整的,要有规范的程序通道。建立跨层级、跨领域规划评估调整衔接机制,以规划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统一安排评估周期、程序步骤等要素。依托智能化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级各类规划评估数据从“孤岛”走向“联动”,为规划调整和评估效能提升奠定基础。

  (作者系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教授)

【编辑:刘倩(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