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

2026-06-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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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中国必须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包括科技自立、科技自强两方面。科技自立是科技自强的基础。“自立”代表自力更生,但并不排斥开放合作,意在把科技发展的立足点、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自己身上。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有破除“卡脖子”难题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牢牢将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科技自强是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要求我们在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包含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结构、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完善科技生态等一系列任务。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日益凸显,单纯依赖技术模仿已难以满足产业升级需求,必须转向原始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发展是经济发展质量提升的重要前提,而科技创新是生产力变革的核心引擎。每一次科技革命的突破都会引发产业变革,推动经济形态不断演变,实现发展质量的跨越式提升。从蒸汽技术革命开启工业化进程,到电力技术革命推动规模化生产,再到信息技术革命赋能全球化发展,科技创新始终是驱动经济提质增效的核心动力。
  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往往与话语权紧密相连,高新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的最前沿和主战场。当前,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科技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一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科技竞争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各国纷纷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探索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的主要途径。以高端芯片、生物工程、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前沿技术竞争愈发激烈,究其本质,依旧是以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综合国力之争。客观而言,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仍存在一些短板,要想实现“弯道超车”,就要以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以自主创新弥补科技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以科技创新打通堵点。当前,全球创新格局正在不断调整、重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协同并进,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正是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机遇期。为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
  从网络安全到能源安全,从国防科技到粮食种植,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科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科学技术融入大众日常生活,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一些科技风险。有必要统筹科技领域的发展和安全,增强自身对科技风险的驾驭和治理能力。
  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
  我国科技发展成就显著,科技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持续提升。科技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支撑。我国是科技人力资源大国,拥有庞大的科技人才队伍,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庞大的科技市场需求,也使高质量科技成果能够为科技自立自强注入不竭动力。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断激发大众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在要求。科技自立自强要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科技创新,努力克服“卡脖子”难题,争取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取得新突破,这就需要我们密切关注世界先进科技发展动向,主动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科技成果。
  面向经济主战场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任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我国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使命。科技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领域风险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产生深刻影响。只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才能确保国家核心利益和国家安全不被侵犯。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根本要求。新时代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尤其在基因工程、航空航天、卫星导航、核电技术、高铁技术等领域完成了从“跟跑者”到“领跑者”的转变,大大改善了人民生活水平。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我国实现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跨越的关键路径,“四个面向”体现了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方向和使命责任。
  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在外部挑战上,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一些西方国家试图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企图阻挠我国自主创新发展。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才能依靠自身力量更好应对国际科技竞争新形势、新变化。在制度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我们党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各方力量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推进重大科技难题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国人口基数大、地域辽阔,各地区科技发展水平不平衡、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需要解决的科技创新难题也大有不同。因此,只有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才能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努力奋斗。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创新体制机制。科技自立自强是一个涵盖多领域技术、涉及多类创新主体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共同参与,推动科技创新与教育、人才、产业、金融等多个领域深度融合。各科技创新组织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具体而言,政府部门需发挥协同创新的引领作用,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技术、资金和人才等资源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策源地,需发挥培育科技人才的促进作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夯实科技自立自强的人才队伍保障。企业承担着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作用,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注重发挥国家实验室引领作用、国家科研机构建制化组织作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主力军作用和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领域,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优化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协同攻关机制,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全链条创新生态。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协同推进。未来,我们要夯实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根基,在尊重科技团体创新自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交流,不断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建立以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研激励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动创新主体多元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高地,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开放合作与自主创新并重,在自主可控的基础上扩大国际科技合作,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
  (作者系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徽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
【编辑:齐泽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