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治理体系

2026-05-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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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和大国博弈的复杂形势,中国亟须在“十五五”时期通过深化科创系统改革来补齐创新短板。改革的关键,不仅在于提升资本要素的流动效率,更在于通过教育、科技、人才的系统集成,重塑科创人才培养、配置与治理体系。

  当前,我国科创人才发展依然存在明显瓶颈:一是科创教育与产业需求脱节。高等院校科创专业数量激增,但课程体系偏重理论讲述,缺乏数据智能、金融科技等方向的复合型培养路径,导致人才供给难以匹配数字经济与产业升级的现实需求。二是人才梯队断层与流动不畅。金融机构与实体产业之间缺乏系统性人才交流机制,地方科创企业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上激励不足,县域科创服务能力明显滞后。三是科技创新与监管机制错位。科技创新人才在现行体制中激励有限,算法、风控、数据等领域人才外流现象较为突出,科技创新人才尚未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

  历史经验表明,改革的核心并非单一的制度创新,而是系统要素的再组织。系统工程理论认为,复杂系统的高效运行依赖于结构耦合与动态反馈机制,其效率取决于要素之间的协同程度。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科创治理体系,可将其视为一个包含教育体系(知识输入)、科技体系(创新驱动)、人才体系(创新主体)、政策体系(调控反馈)的多层次多主体系统。当前,该系统存在明显的系统耦合缺陷:教育体系与科技创新脱节、人才成长与产业需求错配、政策导向与市场反馈不同步。“十五五”时期,应以系统思维推动科创治理系统从“要素积累”走向“结构协同”。

  首先,教育系统要构建“四个面向”的育人生态。推动高校理、工、医、管、经等学科向“四个面向”的方向迭代,强化跨学科课程体系建设。依托“双一流”大学、国家实验室和科创中心等机构,建立“高校+研究院+科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孵化机制。河北的实践表明,只有当高校教育嵌入产业需求、科研任务服务金融创新时,人才培养的正外部性才能最大化,人才群体的再生产才能最优化。教育是人才供给的源头,是整个系统的“输入变量”。要解决科创人才结构性错配问题,必须先改革教育供给逻辑,使其成为科技创新的“前端驱动”。具体路径包括:第一,建立“基础学科+工程技术+治理”交叉培养体系。推动高校开设科技创新复合型课程,融合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监管科技(RegTech)等内容,提升学生的系统建模能力、算法思维与治理意识。第二,强化“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贯通机制。依托高校科研平台、实验室和虚拟仿真教学系统,推动“校企政银”联合培养,将学生培养与企业实践、科研项目、本土创新紧密结合。第三,嵌入科技伦理与系统治理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系统化引入“风险伦理”“AI法治”“公共价值”等课程,形成兼具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科创人才培养体系,为治理体系注入长期稳定的制度信任。通过教育体系的重构,可实现人才的“结构性更新”和“系统性适配”,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提供持续动力。

  其次,科技系统要以创新技术赋能科创人才结构优化。科技创新是治理体系智能化和现代化的核心驱动力。人才建设的重点不仅在于“懂技术”,更在于“会创新”。“十五五”时期,应以科技创新链为支撑,构建科技与管理融合发展的生态体系。区块链、通用人工智能(AGI)与量子计算等新技术正在重塑各行业的底层逻辑。应设立“国家科技基础研究计划”,推动数字科学与监管技术融合,培养兼具技术与管理理解力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建设“数字沙盒实验室”“算法风控模型库”等平台,为高校提供验证场景,形成以技术创新为牵引的人才供给体系。具体路径包括:第一,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科创企业联合开发智能风控系统、大语言模型,实现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与验证。第二,建设开放式数据与算力共享平台。依托国家基础数据平台,构建“教育科研+科技开发+创新成果实测”的数据共享体系,为教育端提供真实场景训练数据,为科技端提供算法训练与验证环境。第三,培育“科技驱动型人才”。围绕AI产业化、产业AI化等前沿领域,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究院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形成系统化的科技创新人才成长路径。科技不仅是创新的工具,更是人才成长的生态系统。只有将科技创新纳入人才体系的中枢环节,战略人才力量的核心竞争力才具有可持续性。

  再次,人才系统要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治理机制。教育是源头,科技是引擎,而人才统筹是系统工程的“主控逻辑”。“十五五”时期,应从国家战略层面重构科创人才治理体系,形成“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循环。构建国家、省、地市三级科创人才统筹平台,实施“科创领军人才—科技骨干人才—科普服务人才”三层递进式培养模式。推动人才评价机制由“头衔导向”向“绩效贡献导向”转型,完善体制内外科创人才职称评审、跨行业任职和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形成“教育育人—科技育能—治理育德”的一体化闭环。具体路径包括:第一,健全党建引领的科创人才治理体系,将党的领导融入现代科创企业治理结构,强化政治忠诚、专业能力、风险意识的系统统一,培育政治坚定、技术精湛、治理自觉的“红色人才”。第二,建立国家级科创人才战略规划,设立国家科创战略人才发展专班,统筹教育、科技、组织等部门,制定全国科创人才中长期规划,形成动态监测与调节机制。第三,完善区域协同与跨界流动机制,探索诸如“京津研发+河北转化”“长三角创新+中西部应用”等跨区域科创人才协同机制,实现人才与资本、人才与技术、人才与产业的双向流动。第四,构建科学激励与约束机制。实行中长期股权激励、风险分担与创新容错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动力;同时完善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与合规档案,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动态平衡。

  最后,一体化治理体系不仅需要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机制,更需要国家、区域、市场、高校四个层面政策的协同发力,以实现其系统性优化。第一,建立国家引才机制,构建全球视野下的科创人才开放体系。深化“一带一路”合作,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参与区域创新;同时实施国家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对在关键技术、风险管理等领域具有原创成果的团队给予专项支持。第二,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探索“跨区域科创人才协同机制”,具体包括:构建跨区域人才与资本互动机制;建立跨区域职称互认与岗位共享机制;搭建区域科创人才数据平台,实现动态监测与调配;设计跨区域协同创新模式,通过制度设计形成“功能互补、要素互联、协同共赢”的科技创新共同体。第三,改进科创人才绩效考核与行为约束管理体系,建立“创新容错+风险问责”并行机制。通过伦理教育、系统绩效评估与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科创人才在社会责任、创新效率与风险控制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第四,完善高校培养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教育由“知识传授”向“能力生成”转变。强化数据分析、风险建模、智能生产等方向课程群建设;在应用层面,支持“政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建立区域科创实验教学平台。

  “十五五”时期的科创人才战略,必须从“政策并列”走向“制度融合”,从“部门管理”走向“系统治理”,从“数量扩张”走向“结构跃升”。未来的中国科技创新创业,只有通过系统集成与协同创新,才能构建面向未来的中国特色现代科创治理体系,真正支撑国家安全、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基于资源编排的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机制研究”(23BGL04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京津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河北工业大学京津冀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张玲(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