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意蕴与时代意义

2026-06-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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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一个标识性概念的生成都不是简单的术语叠加,而是理论自觉与历史经验交织的产物。“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一概念,经历了从经验概括到理论升华、从政策话语到标识性概念的演进过程。

  从历史脉络看,中国共产党对两个文明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针对的是“一手软、一手硬”的现实问题,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可偏废。这一阶段的核心关切是“并存”,即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精神文明建设。进入21世纪,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物质利益驱动与道德失范的矛盾日益突出,“协调发展”的理念逐渐成型,其核心关切从“并存”转向“平衡”,强调两个文明之间相互适应、相互支撑。真正使这一概念获得标识性地位的理论飞跃,发生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形成与实践之中。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明了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明确提出“‘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的重要论断。正是在这一思想解放的理论框架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跃升为具有文明论意义的标识性概念。

  所谓“标识性概念”,是指能够标识一个理论体系的核心关切、基本立场与方法论特征的概念范畴。区别于一般性政策术语,标识性概念具有三个特征:第一,它凝结了该理论体系对某一根本问题的独特回答;第二,它具有统摄性,能够将分散的理论命题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第三,它具有对话性,能够在与世界其他理论体系的比较中彰显自身的独特性。“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恰恰具备这三个特征:它回答了“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的关系”这一根本问题;它统摄了共同富裕、文化自信、人的全面发展等系列命题;它在与西方现代化的比较中清晰地区分出两种不同的文明逻辑。这一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通过“第二个结合”,不再将物质与精神视为因果链条上的先后关系,而是将其视为文明体内部互为前提、相互转化的有机关系,从而为物质文明赋予价值灵魂,为精神文明赋予历史根基,从而在认识论层面超越了西方现代化的“物质至上”陷阱。

  深入把握这一标识性概念,需要从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三个层面解析其具体内涵。第一,在本体论层面,强调物质与精神的有机统一而非二元对立。习近平文化思想从根本上反对西方现代化理论将物质与精神割裂的二元论预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这一论断表明,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物质性和精神性的统一体。因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是两个外在并列的“领域”,而是同一社会文明形态的两个内在维度。物质生产活动本身就蕴含着精神追求(如工匠精神、创新意识),而精神文化活动也必须依托物质载体(如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产品)。这种有机统一的本体论预设,为“协调发展”提供了哲学根基。第二,在价值论层面,强调精神富有是物质富足的根本目的与定向力量。这一概念并不否认物质文明的基础性作用——“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明确肯定了物质生产的前提性意义。但它更进一步指出,物质文明的终极指向不是财富的无限积累,而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这一价值序列中,精神文明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它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了价值定向,防止物质财富的增长偏离人的解放这一根本目标。换言之,物质文明回答了“能不能”的问题,而精神文明回答了“该不该”和“为了谁”的问题。第三,在方法论层面,强调“第二个结合”作为协调发展的根本路径。如果说“第一个结合”主要解决了物质文明发展的道路问题(即如何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经济发展道路),那么“第二个结合”则聚焦于精神文明的根基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精神文明取之不尽的文化资源。通过“第二个结合”,原本可能被视为“传统包袱”的文化遗产,被激活为滋养现代精神文明的源头活水;原本潜在于传统文化中的德性自觉,被激活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逻辑,使得“协调发展”具有了历史必然性。同时,这一结合也打破了“传统与现代对立”的线性史观,使得在推进物质文明现代化时,不必以牺牲文化主体性为代价。综上所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涵可以凝练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以“第二个结合”为方法论路径,实现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相互转化、相互支撑的文明发展形态。

  要深刻理解这一概念的标识性意义,必须将其置于与西方现代化的比较视野中审视。西方现代化从其发端便内嵌着一种深刻的“文明断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的异化——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异化、与他人异化甚至与自己的类本质异化。物质文明的进步往往以精神世界的贫乏、道德底线的崩塌为代价。马克斯·韦伯以“理性化”概括现代性的本质,却也不无忧虑地指出,工具理性的膨胀可能导致“铁笼”般的异化状态。中国式现代化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本质要求,恰恰是对这一悖论的系统性回应。二者的本质区别具体体现在三个维度:第一,逻辑起点的不同。西方现代化以“资本逻辑”为起点,物质文明的发展服务于资本的自我增殖;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指向人的全面发展。第二,文明观的不同。西方现代化隐含着“传统—现代”的二元对立,将传统文明视为现代化的阻碍;中国式现代化则通过“第二个结合”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传统不再是被克服的对象,而是被激活的资源,在学理上打通了历史与现实、物质与精神、经济与文化的壁垒。第三,价值排序的不同。西方现代化中的物质文明具有绝对优先性,精神文明被降格为物质文明的附属品或补偿品;中国式现代化则坚持二者的“协调发展”,不存在绝对优先的一方。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为一个标识性概念,不仅对中国道路具有定向意义,也为人类文明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就中国价值而言,这一概念实现了三重理论功能。第一,整合功能。它将共同富裕、文化自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等分散的命题,整合为一个有机的理论整体——共同富裕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社会层面的具体投射,共同富裕包含了精神富裕的维度,文化自信为精神文明提供了根基,核心价值观为物质文明提供了定向。第二,诊断功能。它为审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分析框架——当出现“物质主义倾向”时,它警示我们精神文明建设不能滞后;当出现文化虚无主义时,它提醒我们物质文明不能脱离价值定向。第三,规范功能。它为各项政策的制定提供了评判标准——任何一项政策,只有同时促进物质财富的合理增长与精神世界的充实丰盈,才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就世界意义而言,这一概念的贡献更为深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现代化模式遭遇深刻危机——经济增长与精神空虚并存、技术进步与意义失落同在、物质丰裕与生态崩溃共生。人类文明迫切需要探索一条新的发展道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的中国方案,其核心启示在于: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物质繁荣不等于文明的全部。它向世界表明,一个拥有悠久文明传统的国家,完全可以在实现经济赶超的同时,保持文化主体性、充实精神家园。这一概念为那些既渴望实现现代化又忧虑文化失落的非西方国家提供了可资参照的思想范式。从更深层次来讲,这一概念所蕴含的“协调”智慧,还具有极其重要的普遍性意义。在物质主义盛行的全球化时代,如何为经济发展注入人文关怀?在技术理性高歌猛进的今天,如何为科技进步提供伦理边界?这些问题并非中国独有,而是人类的共同课题。“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概念的提出,表明中国不仅贡献了经济增长的“中国速度”,更贡献了关于“好生活”“好社会”的价值思考。这正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对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原创性贡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21BKS05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常达(报纸) 胡子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