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科研是科技创新实现建制化、成体系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的重要形式。相对于传统的科研方式,有组织科研既有利于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促进协同共治、资源共享,推动跨学科交叉融合,也有利于学术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重大研究成果的持续涌现,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近年来,有组织科研作为重要的科研创新方式,已成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有组织科研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怪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更需要防微杜渐。
当前,有的高校、科研院所为获取相关资源、提升排名,或追求规模效应、社会反响,容易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忽视办学规律、科研规律和学科差异,未经深入调研就强行推进有组织科研,甚至让有组织科研变成无条件服从。如此一来,一些科研人员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诉求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反而不利于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热情和知识生产活力。有的高校、科研院所一年到头紧扣时间节点,毫无节制地召集科研人员参加形式各样的活动、出席名目繁多的会议,导致无端消耗了他们的宝贵时间和精力。于是,组织了多少活动、召开了多少会议、制定了多少制度、培训了多少人员等成了有组织科研的评价指标,科研成果和科研创新反而被淡化了,有组织科研异化为“重组织轻科研”,甚至“有组织无科研”。与此相伴,一些高校、科研院所无论是否必要,或重复设置机构、增加管理人员,或过度联动职能管理部门组织声势浩大的“管理团队”“保障队伍”,由此导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反而不利于提升科研创新的组织效能。
这些现象的根源何在?除了某些高校、科研院所仍存在“行政化思维”“管理主义逻辑”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有组织科研的本质认识不足,对其在当代社会的价值和意义理解不够。有组织科研的本质在于,主动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变革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研究回答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有效应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挑战,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换言之,有组织科研是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而出现的科研组织和管理方式。之所以开展有组织科研,是因为它契合新时代科研发展的新样态和新范式,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科研高质量发展。因此,有组织科研的重心应始终在科研活动本身以及由此所产出的科研创新成果上。“有组织”只是方式方法,“科研”及其创新才是目标归宿。组织管理要围着科研转,而不是科研围着组织管理转。据此,判断有组织科研是否科学合理的标准,即是否真正推动了科研的健康发展,是否由此带来了真正的科研创新成果。
科研创新和知识生产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其产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要深入开展有组织科研,亟须处理好有组织科研过程中的一些重要关系,从而构建起良好的科研生态系统。第一,处理好有组织科研和自由探索研究的关系。有组织科研只是科研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方式,自由探索研究仍然是学术创新和知识生产的重要方式,两者可齐头并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将有组织科研搞成单一模式,轻视、漠视甚至限制自由探索等其他方式的科研活动。第二,处理好科研规律和组织管理的关系。无论何种科研活动,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实践要求。各类高校、科研院所的组织管理应当基于对科研规律的深刻理解和有效把握,健康有序地组织和引导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为他们潜心治学、专心科研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而不是让“有组织科研”变成“有组织打扰”。第三,处理好竞争择优和稳定支持的关系。有组织科研需要整合资源、取长补短,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从而推动科研高质量发展和快速跃升。因此,必须高度警惕“只取长不补短”行为,防止造成“一木成林万树枯”,不能只注重发展优势学科或专业领域,将有组织科研异化为过度内卷。
总之,有组织科研的重心在于科研。扎实开展有组织科研,需要综合考虑科研活动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充分认识科研创新实践的本质和规律,有效治理有组织科研过程中出现的乱象和怪象,避免简单化、形式化、过度化组织和非必要的干预。同时,各类高校、科研院所要准确把握有组织科研的实质和要求,探索适合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效科研创新模式。质言之,有组织科研自身也需要不断研究、科学创新。
(作者系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