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舆论监督干涉学术争鸣

2026-04-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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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揭露不良社会现象等方面,舆论监督发挥着“激浊扬清、针砭时弊”的作用。但舆论监督也绝非毫无边界,对学术观点争论应慎用媒体“软权力”,不能以所谓的“深度报道”代替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更不能仅凭所谓的“常识”对学术观点上纲上线、横加指责,甚至对学者进行人身攻击。

  学术探索需要宽容的社会环境,学术讨论没有绝对的权威,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定论。讨论与争鸣是学术研究的常态,无论是学术前沿的理论探讨,还是学术观点的碰撞交锋,都要允许大胆探索、认真论证,进而成一家之言。把学术观点作为舆论监督的对象,对学术研究随意施加舆论压力,会扰乱研究节奏、影响学术创新。新闻媒体也应尊重学术规律,为学术争鸣营造良好氛围,不宜以“舆论监督”之名行“干涉学术”之实。

  正常的学术讨论与争鸣不应与舆论监督混为一谈。舆论监督应主要指向公共权力、公共事务、公共秩序等领域,出发点应该是积极的、建设性的,重点针对那些严重违反党和国家重大政策以及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舆论导向正确,就能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推动事业发展;舆论导向错误,就会动摇人心、瓦解斗志,危害党和人民事业。舆论监督要依据事实展开,脱离事实依据,无视不同领域的专业规律,就可能偏离舆论监督的初衷。一旦过度介入学术讨论,舆论监督就可能被简化为情绪化批判,导致特定学术观点遭受“舆论审判”,甚至侵犯学者的合法权利。媒体不客观地报道学术观点,却公开贬低学者,构成名誉侵权。对此,司法机关已有判决先例。

  术业有专攻,学术讨论有门槛。学术有学术的标准和逻辑,需以严谨的学术论证展开讨论。真正的学术批评是充分把握研究现状基础上的坦诚交流,旨在纠正偏差、探索规律、创新观点。健康的学术批评,要遵守学术规范,以事实为依据,聚焦观点、方法、逻辑本身,倡导客观、理性、深入的商榷。滥用舆论监督干涉学术讨论,用社会情绪替代专业研究,用道德评判取代学术论证,只会破坏学术生态、阻碍学术进步。毋庸讳言,学术活动当然也需要舆论监督,但监督重点应是科研诚信、学术伦理等领域的问题,而非直接介入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

  学术批评是学术共同体的专业行为,要遵循学术规律,依靠专业理性;而舆论监督是公众监督行为,聚焦公共问题,维护公共利益。新闻媒体掌握着舆论监督的“软权力”,与学者直接进行学术讨论,是不平等的对话交流。以舆论监督的方式干涉学术争鸣,甚至取代学术批评,会破坏健康的学术生态。新闻媒体要恪守边界,发挥舆论监督的正向作用,与学术界一道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更好地发扬学术民主、践行“双百”方针,共同推进中国学术的繁荣与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报评论员

【编辑:张赛】