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生态治理与互补企业发展

2026-06-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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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平台生态系统日益成为微观经济活动的主要组织方式。搭建数字平台或者作为互补者加入数字平台,进行价值共创以满足顾客需求,已成为企业的必然选项。然而,相对于互补企业而言,平台企业因拥有数字平台这一关键资源而在平台生态系统内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平台企业的生态治理策略对互补企业发展尤其重要。
  平台企业与互补企业的关系
  平台生态系统情境下,平台企业与互补企业的关系具有互补、竞合和不对称依赖三种属性。互补性(独特的和超模块化的)是平台生态系统的核心特征,平台企业和互补企业在平台生态系统内通过相互补充进行价值共创。竞争与合作的张力源于平台企业和互补企业间价值共创与价值占有的矛盾。平台企业通常拥有更多资源及平台架构的准入控制权、规则控制权而处于优势地位;互补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具有狭窄专业领域内差异化的资源和能力,难以从平台企业所主导的生态系统中获利。互补关系强调互利共生,竞合关系强调两者间同时存在合作与竞争,不对称依赖性则使两者的关系充满变数。
  在平台生态系统步入成熟阶段后,平台企业进入互补市场主要有三种动机。一是进入成功的互补市场以获取附加收益。平台企业是否进入成功的互补市场取决于互补企业在平台投入的成本,如亚马逊更倾向进入互补企业很少对亚马逊平台进行特定投资的互补市场,英特尔则因为担心互补企业感知到英特尔的进入威胁进而可能会不进行此类投资。二是进入薄弱的互补市场以提高平台生态系统的整体质量。谷歌进入互补市场旨在淘汰质量不佳的互补企业,减少重复浪费;京东进入互补市场的目的是减少假冒商品。三是进入互补市场以获得战略优势。当平台企业强烈需要协调决策时倾向于纵向整合,平台企业还可能以违背互补企业利益的方式获取感兴趣的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如果互补企业过于独立,平台企业也可能试图吸收它们的产品或服务。
  尽管平台企业进入互补市场对平台企业和平台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如扩展力量进入新兴市场,使平台企业获得适当租金,增加产品需求并降低消费者的使用成本,引起更多消费者关注进而对互补企业创新产生积极溢出效应,增强平台企业对平台演变的控制权,提高平台生态系统的互补能力,提高平台技术转型成功的概率,提升生态系统的竞争力,淘汰低水平互补企业以减少重复浪费等。但平台企业进入互补市场也可能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如可能使互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并停止提供互补产品,进而导致互补产品品种减少和质量降低,对保持互补多样性和平台生态系统长期发展不利。当然,这些不利影响还取决于互补企业的经验背景、规模多样化程度,以及平台企业的开放度和行业特征等情境因素。
  随着平台经济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平台企业已很少进入成功的互补市场与互补企业直接展开竞争,但出于拓展互补市场和促进平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的目的,平台企业通常还将进入互补市场作为平台生态治理策略。
  平台生态治理策略选择
  对于成熟的平台生态系统而言,平台企业进行平台生态治理的目的主要是增加平台企业直接收益和促进平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迫于制度环境压力,平台企业的平台生态治理还会以促进互补企业发展为目的。这些诉求存在冲突。当平台生态治理以增加平台企业直接收益为目的时,可能不利于互补企业乃至平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进而可能间接损害平台企业收益;当平台生态治理以促进平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为目的时,也可能会牺牲平台企业的短期收益和互补企业收益。因此,平台生态治理需要在多重目的间实现平衡。
  除了进入互补市场,平台企业还可采取准入、控制和激励等平台生态治理方式。这些平台生态治理方式对平台生态系统和互补企业发展的作用机制存在差异。准入明确规定了互补企业加入平台生态系统的标准。互补企业数量增加可为平台生态系统注入异质性知识和能力,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品多样性。准入标准过低,互补企业数量增加可能会刺激竞争并挤出参与,减少现有互补企业间的知识共享,使平台充斥低质量的互补企业,产生“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甚至稀释平台生态系统的市场认同度,损害数字平台的竞争优势。严格的准入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用户进入平台,不断扩大的用户基础也将产生更多样化的需求,进而鼓励互补企业不断改进现有产品和进行创新,形成良性循环。
  “控制”指平台生态系统内参与者间相互作用的规则。严格控制有助于平台企业监控互补企业活动和维护平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如平台企业可通过平台控制来设计反操纵机制,识别互补企业的潜在欺诈行为,并实施惩罚措施以阻止此类不当行为。为减轻互补企业对平台生态系统中权力失衡的担忧,平台企业通常将包括使用、修改平台接口和核心组件的权力,以及开发产品、定价、营销和推广的权力下放给互补企业。但互补企业较高的自由度也存在潜在负面影响,如可能会产生更复杂的平台生态系统,降低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和决策速度,提高互补企业的开发成本,损害平台企业的价值获取能力。另外,集体身份认同作为非正式控制方式有助于增强平台企业和平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但缺乏个体身份认同也会抑制互补企业的创造能力。
  激励有助于引导互补企业采取平台企业生态发展战略所期望的行动。平台生态治理中常用的激励方式有绩效奖励、促销奖励、补贴、平台推荐、平台信号和平台资源共享等。例如,平台奖励有助于促进互补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但这种激励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而且获奖者通常更专注于改进现有互补产品,而不是研发新的互补产品。平台信号在向互补企业传达平台战略意图的同时还具有激励作用,其中机会信号能及时提醒互补企业目前平台存在的新机会,有助于互补企业生成更大数量和更多样性的内容;背书信号则能及时提醒互补企业目前平台旨在强化的现有领域活动,暗示平台企业对互补企业产出的可预测性,可增加互补企业长期使用平台资源的信心。
  有效促进互补企业健康发展
  平台生态治理的核心是平台企业如何实现最大价值创造和有效价值获取间的平衡,至于如何推动互补企业发展,并非平台生态治理关注的重点。互补企业权益只有在符合平台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和生态系统健康发展要求时才会得到必要保障。
  一是相关部门需加强对平台企业隐形挤压或侵占行为的监管。相关部门可要求平台企业提高准入与控制规则透明性,以确保互补企业明确参与规则,使交互得以安全执行。相关部门还可强化平台声誉建设,通过有效的声誉评价机制提高平台规则执行质量,有效避免相关隐性行为发生。
  二是平台企业需提高平台生态治理能力。无论是非常规平台生态治理工具,还是准入、控制和激励等常规治理工具,在单独或综合运用时均有差异化的机制和效果。平台企业需掌握这些生态治理工具的特性,平衡平台生态系统最大价值创造和平台企业有效价值获取的关系,优化平台生态系统和提高互补企业质量。
  三是互补企业需明确战略定位。在与平台企业非对称依赖的竞合关系中,互补企业需洞察和适应平台企业的生态发展战略及其变化,准确把握自身的互补者定位,力争做平台生态系统内不可替代的关键互补者,避免自身业务范围与平台企业高度重叠。
  四是互补企业需增强价值获取能力。互补企业价值获取机制包括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正式机制指合法知识产权,如专利、注册版权和商标等。非正式机制指相对于竞争对手的战略操纵,如商业秘密、技术复杂性、下游能力、先发优势和互补资产等。由于不同价值获取机制的作用条件不同,互补企业需在适当情境下单独或整合使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平台依赖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风险及防御机制研究”(23GBL04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周慧(报纸)王晏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