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离不开青年学者的成长进步。“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这为推动完善文科科研资助和评价体系、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投资于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力激发青年学者的创新活力。
以往的工作中,我国的文科科研资助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物轻人”的现象。所谓“重物轻人”,主要指在资源配置中过于侧重物质条件、硬件设施、量化指标和短期成果,而对学者个人学术生涯的长期性、智力劳动的创造性价值和学术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等的认识不足,导致资源投入不够、方向错位。其具体表现为,部分高校与科研机构将文科建设资金主要投向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等硬件建设方面,对青年学者的原创性研究、高风险课题的支持力度较小;文科科研项目与理工农医类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没有充分体现学科间的差异性,对于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等“物”的预算审批相对顺畅,而直接用于研究人员智力投入、绩效支出的比例偏低,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有限;学术评价和资助评审主要依赖“数论文、看项目、比奖项”,在不同程度上忽视了青年学者的观点创新价值、学术贡献程度和潜在发展能力等。长此以往,容易导致部分青年学者追逐短期成果,研究呈现碎片化、浅表化倾向,无法形成长期耕耘的标志性成果。
“投资于人”是对人的能力提升和潜力开发的投入。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提倡“投资于人”,旨在从短期见效的“成果出资”转向深耕厚植的“人才成长”,通过打造分类别、分层次、全周期的良好科研生态,为青年学者成长提供系统、稳定且可预见的制度支持。其本质在于,尊重学科特质与人才成长规律,破解青年学者发展的突出难题。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界亟须扭转“重物轻人”的思维定式,加快推动从理念重构走向制度创新,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持续激发青年学者的创新活力。
尊重学术发展规律,提升对文科发展重要性、规律性的认识。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曾将科研投入视为追求短期效率的生产性投资,这显然难以彰显文科人才“厚积薄发”的独特价值。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思想理论创新价值具有“不可量化性”,应积极探索长周期的评价机制,为青年学者提供“学术长跑”的空间,实现从简单短期的“成果出资”到着眼长期的“投资成长”的转变;加快推行个人代表作制度,鼓励开展深耕细作的调查研究;引入学术影响力“延时评估”机制,对文科学术成果进行追踪评价,让优秀成果在时间的沉淀中展现其真实的学术分量。
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探索分层分类资助策略。对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可探索面向个人学术生涯早期的“普惠性投资”,对青年学者的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后,提供分层级、可持续资助,推行长周期代表作评价机制,支持青年学者心无旁骛地开展基础研究。对经管法等应用学科,可建立需求导向的“学术创新投资”机制,即在鼓励基础理论探索的同时,引导青年学者关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数字人文、科技伦理、人工智能等新兴交叉学科,可探索推进“前瞻风险投资”,设立高风险研究基金,支持青年学者开展原创性、非共识性的创新研究,考核其前瞻创新程度与潜在社会价值。
面向学术生命周期,加强青年人才制度建设。在科研资助与评价体系中,可探索建立“学术年龄”制度,即以获得博士学位或正式进入科研体系起计算科研年限,考查学者个人的学术成长阶段。在早期阶段,实施“学术孵化”计划,设立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扶持计划,在课题规划与职业发展上给予青年人才学术导航和精准辅导,资助期满不简单以论文与项目数量为考核标准,注重方向引导、成果价值与发展潜力。在成长阶段,实施“多元增值”计划,依据学科差异推动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融合发展,将多种形式的成果纳入评价体系。在成熟阶段,实施“传承反哺”计划,引导中青年学者组建学术共同体,将人才梯队建设纳入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指标,通过建立学术谱系档案制度,形成精神传承、学术引领、成才托举的学术生态,确保学术薪火的代际延续。
青年人才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活力的不断涌现,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重要动力。加强对青年学者的投资,不仅要为他们开拓成长空间,也要为他们创造发展机遇。我们应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给予青年学者应有的时间、空间与尊重,激发他们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活力,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同济大学文科建设处副处长、长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