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明确作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部署,为新时代全国民生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锚定民生福祉改善目标,不断攻坚克难、持续发力,取得辉煌成就,为“十五五”时期推进民生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国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持续提升,历史性地强化了民生保障。共同富裕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2万元增长至4.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 2.31:1。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始终控制在5.5%以内(2025年为5.1%),就业大局保持稳定。教育强国建设扎实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持续增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6.1%和9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医疗卫生体系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对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民生领域仍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群体间配置不均衡问题依然突出,“一老一小”照护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尚需完善,民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滞后于群众便捷化需求,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有短板。这些问题既是我们“十五五”时期必须着力破解的重点难点,也是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所在。我们只有既坚持目标导向,也坚持问题导向,才能在“十五五”这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十五五”时期,我们要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民生工作的导向,着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是制定未来10年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着力提高一线劳动者和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在“十五五”这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要伴随人均GDP的提升而持续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并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人均GDP增速,其中的重中之重是解决好3亿多农民工的增收问题。只有在增收过程中合理调节三次分配机制,才能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促进消费升级,以强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长足发展。
二是以农民的现代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仍然在农村。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坚持以工补农、以城补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以农民的现代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时期的一个重大突破点,就是提高职业农民在农业从业人口中的比重,推动农业领域的科技进步,提升劳动生产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推进。
三是以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提升为抓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只有解决好在业人口与退休人口之间的代际分配问题,才能既调动青年人口和成年人口的劳动积极性,也解决好整个社会的养老问题,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五五”时期发力的重点,主要在于稳步提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尤其是提升农村居民的基础养老金。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构建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医疗是民生之基,“十五五”时期,我们要聚焦人民最关心的“上学”与“看病”等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是从以户籍为基础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转向以常住人口为基础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户籍制度的改革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十五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还户口以人口信息的登记功能,而以常住人口为基础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在就业、医疗、入学考试、养老保险与社会救助等领域,都要在常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推进“同城同权”与“同城同待遇”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已经赋予流动人口在常住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已在基层治理架构中理顺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是为适应人工智能的涌现推进教育改革,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好学习型社会。对于学前教育,要深刻观察和预测少儿人口的出生与分布状况,有力推进教育资源的均等化与可及性。对于义务教育,要解决好优质资源的均衡化问题,推进区域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好“名校集团化办学”与“城乡学校共同体”工程,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基本消除 “择校热”和“大班化”问题。对于高等教育,则要以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加强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将原来同质化、批量式的知识型人才培养范式改革为异质性、专业化、具有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思维的人才培养范式,以科技进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人在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为抓手,建构评估体系。
三是妥善解决好大学生、农民工和复转军人的就业问题。整个“十五五”时期和“十六五”时期,大学毕业生的数量都处于增长态势。农民工的从业领域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发展中,会加速从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在人工智能的影响下,就业领域出现了明显的“K”型分化现象:一部分主动进入就业新形态的就业人员,其收入会增加;另外一部分被动进入就业新形态的就业人员,其收入的增长会因为社会转型的挤压而处于弱势地位。这就要求我们深刻分析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形态的深刻变化动因,从智能社会建设的角度去设计劳动保护模式。对于复转军人,则要加强转岗转业培训力度,做好他们在退伍之后的人生安排。
坚持目标导向
着力解决人民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
“十五五”时期,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拿出硬招实招,逐项攻坚突破。
一是在城市更新中推进住房体制改革,切实解决新市民、老年人和青年人的住房需求问题,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对于城市而言,要以社区建设为重点,既以制度创新解决老年人的居住和出行问题,也以制度创新推进老旧小区的步梯改电梯工作,推进基础设施的升级换代,加强用电安全与防火教育。对于农村,要在城镇化背景下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
二是强化生育津贴制度改革,提升全社会的生育意愿,解决好“一老一小”的服务保障问题。在“十五五”时期,面对少子老龄化问题的凸显,我们必须继续完善生育津贴制度,发挥举国体制作用,提升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使生育率止跌回升,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在降低“三育”成本的同时,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智慧养老院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推进长期照护险的实施进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
三是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数字化民生服务平台,持续提升民生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覆盖率,提升公共服务数智化水平。同时,推进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社区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让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群体能够共享数智化发展成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确保民生目标落地见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动“十五五”时期全国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社会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强化财力投入保障。在“投资于人”的原则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生事业发展,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三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民生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以法治建设为民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完善民生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调整机制,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问责。将民生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确保各项民生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十五五”时期民生事业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正确政绩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院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