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章秦汉 探源治道

2026-07-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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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宪群研究员撰著的《秦汉国家形态与国家治理论稿》,以秦汉国家形态与国家治理为研究对象,系统探究了秦汉国家的内部结构、外在形态及治理机制等重要问题,在理论建构、宏观叙事与微观考证上力求实现突破。结合个人阅读体会,笔者尝试对该书特点与学术价值略作评述。

《秦汉国家形态与国家治理论稿》

卜宪群 著

人民出版社

2025年10月版

  提出秦汉“治理型国家”说

  全书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理论上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形态与国家职能的关系。“绪论”对国家形态、国家职能的概念作了辨析,对中国古代国家形态与国家职能以及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进行深入阐释,指出“国家是阶级属性和公共权力属性集于一身的政治组织”。从国家治理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视角出发,作者强调“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社会”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论证了中国古代国家与社会关系形成的阶段性与特点,并对古代国家如何行使公共权力调节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了理论分析。作者还结合中国古代实际深入考察“治理”思想的起源,提出先秦时期形成的“治理”一词具有深刻的学理性,赋予治理丰富的内涵。

  上述理论在书中得到创造性运用,为解读秦汉国家形态与治理职能提供了科学视角。秦汉统治阶层为战国以来的新兴地主阶级,秦汉国家形态是地主阶级顺应地主制经济发展需要,在继承先秦诸多历史因素基础上逐步形成并确立的。这一时期,大一统的郡县制国家结构与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体系形成。国家形态决定了国家职能的基本方向,秦汉国家的阶级属性与本质特征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但协调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与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有效国家治理,也是秦汉国家公共权力职能的核心体现。从这一角度出发,书中提出了秦汉“治理型国家”说,对丰富秦汉国家形态的认识与指导秦汉国家治理史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注重思辨

  作者充分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对历史现象作出分析。例如,从秦亡到汉初,楚、汉均推行过分封制,这与周代分封能否等同视之?对这一问题的解答,直接关系对楚、汉国家结构的准确理解。书中指出,楚国在分封的同时,凭借法统与军事实力的双重优势,对所封诸侯王国拥有一定宰制权,双方地位并不平等。受历史惯性与现实形势影响,楚国采取“霸天下”的国家结构,推动秦汉之际的历史进步,楚及其所封诸侯王内部采取的仍然是郡县制。“霸天下”模式是向统一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形态迈出了重要一步,与周代世卿世禄的贵族分封制存在本质区别。

  在辨析汉初分封制时,书中细致还原了汉代对诸侯王国的态度演变与治理策略。楚汉相争时期,刘邦为联合异姓诸侯王共同抗楚,不得不承认与他们“共分天下”的格局。待天下既定,刘邦则转变立场,仅认可诸侯“共取天下”的辅佐之功,绝不容许皇权被分割,故在生前铲除绝大多数异姓诸侯王。这表明汉代与异姓诸侯王之间本质上是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而设立同姓诸侯王,是刘邦在吸取秦朝速亡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正视战国以来列国在风俗文化、制度传统上的地域性差异作出的符合历史趋势的决策。但汉初同姓王分封也不过是皇权“家天下”的反映,汉与诸侯王国之间不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因此,秦汉之际的分封绝非周代分封制的复活。

  这种辨析在书中相关论述中并不少见。例如,针对“国家形态”与“社会形态”这两个易混淆的核心概念,书中采用“区别+联系”的辩证视角展开阐释:分封制既见于奴隶社会,亦存在于封建社会;而在封建社会中,中央集权郡县制虽为国家结构的主流,但也不排除分封制等其他类型社会制度的存在。这一论述印证了“国家产生于社会,国家形态是特定时期社会形态的集中体现”的唯物史观观点,揭示了两者不可孤立看待的内在关联。

  跨学科视野

  全书既以科学的史观为指引,又善于抽丝剥茧地辨析史料。例如,阐释异姓诸侯王在汉初国家结构中的地位时,当时可供依凭的史料仅有《史记》等传世文献的相关记载。作者通过细致分析,谨慎提出诸侯王需接受或至少部分接受汉代法令与监督的观点,这一论断已被新近刊布的张家山汉简《功令》所证实,堪称“二重证据法”在秦汉史研究中的又一佳例。

  书中的跨学科视野尤为鲜明。例如,在系统梳理“国家形态”概念时,作者借鉴吸收了政治学相关理论成果;在探讨“乡论”与国家治理的互动关系时,又引入传播学视角,在古代舆论研究领域提出诸多创见,体现了全书的学术探讨已超越单纯的历史学研究边界。

  该书还长于从微观细节中发掘关键线索,进而勾连宏观历史叙事,展现出鲜明的以小见大学术特质。以“治理”概念的溯源为例:“治”字本义为水名,先秦文献中引申为国家政事的治理;“理”字由“治玉”本义引申为依循规矩行事,其语义演变亦始于先秦。“治理”一词已见于《荀子》等先秦典籍,意指国家管理需遵循特定规律与规则,秦汉以降沿用此义,且在指称官吏政绩时被赋予特殊褒奖意味。与“治理”语义演变相伴生的,是“治道”这一核心政治理念的形成——作者从语词源流切入,层层发掘其背后蕴含的中国古代深厚政治文化意蕴。再如,秦汉文献与出土简牍中高频出现的“自言”一词,作者同样先追溯其语义内核,通过考察该词作为规范性表述的起源、适用主体、呈现形式及所涉制度语境,进而揭示出“自言”是秦汉日常秩序下国家治理的一种渠道。

  考证严谨

  作者长期坚持正确治史方法和与时俱进的经世致用思想。“前言”第一段就是讲历史研究方法,作者认为学术研究首先要明确研究对象,在正确理论指导下全面搜集材料,把资料有机组织起来、把观点科学表述出来,形成论文或著作。这就是老一辈史学家强调的“论从史出”。注重理论方法与时代变化在史学研究问题上的作用不是“以论代史”,也不是要把史学当作现实的附庸,而是历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史学前进的内在动力之一。

  书中汇集作者20余年关于秦汉国家形态与国家治理的思考,但其学术视野并未局限于秦汉四百年间,而是上探三代历史渊源、下延魏晋制度余绪,议题设置涵盖国家形态与结构、乡里社会、吏员选举、舆论品评、司法行政、边疆治理等多个领域,其最突出的成绩是提出“治理型国家”这一标识性概念。当然,该书并非“秦汉通史”,而是以专题结构形式探讨秦汉国家形态与国家治理主要特征,因而亦存在若干可完善之处。其一,全书凡十章,多数章节内容自为起讫,部分章节间的内在逻辑仍需进一步厘清。其二,书中常将秦汉国家作为整体讨论而未作细分,这一讨论方式是否妥当值得商榷。以“国家形态”而言,国家的内部构造与外在形态难免发生变迁,东汉的国家形态与秦汉之际自难全然一致,如何在“秦汉国家形态”整体框架下作出更细密的区分,值得进一步探讨。其三,当前可资利用的出土史料日益丰富,书中采用的研究视角与阐述的学术观点,既可能获得新的佐证,亦可能面临新的挑战。这也意味着相关内容需持续更新完善,在不断反思、调适与深化中取得更为丰富的成果。

  (作者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编辑:胡子轩(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