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围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关键在于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
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理论依托,植根于党领导人民维护社会稳定、进行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印证于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伟大实践。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集中体现了一体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科学性、时代性、创新性。
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应用。系统观念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万事万物相互联系、彼此依存,只有用普遍联系、全面系统、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一体两面”,从社会发展状态看,是平安中国;扩展至国家治理,是法治中国。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刻认识“平安是发展中的平安、动态中的平安、开放中的平安、法治中的平安”时代特质,坚持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在法治框架下统筹各领域安全治理,不断把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既是中华法系治理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显著优势。一方面,天下太平、共享大同是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理想。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是我国历史上礼法并重、德法合治思想孕育的秩序和规则的内生性成果,是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的治国理政理念和思维。另一方面,在长期执政和治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依靠法治恢复秩序、巩固政权,到改革开放后运用法治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再到新时代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探索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之道。此外,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也系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推动实施“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等战略部署中探索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理论升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继2004年提出并实施“平安浙江”建设战略,又于2006年作出“法治浙江”建设战略决策,并强调:“我们提出建设‘法治浙江’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就在于不断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述实践和重要论述表明,“法治浙江”建设从一开始就与“平安浙江”建设形成有机互动格局,二者谋划时一体考虑、战略上一体定位、推进中一体落实。从一定意义上讲,作为立足实际、引领先发的系统性方案,“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早期实践和成功试验,为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启示。
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是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实践需要。我国作为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和超大市场规模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必然要承受各种前所未有的压力和严峻挑战,许多风险绕不开、躲不过,亟须以健全制度体系为牵引,不断提高驾驭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入法治进程,充分发挥制度和法治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制度化的解决方案。
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又是其重要保障。新征程上,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核心在于创新平安法治一体推进机制,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着力点。
首先,确立一体化治理的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善于以理念之变引领治理迭代。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大平安”理念贯穿平安法治一体推进全过程各环节,系统把握事物之间复杂联系,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持续推进理念一体贯通,凝聚平安法治同向发力的思想自觉与广泛共识。
其次,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夯实一体推进制度基础。要善于加强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一是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协调的组织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平安、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二是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探索建立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与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交流会商机制,在信息资源共享、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加强联动。三是数智赋能。借鉴浙江政法工作数字化经验,以数字法治场景应用为牵引,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政法机关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互和业务协同。四是完善考评责任链条。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以优化法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效为牵引,构建“评人”“验事”相统一的法治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最后,聚焦基层基础,提升安全韧性。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法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要以乡村(社区)治理为重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以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等为牵引,聚焦预防在先,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作者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